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名物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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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公劉

周人的歷史,差不多和夏人、商人一樣悠遠。只是在滅商之前,周人不過是兩個王朝治下的一個部族,所以沒有能夠留下一部譜系清晰的成文史。後人的追述,或取傳說,或多推測,不得其詳,未免缺略,遂難完全憑信。

綜合史家的記載,先周史大致有這樣幾件階段性的大事:一、姜嫄生棄,棄在虞夏之際任后稷,封於邰。二、棄的後代不窋因避夏亂而自竄於戎狄之間,據方志稱在今甘肅慶陽一帶。三、不窋的後代公劉舉族遷豳。四、公劉之後古公亶父遷岐、王季被殺、文王作豐、武王都鎬,滅紂立國。

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至於今,周原和豐鎬遺址的考古發掘已經證明,古公亶父以後的歷史,文獻記載是信實的,但此前的面貌,仍不是很清楚。不過西周文化的起源,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其發生、發展的原因,必不是單一的,必是融合了時與地的各種因素,並經由農耕變為“戎狄”,又由“戎狄”轉回農耕的過程,而一步一步奠定基業(1)

詩中保存了這樣一條綫索,雖然中間有缺環,但以實物與文獻互為印證,畢竟有尋繹的可能。周初五遷之跡,也約略可考。如記述先祖創業之詩,每及西北川流,而最常提到的是渭水及渭水支流。渭水發源於甘肅之首陽縣鳥鼠山,東流入陝,又東流至華陰,蜿蜒入河。渭水的主要支流是涇水。涇水出甘肅平涼西南之涇谷,東南流,至彬縣入陝,又東南而蜿蜒合於渭。涇渭之間,土地肥美,周人的祖先,便在此間輾轉遷徙(2),辟草萊,作畎畝,起宮室,攻城略地,成就大業。〔2·1〕

公劉之豳,是五遷中關鍵的一遷。《大雅·公劉》乃此長卷中壯偉的新一葉。

篤公劉,匪居匪康。

廼埸廼疆,廼積廼倉。

廼裹餱糧,于橐于囊,

思輯用光。弓矢斯張,

干戈戚揚,爰方啟行。(一章)

篤公劉,于胥斯原,

既庶既繁,既順廼宣,

而無永歎。陟則在巘,

復降在原。何以舟之?

維玉及瑤,鞞琫容刀。(二章)

篤公劉,逝彼百泉,

瞻彼溥原。廼陟南岡,

乃覯于京。京師之野,

于時處處,于時廬旅,

于時言言,于時語語。(三章)

2·1 先周文化遺址分佈圖(據胡謙盈)

篤公劉,于京斯依,

蹌蹌濟濟,俾筵俾几。

既登乃依,乃造其曹,

執豕于牢。酌之用匏,

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四章)

篤公劉,既溥既長,

既景廼岡,相其陰陽,

觀其流泉。其軍三單,

度其隰原,徹田為糧。

度其夕陽,豳居允荒。(五章)

篤公劉,于豳斯館。

涉渭為亂,取厲取鍛。

止基廼理,爰眾爰有。

夾其皇澗,遡其過澗,

止旅乃密,芮鞫之即。(六章)

序曰:“召康公戒成王也。成王將涖政,戒以民事,美公劉之厚於民,而獻是詩也。”《史記·周本紀》:“公劉雖在戎狄之間,復修后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資,居者有蓄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周道之興自此始,故詩人歌樂思其德。”毛曰詩是召公為戒成王而作,鄭箋從之,卻未必可信。不過此篇大概成於周初—鴻業厎定,詩人歌樂以光大先人德業,應在情理之中。

初民部落,本來遷徙靡常。殷八遷,週五遷,遷徙之因不一(3)。毛傳:“公劉居於邰,而遭夏人亂,迫逐公劉。公劉乃辟中國之難,遂平西戎而遷其民,邑於豳焉。”此說恐不完全合於史實。邰在今陝西武功,豳約在今彬縣一帶(4),相距不過數百里。若果然“迫逐”,則由邰之豳,不足言“辟”。且公劉之先世因避夏亂,先自棄官而奔於戎狄之間,已不居邰。《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載《封禪書》曰“公劉發跡於西戎”,其說亦必有據。以是公劉之遷,應是由西北,向東南—詩曰“廼陟南岡”,似乎也暗示了這樣的方位。其原因,或不外經濟與政治兩方面。不過重要的是,周人已開始形成一種較大的勢力,故向涇渭之間尋求發展。此間雖有土著久居,畢竟土曠人稀,時“為中國不爭之地”(5),佔取不難。“考之是章,意象整暇,不見迫逐之事,以《國語》《史記》參之,蓋自不窋已竄於西戎,至公劉而復興疆埸積倉,內治既備,然後裹糧治兵,拓大境土,而遷都於豳焉”(《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六),正所謂“富庶之後而遷都,故其後遂大”(6)

