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历史文化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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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

四川安抚制置使司

古代官署机构名称。为南宋时期四川地区最高军事指挥部。南宋末年,蒙古军南侵,南宋设四川制置使司,负责四川地区抗蒙军事活动,构建了包括钓鱼城、白帝城、磐石城、天生城、云顶城等83座山城和2条山脉、6条大江在内的山城防御体系,对于抗蒙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川总领所

古代官署机构名称。四川总领所的设置,是南宋经略川陕地区的重要举措,不仅是一个军队物资供给机构,同时兼有监察军政、监督地方官员的监察机构的性质,而且承担赈灾等地方民政事务等。《宋史·职官志》载:四川总领所“掌措置移运应办诸军钱粮”。掌管南宋川陕战区屯驻大军的物资筹集与供应,对巩固川陕边防责任至大。为确保军粮及时供应,在川陕边防前沿储备大量粮食。南宋后期,四川总领所的职掌范围不断扩大,不仅调度粮饷、稽查军政,而且还可荐举与按劾地方官员、赈灾济贫等,另承担对湖广等地驻军的物资供应。

四川提学道

古代官署机构名称。提学是“提督学政”的简称。宋崇宁二年(1103),宋朝在各路置提举学事司,掌管州县学政。四川提学道是四川地区的学政机构,管理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其后,历朝历代都承袭其制,金设提举学校官,元有儒学提举司,明置提学道,清设督学道、提学使等,俱简称提学。

交子务

古代官署机构名称。交子,是发行于北宋天圣元年(1023)的纸币,曾作为官方法定的货币流通,称作“官交子”,在四川境内流通近80年。交子初由民间商人联合发行,北宋景德年间(1004~1007),益州知州张詠对交子铺户进行整顿,剔除不法之徒,专由16户富商经营,“交子”发行得到政府认可。宋天圣元年(1023),政府设益州交子务,以本钱36万贯为准备金,首届发行“官交子”126万贯,准备金率为28%。益州交子务成为宋代四川地区掌管纸币流通事务的机关。大观元年(1107),交子务改称“钱引务”。《宋史·食货志下三》:“转运史薛田、张若谷请置益州交子务,以榷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交子”的流通范围也基本上限于在四川境内,后来虽在陕西、河东有所流行,但不久就废止了。

都大提举四川茶马司

古代官署机构名称。都大提举茶马司,宋官署名,简称茶马司。掌以茶交换西北与西南少数民族马匹。宋熙宁七年(1074),在秦州(今甘肃天水)与成都(今四川成都市)分别置茶马司官署,主管榨茶与买马。嗣后以买茶本为换马,以合并为宜。元丰四年(1081),改称都大提举茶马司,以专切提举陕西买马监牧、兼同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等场公事。南宋时陕西诸路大都被金兵占领,又改称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等路茶事、兼提举四川等路买马监牧公事。

都大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

古代官署机构名称。宋在四川榷茶设立的机构,创始于熙宁七年(1074),废于北宋末。其全称为“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茶场司”,简称“茶场司”。分别置司于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和成都两地。当时仅主管买茶,与提举熙河路市易司(主管边籴军需)、提举陕西等路监牧买马司(主管博马)鼎足三立。元丰六年(1083)十一月后,改称为“都大提举成都府、永兴军等路榷茶司”,简称“榷茶司”。仍分秦州、成都两地置司。茶场司属官勾当干事有7员,指使5员,二司各置管勾文字官1员,共14员,后增至20人以上,吏员、牙人则在百员以上,是路级监司中最庞大的官僚机构。茶场司以头子钱一千缗充公使钱(似今之办公费、接待费),是经费最充足、待遇最优厚的机构。崇宁元年(1102)与买马司合并后,川陕各路仍有单独设置的榷茶司,因此其罢废时间大概在北宋末年。茶场司掌管茶利收支,又以名山等四色茶博马,权重事专,富甲一方,又有奏辟地方官员之权,是主管榷茶、买马及边籴的权威机构。对宋代的财政和国防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监司

古代官署机构名称。宋代在中央与府、州、军、监之间,设监察区“路”(见两宋路制),路级机构有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但各司的分“路”区划或有不同,各路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的所在地也或有不同。除本职事务外,各司都兼有监察本路各级地方官吏之责,具有监察州县之权的地方长官通称为“监司”。宋转运使、转运副使、转运判官与提点刑狱、提举常平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责。元廉访使与明布政使、按察使亦因有监察官吏之权称监司。清则布政使、按察使及各道道员皆有督察所属府、州、县之权,通称监司。

益州路提举常平司

古代官署机构名称,简称仓司。由于该官职与中央的三司机构性质相同,使之(从而)具备官吏的功能。宋朝建立后,在益州地区设立益州路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等事。按收获丰歉而籴粜食粮,按财产多少而征收免役钱,按职役轻重而给吏禄。收买滞销商品,再行出售,以平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