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改革开放40年中国文化发展的简要历程
1.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之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价值指向(1978~199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文革”极“左”路线的结束和“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始。但在“文革”刚结束的那一段时间,仍存在思想的“左倾”行为,集中体现为“两个凡是”。为了扭转这样的倾向,邓小平在全国第四次文代会上在肯定“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方针的同时宣布了一项重大文艺政策调整:“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个阶段已经明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即“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将文化的功能从辅助阶级斗争转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1980年2月召开的全国文化局长会议明确提出,坚决地、有步骤地改革文化事业体制与经营管理制度。
《198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当前的经济形势和今后经济建设的方针》提出:“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这是一个社会文明与否和文明程度的标志。任何社会都要发展它所需要的这方面的精神文明。”[5]此时,决策层已经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而到了1982年文化的主体性开始得以彰显,文化发展被提高到国家规划的议事日程。《198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提出:“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文学艺术、电影、电视、广播、新闻、出版、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各项文化事业都将有相应的发展……发展这些产品的生产首先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各项文化艺术事业和学术研究,都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继续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继续肃清十年动乱所遗留的错误影响,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堕落腐朽的文化。”[6]此次政府工作报告除了明确了文化政策的指导方针,还对电影、广播电视、印刷品的内容及数量提出了目标。第六个五年计划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的计划,它既包括建设物质文明,也包括建设精神文明。《198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文艺体制需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改革。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的重点逐渐从农村转向城市,以搞活国有企业为中心环节全面展开,文化等领域的改革也开始启动。
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要求文化事业必须把社会效益作为最高标准,在保证文化事业社会主义性质的同时,初步进行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此后,直至1992年,党的文化改革主要针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政策和措施进行局部调整。精简文艺部门和团体设置,推行承包责任制改革,在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双轨制”等经营方式改革,在文化事业单位探索推进企业化改革,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总体上看,这一阶段突破了单纯依靠国家办文化的模式,逐步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办文化的体制,实施文化事业改革,重在增强事业单位内在活力,促进文化事业自身发展。[7]
由此可见,1983~1992年,党的政策重点在经济建设上,作为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部分的文化发展侧重于将文化作为经济建设的辅助工具。同时,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也对文化体制进行了初步的改革。
2.开启文化体制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1992~2002年)
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为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注入了活力,同时也促进了文化自身的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探索进一步深入。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事业的有关经济政策,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要重视社会效益,鼓励创作内容健康向上特别是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具有艺术魅力的精神产品。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工作。”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和基本内容正式确立。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和一系列方针,决议指出,改革文化体制是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其目的在于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改革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文化产品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8]
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高文化的主体性地位,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十五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其主要内容来说,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贯倡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文化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精神文明相对于物质文明而言。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只有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此后,文化的作用由辅助经济建设,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文化的主体性进一步确立。
200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推动信息产业与有关文化产业结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继续实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增加对重要新闻媒体和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在这个文件里,“文化”一词共出现了29次,比《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多10次,对文化问题的关注不仅在数量上显著提高,“文化”一词也融入了新内涵。同时,该文件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这也是第一次在中央层面提出了“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标志着文化产业纳入到了国家决策层面,文化体制改革也由此步入纵深处。
在这之前,与文化相关的概念主要涉及文化观念、文化制度建设、文化生活、文化教育、科学文化、社区/企业/校园文化等,这类文化政策概念体现了将文化视为工具的理解。一方面文化服务于制度建设,另一方面文化也服务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改革开放的核心任务。工具性的理解使得文化自身的价值并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与体现,提及文化往往体现了对其他优先任务的服务功能。具有强烈指向意义的是“文化产业”一词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区别于其他产业的市场化,这一次文化本身被认定为重要的市场配置资源要素,有了明确的整体规划和理论阐释,文化本身的产业属性被开发出来,并成为之后文化产业大发展的一个历史起点,各种文化市场在此之后逐渐被培育与发展,党和国家的角色开始从文化的生产主体变成了文化市场的管理主体。这一时期的文化政策一方面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深化对文化体制的改革;另一方面是为了逐步提高文化的重要性,将文化“辅助”经济建设提升为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并逐步深挖文化的价值属性,为接下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打造基础。
3.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建设文化强国,提高文化软实力(2002~2012年)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文化”一词出现了84次,其中“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作为独立的部分加以阐述。报告明确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和任务,并首次将文化分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在文化市场化的核心目标之下,围绕这一目标表述的文化体制改革,重点是将文化的市场主体地位凸显出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特别是“把深化改革同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加强宏观管理,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的表述,更加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法,兼具纲领性与指导意义。这是我们党的文化思想的又一次重大的理论突破,它标志着我们党对文化建设的认识不再仅仅停留在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上,而是根据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崭新认识,进入了一个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文化的新阶段。[9]
