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歷史中的細節
當然,無論如何,詩只是歌,只是樂,而不是思想史、社會史、風俗史,但這唱徹五百年的歌與樂中,卻包含了思想史、社會史、風俗史中最切近人生的一面。歡愉、憂戚、哀怨、憤懣,詩思中蘊蓄的人生倫理、信仰道德、價值觀念,乃至思維方式、情感意志,卻又是思想史、社會史、風俗史中精純的一章。而與史不同的是,詩且攜着思想的精靈、語言的精靈,穿越逝水流年,於是,在有意與無意的考古發現中,精神的與物質的閃光碰合在一起,若干散落的歷史斷章,竟因此可以編聯成篇—至少有了這樣一種嘗試的可能,即如前舉之例,而一些久已在生活中失去位置的舊日名稱,也在這文化遺存中相遇它曾依附之物,於是“名物”中曾經有過的活力,竟可以為這史的一章注入生命的氣息。
收在書裏的十九篇文字,在選題與編排上,原本暗示了一點兒分類的意思,如農業、建築、祭祀、射禮、音樂、服飾、天文,以及車與車戰、車與出征、車與田獵。但如此分類,不用說,很不“詩意”,當然更無法概括詩意。這樣一點兒暗示,只是想約略顯示詩中所表現出來的社會生活圖景,即史中飛揚的一面。雖然選擇了“名物”作題目,但終究仍是為附麗於“名物”的情與意、史與思所吸引。詩中其實沒有對物的純粹的欣賞,詩寫山川風物,也並沒有一種“無我之境”,山水草木、鳥獸蟲魚,“物色之動,心亦搖焉”(《文心雕龍·物色》)。物象,有時候是渲染出來的氣氛,有時候則浸漫如一片色澤,有時卻只是這一點那一點四處跳蕩的光和影,總由一綫詩思貫穿,成為一幅心的圖畫。總之,詩之“為物也多姿”,而由這多姿之物展示出一個紛繁的世界,更由這可見之紛繁而傳達出一個可會可感、深微豐美的心之世界。“物象”,歸根結底表達的是“心象”。而詩所特別具有的深致、委婉、溫柔敦厚的品質,詩之伸縮包容、幾乎具有無限潛能與張力的語言,正是由“物象”與“心象”的交織與混融來成就的。
從詩的創作手法來說,不論為興、比、賦下怎樣的定義,其初衷決不是使詩意變得隱晦,而是恰恰相反—“事難顯陳,理難言罄,每託物連類以形之;鬱情欲舒,天機隨觸,每藉物引懷以抒之;比興互陳,反覆唱嘆,而中藏之懽愉慘戚,隱躍欲傳,其言淺,其情深也”(沈德潛《說詩晬語》)。即直寫其事猶不足達意,故連類取譬,從幾面說來,總欲求其抒發盡致。故詩中更多的是用象徵手法顯豁情思,而不是以隱喻來迂曲詩意、隱約辭旨。因此,《新證》力求為詩之所興、所比,即詩所描寫精微的物象提供若干比較可靠的形象材料,雖然未必可以因此直達本心,但就對詩的理解而言,這比從文字到文字的疏解,可能會更覺切近,也許還可以解決一個兩個舊解沒有說清楚的問題。散亂在廢墟之上的五百年歷史,或者竟可以依憑這物象的復原,編綴起禮儀與人生曾經有過的一種誠摯與溫厚的結合。
青銅器的瑰偉,是三代之驕傲。不過鐘鼎彝器,究屬禮器,即便世族世卿之家,也多不作為日常生活用具。那一時代,切於日用而又包含了人倫道德、政治宗教,即禮之精神的,該是會聚眾藝於一身的車。駟馬車的製作,集中體現了青銅時代的工藝水平,裝飾的細節中,總迸露着點點智慧的光亮。流雲中的飛鳳與夔龍,寄寓着具體而微的儀文禮節,卻又是不時漫溢出來的活潑潑的生趣。車軛、車衡,衡、軛上的鸞鈴,車軾、車較、車後之鸞旂,又覆軨之冪、覆欄之圍,乃至輈尾之踵、貫軎之轄,車轂上的篆約,車牙上工巧細緻的銅飾,各樣材質,諸般工藝,精整密緻,配置合理,錯落紛紜中在在見得用心安排出來的燦燦鮮明。功能與美觀既湊泊得巧妙,一乘完全按照禮制裝飾起來的車,便依然是輕捷的,依然可以奔行如飛,馳突於戰陣(46)。裝飾的講究,原不脫實用。詩便止須用着單微直湊的方法,樸樸實實歷數器物的名稱,已自有一番景致楚楚動人。而田獵、行役、出征,嫁娶、思歸、懷人,及“都人士”、“君子女”的風神行止,幾乎都與奔行之車相連。很可以說,詩三百,詩思一半在載驅載馳的駟馬車中,以是《新證》不免對詩中之車特存偏愛,說見《小戎》《車攻》《韓奕》及《附論》諸題之下。
