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财政税收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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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1994—2013年分税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内容与评价

1979—1993年,中国财政体制由高度集中走向逐步放开再到相对分散。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体制改革也在财政体制改革的引领下逐步展开,市场经济在一系列改革中得以发育并确定下来。到了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要求财政体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创造条件,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无疑难以适应新时期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了,因此,从1993年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再次启动,把财政包干体制改为分税财政体制。从改革的内容来看,这一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1994—2003年重在构建分税分级分管的分税财政体制,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平衡强调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协调,财政体制变革开始强调增强“公共性”; 2004—2013年,分税财政体制重在理顺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