在招聘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除了具有告知义务,还有保密义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公开劳动者的个人资料信息和使用劳动者的技术、智力成果,须经劳动者本人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