詩的時代,幾乎一切莊嚴的、有限止的儀式之後,都接續着輕鬆的、無限止的歌與酒。莊嚴自然是真,莊嚴之後的放鬆,卻不是對莊嚴的否定,而是接續,只不過換了一個親切的方式。因此當日之宴飲,不妨說,是生活中的政治,政治中的生活。適應於政治需要的各種禮典具體而微,彷彿滲透到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而射御、祭禱,聘問、盟會,不論內政與外交,又無不依“嘉賓式燕又思”的宴飲而成。儘管記述這些禮儀的文字頗多令人不耐的繁瑣,但其中卻也正有着耀眼的精緻—這些精緻多半是在詩的時代完成。固然許多禮儀有着更為古老的來源,不過此際已經洗去原始的荒蠻,注入了禮樂文明的血液。它好像集中了那一時代能夠激動人心的一切;揖讓周旋、俯仰進退所體現的“禮儀”,車馬器用、被服裝飾所顯示的“禮物”,二者的結合,也幾乎達於圓融無間。莊嚴的禮儀維繫着封建與宗族秩序的穩定,所謂“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禮記·鄉飲酒義》),但能夠在緊張的娛樂中一展棣棣威儀,這娛樂,畢竟讓人滿足。“獻醻交錯,禮儀卒度”(《楚茨》),溫良恭儉中,依然是奢華;“樂酒今夕,君子維宴”(《頍弁》),有節制的宴飲中依然漫溢着節制不住的狂歡。伴隨禮儀而行的旨酒、嘉餚、樂舞,仍不免激發禮儀中人生命的躁動與熱情。各種儀典之後的“無算爵”、“無算樂”雖然明載於禮書,但這“盡歡而止”的姿容與風情,卻只在詩中方覷得分明,說見《賓之初筵》題下。
商周時代,北方的氣候溫暖而濕潤。西安半坡遺址曾發現竹鼠和獐的骨骼,這是後世只生活於長江流域和長江以南的動物,秦嶺以北很早就絕跡了(47)。那時候,野象和犀牛也活躍在北方(48),殷墟發現了象和犀牛的遺骨,甲骨卜辭有獲象和獲犀的記錄,婦好墓出土了雕鏤精緻的象牙杯。《魯頌·泮水》“憬彼淮夷,來獻其琛:元龜象齒,大賂南金”,則西周時代淮水下游有野象活動。《鄘風·君子偕老》《魏風·葛屨》都說到綰髮用的象揥;西周北方青銅器中有不少鑄有象紋(49),陝西寶雞國墓地並出土形象生動的象尊(50)〔1·7:4〕,西周北方生活的象,自然不在少數。《小雅·吉日》“發彼小豝,殪此大兕”,《何草不黃》“匪兕匪虎,率彼曠野”。兕,便是喜歡生活在熱帶、亞熱帶潮濕密林地區的犀牛。捕獵犀牛,除食用其肉之外,尚有兩用:一是用它的皮製甲,二是用它的角製作酒具,便是《周南·卷耳》《豳風·七月》《小雅·桑扈》中說到的“兕觥”,青銅器中也還有兕觥的仿製品,如山西石樓出土的一件(51)。當時秦嶺北坡的森林大約十分茂密,《秦風·終南》“終南何有,有條有梅”,條即柑橘屬中的柚,梅即薔薇科杏屬中的梅。而毛傳所謂“條,槄;梅,柟也”,後世解詩者便多據此而將條別釋作山楸,梅釋作楠木,又或解條、梅為《召南·汝墳》中的條、枚(52)。今人或有從舊釋者,以為柚、梅非終南所生,故比照今之《秦嶺植物志》,以條為石灰花楸,以梅為山楠(53),其實都不是詩中所指。柚與梅後世多生長南方,但詩的時代北方卻並不罕見。梅是先秦烹飪中常用的調味品,文獻多有記載,《左傳·昭公二十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便是這樣的比喻。楚墓的烹飪器中常常發現梅核(54),說明這用法不限南北,而陝西涇陽戈國墓幾座西周早期墓葬中的銅鼎,也多有梅核與獸骨同出。其中的一件銅鼎裏,便有梅核三十四顆(55),可知北方有梅,並且不必是珍罕之物。《爾雅·釋木》:“槄,山榎”,“柚,條”,則條只是柚的專名,與槄無涉。詩曰“有條有梅”,所舉正是生長在終南山中的兩種果木。那時候,這一帶林木蓊鬱,降水量也遠較後世為多,而這正是發源於秦嶺,造福豐、鎬兩京的豐水水量充沛的重要原因。