下言“廼埸廼疆,廼積廼倉”,是於故地作遷徙之備。

古所謂“戎狄”,乃中國北方部族之統稱。由考古資料可知,早期中國北方—甘青地區的齊家文化和遼西、內蒙東部的夏家店下層文化,都是鋤耕農業為主、畜牧為副的混合經濟形態。而大約從新石器時代晚期開始出現的防禦性城堡,不僅發現於中原,也同樣發現於北方地區(7)。這裏雖然久已是“中原的農耕文化與北方草原文化作拉鋸戰的戰場”(8),但上古時代農耕與遊牧尚未形成界限分明之別。故不窋、公劉雖久居戎狄之間,卻並非逐水草而居,棄農不務。何楷《詩經世本古義》引陳際泰言:“西夷當黃河之曲,土地肥美宜稻。蓋黃河在天下皆害,而在河西獨利,‘積倉’固然耳。”不過那時候北方還很少種稻,主要經營的是黍和稷(9)。《小雅·楚茨》“我黍與與,我稷翼翼”,《小雅·信南山》“疆埸翼翼,黍稷彧彧”,雖然是後來關中平原的景象,但黍稷的種植歷史,卻已經很久遠。公劉遷居,首舉農事,也可知藝植五穀,在作為“西土之人”(10)的周民族也早是傳統的生產活動了。

餱糧,即糒和糗。《周禮·地官·廩人》“治其糧與其食”,鄭注:“行道曰糧,謂糒也。”《說文·米部》:“糧,穀也。”又“糒,乾飯也”(11)。《釋名·釋飲食》:“乾飯,飯而暴乾之也。”知糒即粟米做成飯,再以日光曝曬而成。若米飯用火炒乾,則名糗,《說文·米部》:“糗,熬米麥也。”糒和糗統稱作餱,是行旅時攜帶的乾糧,《書·費誓》“我惟征徐戎,歭乃糗糧”,是也。吃的時候,則和以水、溫湯或羹,《東觀漢記》言玄賀遷九江太守,“行縣持乾糒,但就溫湯而已”(12),即此。餱糧實屬“方便食品”,故《小雅·伐木》有“乾餱以愆”,朱熹《詩集傳》“乾餱,食之薄者也”。《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吾寡君聞君在外,餕饔未就,敢致糗於從者”,亦以糗為食之簡者。

“橐”與“囊”,諸家所釋,各異其辭。或曰橐小囊大,抑或反之;或曰橐有底囊無底,抑或反之(13)。而今本《說文·㯻部》囊、橐互訓,《左傳》正義云“囊橐所以盛衣,亦可以盛食”(14),可知二者的用處本來沒有很大區別。大致可以說,囊是有底的袋子,口可束結。橐,則有兩種,其一,用一塊袋料,置物而席捲之,然後兩端紮住,即成,此可謂“無底曰橐”。其二,兩端封底,中間開口,兩頭便可以用來盛物,此可謂“有底曰橐”(15)。此詩之橐與囊,乃並為裹糧之具。孟子說梁惠王,引此詩而釋之曰:“故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糧也。”又《鹽鐵論·取下篇》:“公劉好貨,居者有積,行者有囊。”皆以居者與行者並言,可知公劉初遷之時,並非放棄故地,一時席捲其民,空國而去,而欲為行者之利,先謀居者之安。“廼埸廼疆”,即分劃土地疆界,是居者仍不廢耕種,其民乃相與和睦,光大姬宗,詩所謂“思輯用光”也。