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对文化体制的阐述更加全面和细化,分别提出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改革方向。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将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在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方面为试点省市和单位提供了政策的保障。在此推动下,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浙江、深圳、沈阳、西安、丽江9个省市的文化试点单位改革取得积极成果。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开启了演出、报刊和出版发行、印刷、广电、广告、影视节目制作与发行、影院建设与经营等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行产业化运营之路。2004年4月和2005年1月,国家统计局先后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指标体系》,这两个文件是对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而做的具体回应。这两个文件对文化产业进行了定义,并在统计学范畴上对文化产业做了划分,使得文化政策的制定在经济领域有了合法依据。文化产业这一新的产业形态在国家产业体系中有了一席之地,从根本上改变了文化在历史上的观念性和新中国成立后文化作为发展其他领域的工具性地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从“观念”的文化到“产业”的文化,这种影响极其深远,这之后的国内文化市场日渐繁荣,人们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也成为新的生活方式。
2004年,“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首次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具体体现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是对文化发展本质认识的深化,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走出去’”,鼓励本国的文化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并吸收外来文化,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提高国际影响力。同年,文化部对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进行了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九部门发布的《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阶段性的成果进行巩固,主要包括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改革任务、在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保留事业性质文化单位的内部机制改革、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改革、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几个方面。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双轮驱动”。建构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我国文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工作,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之间平衡发展。对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律的本质把握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自身使命的清晰认识和对文化事业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文化政策更加全面。
2006年11月10日,胡锦涛出席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并讲话,胡锦涛指出:“谁占据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谁就能够更好地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创造精神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这次讲话明确了文化的任务和此阶段文化工作的主题,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新的文化自觉。同年9月,中央制定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中央制定的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规划纲要,对文化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规划。纲要以构建民族“文化精神”为首要任务,强调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发展文化九大门类,“确定未来五年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推动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同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成为纲领性意见。其中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建设和谐文化。从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这三个文件可以说贯彻了一条主线——中国共产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形成新的文化自觉。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将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充分说明我们党对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视。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软实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建设文化软实力是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此次“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出,表明中国共产党开始从国家层面推动发展文化软实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是文化软实力的核心,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是对文化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形成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同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第一次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文化体制改革、探析文化体制变革,为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武器和实践指南。决定在深入总结文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对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责任担当进一步确立和强化,进一步巩固了文化建设的战略定位。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建设的论述,标志着我国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文化体制改革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
4.增强文化自信,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时代(2012年至今)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文化强国战略。“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四个方面论述了文化强国战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十八大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文化强国对内体现为国民素质的提高、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对外则体现为中华文化影响力的增强。文化强国战略的提出意味着文化从服务于局部转变为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增强了文化的主体性,在理论层面完成了从文化自觉向文化自信的跨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重大问题和举措。2013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下设文化体制改革等6个专项小组。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环节和体系建设等,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个核心目标,突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这一环节,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对外文化传播和对外话语体系、文化政策法规体系五个体系,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营造有利于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良好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目的。要与经济等领域的统筹协调,破解文化市场体系、管理体制和公共文化体系等重大问题,列出了25项、104条重要改革举措和工作项目及落实的时间节点,以实现整体、系统和协同发展。
党的十九大则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基本方略,强调文化自信的基础性地位,突出创新的重要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地位更加凸显。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进而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表述,是我国文化理论的重大突破,将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统一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中来,具有开创新时代、新局面的重大意义。新时代文化建设的目标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