如前面提到的,詩把周人之務農追溯到后稷,或許帶有傳說的成分,但周人在由西向東逐步發展的時期,主要的生產活動,無疑是農業,這早已為考古發現所證實。牧與漁自然也同樣重要,為配置各種形制的駟馬車,良馬就不可以少,《鄘風·定之方中》因此用““牝三千”來表明國力強盛。“爾羊來思,其角濈濈”,“爾牛來思,其耳濕濕”,《小雅·無羊》用了體貼之心寫出牧事中的溫暖與親切;“有驈有皇,有驪有黃”,“有騅有駓,有騂有騏”,《魯頌·駧》則以眼花繚亂的一片顏色寫出牧業的繁盛與興旺—西周前期器駒尊說到王行“執駒”之禮(56),適可與詩互相發明。《周頌·潛》“猗與漆沮,潛有多魚。有鱣有鮪,鰷鱨鰋鯉”,卻不是專意描繪漆沮水邊的動人景色,所以下面接言:“以享以祀,以介景福。”捕魚之具,曰罛,曰笱,曰梁,曰罶,《風》中一一提到。不過那時候的食用品仍然不很豐富,菜蔬更多半為野生—蘋蘩薀藻之菜均可羞王公、薦鬼神,由採集祭品、食物而不能不對花開花落有一種殷切之關心,以是詩人每於繽紛之草木三致意焉。
詩中鳥、獸、蟲、魚的分別,簡潔而明確(57)。對蟲的生態習性尤其觀察細微,雖然有些名稱後世早已不用,很難確指究竟何種何屬,但從詩中的形態描繪中,仍然可以解得一個大致的類別範圍。總之,詩的時代,人與自然,是和諧的,卻更是功利的。以功利之心而猶有深情,此所以詩之為樸、為真、為淳、為厚,為見心見性之至文。草木作為興,常常是詩之靈感的源泉,但《豳風·七月》全以賦筆鋪陳菜蔬瓜豆,草木蟲魚於是也成為詩的脈絡與節奏。讀詩固可多識鳥獸草木蟲魚之名,但當日這渾樸本色的名稱後面,實在還有着“心的眼”。說見《七月》題下。
1·7 周代銅器中所見之象
1.戚,西周,河北邢臺出土 2.乙公簋,西周,北京琉璃河出土 3.楚公(家)鐘紋飾,西周,傳世品 4.象尊,西周,陝西寶雞出土 5.右府尹象尊,東周,河北易縣出土
詩和詩的時代,都是古典的奇跡。精神的與物質的文明,在古老的土地上,創造了一片幾乎是一去不復返的燦爛與輝煌。於是它成為後繼者們永遠的理想—理想的制度,理想的社會,不在未來,而永遠在迢遠的“郁郁乎文哉”的周代。這自然是一種偏頗,但這樣的偏頗並不是沒有一點道理。周人開創的基業,畢竟奠定了一個深厚的文明的基礎,雖然輝煌與燦爛中依然免不掉血與火的殘酷。經歷了開闢之艱辛的周人,禮制初建,純樸未失,天真未泯,而新鮮的理想,蓬勃的創造力;充滿開拓之信心的精神與力量,卻又帶了明智與嚴肅的敬畏之心;弦歌為諷激烈切直,而終始不失溫柔敦厚,這種種精神質素,鑄為詩之內容與形式的完滿諧和,性情與禮義、情意與功用的圓融合一。它是“第一”,也是“唯一”,故雖經一年一年、一代一代從無間斷的翻曬,而略無褪色,而依然存了一份“滄海月明”式的古老與新鮮。詩中之“史”,保存了歷史中的真實與記憶中的真實—這是《新證》注意比較多的部分;詩中之“文”,則會聚了文學之源頭所有的慧心與聰明,這裏雖然沒有專章涉及,但“我思古人”之情,卻因此而最與詩人拍合。
詩的文字原本隨身帶了音樂的節奏,只是它在太遠太遠的地方歌唱,不知道隔了這迢遙遙,是否真的聽到了它的弦聲叮咚?惟願同好鑑之。