下言“弓矢斯張,干戈戚揚,爰方啟行”,卻見出這一支遷徙之軍的殺伐之氣與尚武精神。

周人封建的本質,“是繼攻伐征服之後的武裝移民。惟有軍事勝利,封建才能大行其道,故周初東征以建齊魯,北伐以建燕,南進而建漢陽諸姬,即使遲至西周晚葉,召伯虎南征有功,不但‘錫山土田’,而且挾其威望,協助申伯城謝,使‘南國是式’。這種武裝殖民不限於周初,可以下延至西周之季,上推到周族之始”(16)。若援詩證史,則公劉篇應是這武裝殖民最早的一幕。周民族的形成與發展,原是陸續融合眾多異族,其中至少有相當一部分應是在周人武力之下歸服(17)。這一進程,從公劉時代就已經開始了。

干即盾。《說文·戈部》作“”:“盾也。”干一般指小盾,即步兵手執之盾。金文中有一手執戈、一手執盾之象〔2·2:1〕。商周墓葬中常見戈盾伴出(18)。殷墟發現的盾有大小二種,大的用到車上,小的用於步卒。大盾的長度比戈柲長,小盾的長度比戈柲短,係用三根竪直木、兩根橫彎木做成兩個長方框,用皮或竹編織物張在框上,用繩縛緊;正面外突,其上畫一對立虎;背面內凹,中間有把,可以手持〔2·3〕。戈卻是中國特有的一種用於勾、啄的兵器。新石器時代晚期即有石戈。至殷商,戈已成為一種最重要的格鬥之器。戈由戈頭、木柲、銅鐏組成,木柲上端或又裝有銅冒,稱作龠。戈頭的基本形制,包括上下有刃、前有尖鋒的“援”和裝柲用的“內”;內上有穿繩縛柲用的孔,即“穿”;為避免勾、啄時戈頭脫落,又常在援、內之間設“闌”,並在援下近闌處,下延成“胡”,胡上也有穿〔2·4〕。戈頭多用青銅鑄就,也有石戈和玉戈(19)

2·2:1 金文中執戈、盾之象

2·2:2 金文中執鉞刑人之象

2·3 小屯YM167出土盾復原圖

1.正面圖 2.立面側視圖 3.立面俯視圖

2·4 戈頭各部名稱示意圖

“戚揚”,毛傳:“戚,斧也;揚,鉞也。”(20)斧、鉞既是兵器,也是“大辟之刑”的主要刑具〔2·2:2〕(21),並且,又是權力的象徵—《商頌·長發》“武王載旆,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莫我敢曷”是也,戰國中山國王墓出土銅鉞,其上銘曰“天子建邦,中山侯㥯,兹作軍鉞,以敬(警)氒(厥)眾”(22),也是承此而來,鉞因此常用作典禮出行和征伐時的儀仗。商墓出土的鉞有大、中、小三型,可約略反映出墓主人生前的權力與地位〔2·5〕(23)。而戚也是一種鉞形器,《說文·戉部》:“戚,戉也,從戉,尗聲。”尗有小義,故戚即小鉞。新石器時代有石戚和玉戚,銅戚則特別流行於商末周初,河南偃師二里頭早商遺址中曾出土銅戚,而陝西扶風召公呂宅出土的一件商代晚期器,重五百五十克,戚援上浮雕五隻蚱蜢,蚱蜢之間構成凹形血槽〔2·6〕(24)。詩前言弓矢,是遠攻之器已具;再言干戈,是近戰之具亦備;更言戚揚,則以總括斧鉞之類,備言軍行之威儀也。

二章“篤公劉,于胥斯原,既庶既繁,既順廼宣,而無永歎”,鄭箋曰:“厚乎公劉之於相此原地以居民。民既眾矣,既多矣;既順其事矣,又乃使之時耕,民皆安今之居,而無長歎思其舊時也。”歷來說詩者也多以“庶”也、“繁”也,“順”也、“宣”也,是並言安頓周人。但豳地在公劉之先已非荒無人居的不毛之地,涇渭地區的考古調查表明,這一帶遍佈彩陶遺址。且中國歷史上的都城,雖遷徙不定,但每一個都城的成長,都有它的歷史淵源,很少是在荒僻的原野上拔地而起,而大多是從一個相當重要的邑聚上,予以擴大發展(25)。公劉所遷之都畢竟面貌如何,目前尚無實證,但涇渭之間文化之發達的歷史,卻大致可以了解(26)。詩曰“于胥斯原,既庶既繁”,正是勾畫豳地原貌。即從全詩結構來看,也是如此—詩一章言居、遷之略,二章言遷之擇地與安民,三章規劃鄉野,四章建廟,五章造田,六章方敘定居之況,若曰周人之“既庶既繁”,實應在“于豳斯館”、“止旅乃密”之後也。