(1) 王明珂《華夏邊緣·華夏邊緣的形成:周人族源傳說》,頁225。
(2) 《大雅·烝民》;《魯頌·閟宮》;《小雅·何人斯》;《小雅·四月》。“奚斯所作”,毛以為作廟,韓以為作頌,而以“奚斯所作”為作頌,與《節南山》“家父作誦”及《巷伯》、《崧高》、《烝民》皆於篇終見意,文法相類,自以韓說為長。又漢《張遷碑》云:“奚斯贊魯,考父頌殷。”即用三家說。
(3) 誠如研究者所指出的,作為“六義”之一的“興”,乃是詩歌的原初的特質、原初的創作方式。“興”在詩三百中仍然保持了它的原始性格,並且是詩“之所以特別形成一種抒情文類的靈魂”,但是周人在使用“興”的時候,已是在用來“表達他們高度文明社會下高度自覺的藝術”(陳世驤《原興:兼論中國文學特質》,頁249、256),而這藝術,早不是胼手胝足者的藝術。其事、其言,或有若干得之於田夫野老,而其思、其詩,卻未必成之於田夫野老。可以說,詩非出於民間,雖然它的創作方法有着歷史久遠的民間的淵源。朱東潤先生有《〈國風〉出於民間論質疑》一篇,從詩的本文入手,作了周詳的分析,認為,“大抵就《國風》所言地位、境遇、服御、僕從諸端,作詩者或自言,或言其關係之人,或言其所歌詠之人,要其所言者皆為統治階級之事,其詩亦自為統治階級之詩,《國風》如此,則大、小《雅》、三《頌》更可知”(《詩三百探故》),論據很是充分,推闡亦合理合情。亦如文中所言,與詩並行於當時的民間謠曲自然不是沒有,且零星見於先秦典籍,而以之與詩為對比,正可見出思索安排之判然有別。若以“民間”概指“勞作者”,則當日之“民間”,是怎樣的生存狀態?西周時期,“五夫”之價等於“匹馬束絲”(曶鼎銘),可以用來買賣交換,這是不必說了;普通居民,從西周金文中所反映的情況看來,則有各種身分等級,如眾、庶人、臣(或臣妾)、僕、庸、馭,等等,其中屬於庶人以下至馭的一類人,亦可合稱為人鬲(大盂鼎銘)。這些名稱之上,常常冠以“王”或“夷”,如王臣(大盂鼎銘)、王人(宜侯簋銘)、夷臣(簋銘)、夷僕(靜簋銘),等等,這可以算作夷、夏之別;此外,又可以按照居住地點分作邑人和奠(甸)人,這是國、野之別(李零《西周金文中的土地制度》,頁661)。但無論哪一種劃分,這些民人總是可以隨着其他種種錫物一起錫與受命者,也可以在訴訟糾紛中作為賠償物之一,給與勝訴的一方。至於普通居民居住情況之簡陋,由灃西的張家坡居住遺址可見一斑。這樣的生存狀況,與詩中所描寫的境界與精神,似乎相差很遠。並且,當時社會地位的等級差別是以貴族與非貴族來劃分的,所謂“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貴有常尊,賤有等威”(《左傳·宣公十二年》),由此而造成一種嚴格的距離;而“官方”與“民間”,似乎還沒有成為一種分別的標準。重要的是,這樣一種等級劃分、這樣一個嚴格的距離,不僅為統治者一再強調,而且為一般民眾所接受、所持有(何懷宏《世襲社會及其解體》,頁97)。可以說,“當時的政治與文化,都以貴族為中心”(雷海宗《中外的春秋時代》,頁242),恐怕還沒有平民意識的覺醒,“直要到孔子出來,始為中國史上平民學術之開始”(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頁76),那是春秋中葉以後,而詩的創作時代已經結束了。
(4) 潘重規《〈詩經〉是一部古代歌謠總集的檢討》頗論及此,其中言道:“三百篇創造之始,即與政治教化有關;創造完成,即為政治教化之工具,此一政治教化之工具,即由國史樂官採錄,政府官吏保存、教授、推廣,此孔子以前《詩經》形成之實況。明白了這一點,才知道《詩經》為甚麼篇篇皆與政教時事有關,為甚麼篇篇皆表達了美刺的意見”(頁59)。這看法自有道理,惟稍嫌絕對。
(5) 鄭樵《六經奧論》卷三:“詩三百篇皆可歌可誦可舞可弦,大師世傳其業以教國子,自成童至既冠皆往習焉。誦之則習其文,歌之則識其聲,舞之則見其容,弦之則寓其意,春秋以下列國君臣朝聘燕享,賦詩見志,微寓規諷,鮮有不能答者,以詩之學素明也。”
(6) “正歌”之用,多見於《儀禮》。正歌,則指《頌》、大小《雅》、《周南》、《召南》中的首三篇,“三篇連奏,一詩一終,條理井然,不可增易”(《詩古微·詩樂篇一》),如《儀禮·大射儀》“乃歌《鹿鳴》三終”,即謂歌《鹿鳴》之什三篇,篇各一終也。二南中的六篇,每用於鄉射禮、鄉飲酒禮、燕禮,故又稱“鄉樂”,《燕禮》:“遂歌鄉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鄭注:“鄉樂者,《風》也,合金石絲竹而歌之。”依《儀禮》節次,正歌的過程屬各種典禮的儀式部分,氣氛莊重而儀節繁縟,鄭玄所謂“賓主百拜,強有力者猶倦焉”(《儀禮·鄉飲酒禮》),這一程序,直到合樂之後,“工告於樂正曰:正歌備”(同上),方為結束。以下,則為燕,即坐下來食肉飲酒,乃為娛樂。此際仍有樂,便是正歌之外的散樂,禮所謂“無算樂”也。其詩皆在“變風”、“變雅”,“則又於燕享無算樂中而或有諷刺之事焉”(《詩古微·詩樂篇一》),《左傳》中,便頗有這樣的故事。何定生《詩經今論》:“若典禮之樂章相當於《詩譜》所謂‘詩之正經’的詩篇,詩無算樂之必屬於‘變風’、‘變雅’也是顯然的事。我以為若漢人正變之說果真有所授。則其一部分理由即在此。”(頁174)
(7) 朱東潤《詩三百篇探故·古詩說摭遺》,頁84~91。
(8) 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一),頁71。
(9) 何定生《詩經今論·詩經的解釋問題發凡》,頁205~217。
(10) 詩人之志,本也;太師之職、聖人之志、經師之業,末也。見《詩本義·本末論》(卷十四)。
(11) 史念海《藍田人時期至兩周之際西安附近地區自然環境的演變》,頁70。
(12) 《禹貢錐指》卷十七(頁630)。
(13) 盧連成《西周豐鎬兩京考》,頁120~121。本文圖1·1取自此文。
(14) 同上,頁126。
(15) 胡謙盈《豐鎬地區諸水道的踏察》,頁191。
(16)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晉國不恤周宗之闕”,《昭公二十四年》“嫠不恤其緯,而憂宗周之隕”,周宗猶宗周,均指周王室。
(17) “宗周”、“周宗”,鄭箋均曰“鎬京也”,《雨無正》孔疏:“周宗,宗周也,皆言周為天下所宗,文雖異而義同。”
(18)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卷二十(頁623~624)。
(19)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灃西發掘隊《一九七六—一九七八年長安西發掘簡報》,頁76。
(20)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豐鎬考古隊《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陝西長安灃東試掘簡報》,頁412。