2·5 銅鉞

1.商中期,河北藁城出土 2.商晚期,山東益都出土 3.西周,甘肅靈臺出土

2·6 晚商銅戚, 陝西扶風出土

2·7 西周短柄銅刀 北京延慶西撥子村出土

“既順廼宣”,胡承珙《毛詩後箋》:“此‘廼宣’在‘既順’之下,順似謂民之和順,傳訓宣為遍者,遍當是均遍之意。謂既順其情,而又均遍不頗。蓋民皆樂從,無不適攸居者。上承庶、繁,下起無歎,文義融貫。”“既順廼宣,而無永歎”,與上章“弓矢斯張、干戈戚揚”,相反而相成—彼以示威,此以示仁。公劉所安之民,實兼周人與土著而並有之。胡氏申毛傳,謂宣乃均遍不頗之意,則詩意更為明確。

“陟則在巘,復降在原”,言豳地形勢。豳臨涇水幹流,為山、川、原相間之地貌。山則小山—正所謂“巘”,原則廣原;一川涇水,自西北向東南,流貫山原。周人大概就從公劉的時代開始,沿涇渭支流切割的原邊活動,在原上經營農田,由西向東,逐步發展。

“何以舟之?維玉及瑤,鞞琫容刀”,這裏忽然別轉一筆,勾畫公劉風貌,所謂“君子至止,佩刀在腰,望之見其璨然也”(27),似暗寓公劉深獲周人並土著擁戴。

商周時代的青銅刀,依風格別,有二,其一為中原風格,其一為北方草原風格,二者有明顯區別而又互為影響。若依用途別,也有二,其一為兵器,其一為工具,前者形體大,後者形體小。而作為兵器的刀,又可以分作兩類,其一為短柄,可以單手握持,是衛身之器。其一刀背有銎,用來裝長柄,須雙手握持,可用於車戰中的砍殺。短柄的刀,有的在刀脊上附鑄細緻的扉棱,有的在刀柄上鑲嵌綠松石,但更多的是刀柄之端裝飾獸頭、鸞鈴,或刀首做成圓環。飾鸞鈴者,可名作“鸞刀”,《小雅·信南山》“執其鸞刀”是也。“舟”,毛傳:“帶也。”公劉所佩,自是短柄的衛體之刀〔2·7〕(28)。這裏映帶前章“弓矢斯張,干戈戚揚”,而彼言大眾,此言帥眾之首領,所謂“閒筆點染,有遠神,有深意”(牛運震《詩志》),詩之敘事,乃宛然有風致也。

三章曰百泉,曰溥原,曰京師,大概都是豳地的地名。溥原與京師,皆有見於出土銅器。克鼎銘“錫女田於陠原”,王國維曰:此鼎出於寶雞縣之渭水南岸,而克鐘有“王親命克遹涇東”之語,是克之封地跨涇渭二水,與公劉所居之豳地略同,則陠原殆即詩之溥原矣〔2·8〕(29)。陝西長安縣下泉村出土的多友鼎,為厲王時器,銘文所記是一次玁狁入侵周土的經過,其中述及玁狁內侵和周人反擊所經歷的地名,大多可資考證。其“廣伐京師”之京師,應即公劉居豳之京師(30)。《大雅·文王》“裸將于京”,毛傳:“京,大也。”這是以京之字義為說。豳地之京,或者即為涇渭流域常見的一大片臺地,故以京為名(31)。公劉始興於是,其後鎬京、洛邑亦稱京,即《論衡·正說篇》所謂“本所興昌之地重本不忘始者”(32)。師,則是都邑之稱,如洛邑亦稱洛師之類。而京師連稱始於此詩,後世因專以用來言國都。

城址確定之後,即須規劃都鄙。都的規劃,不僅僅是經營一座城(“國”),同時更要佈置城外(“野”或“鄙”)的各種生產基地,以及生產者的居邑(“里”)(33),《荀子·富國篇》所謂“田野縣鄙者,財之本也”。《周禮·天官》敘官云“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而《禮記·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參相得”,則特指都之野,即鄙邑的規劃而言。廬是簡陋的房屋,故每為寄居之所(34),也常作農人之居(35)。“‘于時處處’,則處其居民也;‘于時廬旅’,則廬其賓眾也。”(范處義《詩補傳》卷二十三)“言”、“語”以通情愫,是民安其所,歡然相親,此遙承“而無永歎”,意思卻又遞進一層。《小雅·斯干》“爰居爰處,爰笑爰語”,鄭箋:“爰,於也。於是居,於是處,於是笑,於是語。”《禮記·檀弓下》,晉趙武作室成,晉大夫賀曰:“美哉輪焉,美哉奐焉!歌於斯,哭於斯,聚國族於斯。”皆同此情狀。

2·8 克鐘銘文(部分)

“都”與一般居邑的區別,在於有無宗法血緣政治標誌的宗廟—《左傳·莊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公劉既都於豳,營建宗廟,自為首務。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卷二十五:“此節‘于京斯依’至‘既登乃依’四句,何楷《詩世本古義》、錢澄之《田間詩學》並以為宗廟始成之禮,是也。《禮》,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公劉依京築室,宜莫先於宗廟。”(36)建宗廟是不錯的,不過細審詩中形容,似是描繪宗廟建成、典禮已畢,於是群燕父兄耆老的情景。

“蹌蹌濟濟,俾筵俾几”,即《大雅·行葦》中的“戚戚兄弟,莫遠具爾,或肆之筵,或授之几”。《行葦》鄭箋:王與族人燕,“年稚者為之設筵而已,老者加之以几”。禮成燕飲,以聚親族,固不分親疏,而以輩分年齒為貴,是授几特以示尊禮也。這裏的几,乃指憑几。《莊子·齊物論》“南郭子綦隱机而坐”;《大戴禮記》載武王踐祚“於机為銘焉”,均謂此器。信陽楚墓出土的竹簡有:“一鈔(繅)席,綿(縵)之純,一房。”《望山楚簡》:“一房机。”房、房机,即房几,亦即憑几(37)。包山楚墓北室出“拱形足几”一件,便是憑几之實物(38)。几通體髹黑漆,兩端各有三足,三足下邊安拱形跗。几面長八十餘厘米、寬二十多厘米,兩端厚,中間薄,一側弧綫內凹,一側弧綫外凸,略呈曲木抱腰之勢,正是為便憑倚〔2·9〕。憑几出現得既早,使用的時間也長,在席地而坐的時代,用途、形制,都沒有太大的變化。

2·9 漆憑几 湖北荊門包 山楚墓出土

“酌之用匏,食之飲之,君之宗之”,顯見得燕飲氣氛和諧融洽。又不僅《周禮·大宗伯》所謂“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也,在一群由血緣宗族結合起來的人們之外,必也包括了許多非血緣的新加入的成員。《大雅·皇矣》稱文王為“萬邦之方,下民之王”,說明西周以前,以文王為首的周族統治集團已經成為很多被征服的異族之共主;而此篇中的“君之宗之”,何楷釋云:“君、宗,即燕飲中事。公劉自以一身為君臣之君、宗也。對異姓之臣稱君,對同姓之臣稱宗。”與殷商家族一種大面積的較單純的血緣聚居狀態不同,周族自形成之時起即與其他姓族組成了一個開放型的民族共同體(39)。詩特別以仁厚稱美公劉,或者也是在強調武力征服之下,尤存對異族的寬容與接納,而這正是後來立國、行封建的基礎。

五章言察看陰陽寒暖所宜,流泉浸潤所及,進行農田墾闢之規劃。

《周禮·地官·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鄭玄注引鄭眾說:“井牧者,《春秋傳》所謂‘井衍沃,牧隰皋’者也。”“牧隰皋,井衍沃”,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杜注:“隰皋,水厓下隰,為芻牧之地;衍沃,平美之地,則如《周禮》制以為井田,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九夫為井。”(40)井田的設施,適用於平坦肥美之地,如其地不平坦肥美則別為計劃。平美之地作為井田,水厓下隰之地則作放養牲畜的牧地,此即謂之“井牧其田野”(41),亦即公劉相陰陽、觀流泉,度其隰原、度其夕陽之所為。