(21)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鎬京西周宮室》,頁52~55。
(22)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國的考古發現和研究》,頁253~257。
(23) 盧連成《中國古代都城發展的早期階段》,頁232。
(24) “土中”又稱“地中”。《周禮·地官·大司徒》:“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國焉。”時用圭表測日影,八尺之表,夏至正午時,表影長一尺五寸的地方即為“地中”。《大司徒》鄭注引鄭眾說,合此條件者,“今潁川陽城地為然”,賈疏則稱“潁川郡陽城縣(今河南登封)是周公度景之處,古跡猶存。”然則何以未建都陽城?賈疏:“武王欲取河洛之間形勝之所,洛都雖不在地之正中,潁川地中仍在畿內。”
(25) 李學勤《令方尊、方彝與成周的歷史地位》,頁208。
(26) 李學勤《成周建設論》,頁210~212。
(27) 何尊銘文各家釋讀或有不同,此用李學勤釋。
(28) 陳公柔《西周金文中的新邑、成周與王城》,頁389~390。
(29) 葉萬松等《西周洛邑城址考》,頁74~76。
(30) 張劍《從建國以來出土的青銅器看西周時期的洛陽居民》,頁188。
(31) 葉萬松等《西周洛邑城址考》,頁75。
(32)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漢魏城隊《漢魏洛陽故城城垣試掘》,頁384,圖一六。
(33) 陳公柔《西周金文中的新邑、成周與王城》,頁388。
(34) 《禮記·樂記》記述《武》舞之六成:“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昭公右,六成復綴,以崇天子。”這裏表現的都是開國前後的幾件大事,次序分明(周、召分陝,在成周既建,正好標誌了一個階段的結束)。
(35) 徐少華《周代南土歷史地理與文化》,頁1。
(36) 劉敦願《試論古代黃淮下游之與江漢地區間的交通關係》,頁685。
(37) 后德俊《楚國的礦冶髹漆和玻璃製造》,頁5;劉詩中《中國早期銅礦初步研究》,頁204。劉文舉例云:一九七六年殷墟婦好墓出土四百六十八件青銅器,總重一千九百二十五公斤,若剔除錫的成分,僅這一座墓的青銅器,便需要八噸多銅礦石。
(38) 龐懷靖《跋太保玉戈》,頁260~261,圖一、二。本文圖1·4據徐錫臺、李自智《太保玉戈銘補釋》一文中的銘文摹本。銘文之隸定,從蔡運章、郭引強,見《論太保玉戈銘文及相關問題》,頁343。
(39) 李學勤《走出疑古時代·太保玉戈與江漢的開發》,頁139。
(40) 而據中國國家博物館今年入藏的西周晚期柞伯鼎,是周公也曾南征。鼎銘紀號仲誥命柞伯時追溯乃祖事跡,曰周公曾“廣伐南國”,此與《逸周書·作雒解》中說到的周公“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七邑”,適可互證。熊、盈族所在即淮水中下游地區,亦即鼎銘所云“南國”範圍之內。據朱鳳瀚《柞伯鼎與周公南征》,頁71。
(41) 徐中舒《禹鼎的年代及其相關問題》,頁63;徐少華《周代南土歷史地理與文化》,頁27。
(42) 丁山《召穆公傳》稽核詩、史傳、周金,於傳主事跡考證頗祥,見《歷史語言所集刊》第二本第一分,頁89~100。
(43) 後申、呂歸楚,楚也同樣視其為門戶。《左傳·成公七年》:“子重請取於申、呂以為賞田。王許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呂所以邑也,是以為賦,以禦北方。若取之,是無申、呂也,晉、鄭必至於漢。’”
(44) 《傅斯年全集·詩經講義稿》:“在周朝最盛的時代開闢了一片新疆土,成了殖民行軍的重地……這一片有直屬於王室者,有分封諸侯者,直屬於王室者曰周南,分封諸侯統於召伯者曰召南。”(頁225)不過,曰“直屬”,曰“分封”,這意思表達得似乎還不是很明確,這裏採用了李朝遠《西周土地關係論》中的說法,即一為“分封諸侯”,一為“冊命諸侯”,前者“是本無其土其民,通過分封制的途徑從天子處受民受疆土而成的諸侯”,後者則“是周邊方國首領,懾於周王朝強大的政治軍事力量而拱手稱臣,天子往往在不改變方國社會的政治結構、經濟制度、版圖戶籍的情況下冊命方國首領為諸侯”,“它僅僅是對現狀的有限承認”(頁63)。
(45) 商志等《江蘇丹徒背山頂春秋墓出土鐘鼎銘文釋證》,頁53~54。
(46) 自《續漢書·輿服志》依《周禮》天子五路之說,將玉輅定為帝王用車之後,此制一直沿用至清。但曾以繫駕方式之優越而領先於世界的中國古車,在乘轎之風大盛、且愈演愈烈之後,不僅造車技術乏善可陳,且古代車制也漸失傳。玉輅雖依古制而定,卻實在無法復古。《宋史·輿服志》記南宋紹興玉輅“前有轅木三,鱗體昂首龍形。轅木上束兩橫竿,在前者名曰鳳轅,馬負之以行;次曰推轅,班直推之,以助馬力。橫於轅後者名壓轅,以人壓於後,欲取其平”,“駕青馬六”,“駕士二百三十二人”,其中左右挽索者即百二十八人。遼寧省博物館藏宋人《鹵簿玉輅圖》留下了大體近於寫實的形象:一乘按照“古禮”裝點起來的玉輅,早是一件綴滿儀文禮節而卻寸步難行的龐然大物,盡失車所應有的一切實用功能。因此,不能不教人對詩中的車特存偏愛。
(47) 史念海《藍田人時期至兩周之際西安附近地區自然環境的演變》,頁76。
(48) 文煥然等《歷史時期中國野象的初步研究》、《中國野生犀牛的滅絕》,頁185~188;頁220~223。最早把這作為一個問題來研究的,是徐中舒《殷人服象及象之南遷》(不過文曰象之南遷自西周成王始,似不然),近有王宇信等《殷墟象坑和“殷人服象”的再探討》(頁467~489)依據此後陸續發現的考古材料,對此作了更深入的討論。
(49) 如山東濟陽縣劉臺子西周逢國墓中出土的象足方鼎(《中國文物精華》,圖版五五),河北邢臺市葛家莊西周墓所出裝有象形籥的銅戚(同上,圖版五六),北京房山縣琉璃河西周燕國墓地出土的乙公簋(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琉璃河西周燕國墓地》,圖八七:A、B),等等。
(50) 盧連成等《寶雞國墓地》,圖版二○三,彩版一八。
(51) 孫機《古文物中所見之犀牛》,頁281~284。
(52) 二說之非,姚炳《詩識名解》卷十五“條”下、卷十三“梅”下,俱已駁之,然以“條、梅皆西北所罕見者,惟罕見,而終南有之,此所以堪誇耳”,則不確。
(53) 吳厚炎《詩經草木彙考》,頁290。
(54) 如包山楚墓出土的十二件陶罐,罐內裝有梅、炭化植物、鯽魚等。見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墓》,頁198~199。
(55) 陝西省考古研究所《高家堡戈國墓》,頁50、62、102、135;鑑定驗明這是薔薇科杏屬的梅。
(56) 郭沫若《盠器銘考釋》,頁2。
(57) 鄒樹文《中國昆蟲學史》,頁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