2·10 金文中的“單”字徽號

1.安陽武官村商墓出土北單卣銘文 2.扶風柳東村出土西周單鼎銘文

2·11 甲文、金文中的“族”字

2·12 班簋銘文

“其軍三單”一句,歷來說解不一。胡承珙曰:“此語雖為制軍之數,古者寓兵於農,制軍所以為受田,故上承相陰陽、觀流泉,而下與度其隰原、徹田為糧相次,可知並非在道禦寇之謂。”此說是(42)。商代甲骨卜辭和金文徽號中,存留了不少“單”的形跡〔2·10〕。可以認為,商代的各種氏族徽號,大致相當於某“單”之徽,而這種“單”的制度,周人早在先祖之時,亦已實行。它應是商周時代合軍事與民政、合血緣與地緣為一的一種“共同體”(43)。古人以姓氏作為血緣集團的表徵,用來摶聚共祖的人群,但古文字表達此一階段的人群,既非“姓”,也非“氏”,而是“族”。族字甲骨、金文皆作旗下一矢之形—遠古時代一群人共同打獵、共同作戰,弓箭與旌旗便成為象徵和標識—這樣的一群人,便是一“族”〔2·11〕(44)。成王時器明公簋銘“惟王令(命)明公遣三族,伐東或(國)”(45);穆王前期器班簋銘“以乃族從父征”(46)〔2·12〕,可見從征的戰士平日正為聚居之氏族。“單”的字源字義,與“族”之字源字義,似乎略有類同。單,卜辭作,羅振玉曰:“卜辭中獸字從此。獸即狩之本字。征戰之戰從單,蓋與獸同意。”(47)可知單字本也有軍事的意義(48)。詩中的“三單”,是指三個單的成員,“其軍三單,度其隰原,徹田為糧”,通句所講乃一件事的幾個方面,即由“三單”之民,選擇宅地和耕田,實行徹法而進行農業生產。“徹”,毛傳“治也”,《崧高》“徹申伯土田”,傳與此同。此詩鄭箋“什一而稅謂之徹”,彼詩鄭箋“治者,正其井牧,定其賦稅”,定賦稅,即所謂“什一而稅”也。

末章言築室定居,其後“既庶既繁”。

“取厲取鍛”,厲,即磨石之粗者。《禹貢》,荊州厥貢“厲、砥、砮、丹”,鄭玄曰:“礪,磨刀石也,精者曰砥。”《山海經·西山經》曰苕水中多砥礪,郭璞注:“磨石也,精為砥,粗為礪也。”礪,俗字,《漢書·地理志上》作“厲”。荊州以厲砥與砮丹並貢,丹固荊州所出,砮即可以製鏃之石,荊、梁皆有,以石為鏃,必藉厲砥而後成(49)。其實不僅石鏃,即青銅武器,亦須磨厲。如戈、矛、刀、斧、鉞、戚,也可以包括鏽蝕的鏃。殷墟西北岡出了很多的刀、戚、礪三件一套的兵器(50),安陽大司空村殷代墓葬中發現的礪石,也出土在墓室東北角銅鉞和矛的兩端(51),皆可據以推知此為磨礪武器之具。灃西張家坡居住遺址發現的磨刀石中,有一類形狀很整齊,為扁平梯形,窄的一端有個小孔,長七點二厘米、最寬處四點七厘米;也有的為長方形柱狀,一端也有穿孔,報告者推測,這一類磨石乃用於磨礪銅刀(52)。上邊的小孔,則用於佩繫〔2·13〕。

“鍛”,各家疏解紛紜。鍛與碫、段,同聲通用而各有本義。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卷二十五:“段為錐物,所該者廣,不必皆以石,惟以石段物則名碫。詩作鍛者,假借字耳。正義以鍛為冶鐵之名,失之。”(53)《考工記》有《段氏》,文缺,題存,孫詒讓《周禮正義》卷七十八:“段氏者,《說文·殳部》云:‘段,椎物也。’又《金部》云:‘鍛,小冶也。’凡鑄金為器,必椎擊之,故工謂之段氏。鍛,則所用椎段之具也。上文云‘段氏為鎛器’,蓋凡農器之有金者,皆此工為之。段,《函人》假借作鍛。《醢人》注云‘鍛鎛’,亦即此。”馬、孫二氏釋鍛義甚明。今學者從出土器物的金相學研究考知,青銅工具與兵器大都經過鍛擊,因據以進一步肯定《考工記》段氏之段,即鍛。“西周早期銅器裏有段金所做的簋和尊。‘’是做器的人,‘段金’是他的氏族名稱。‘段金’也就是‘鍛金’,這個氏族名稱是由他的祖先做過這個工官而得到的。可見《考工記》裏所稱的‘段氏’,在商代或西周初年早已是‘百工’之一,而這個工官的職掌是鍛造農器。”(54)綜合三家之說,可知鍛有二義:既為製作金器(即青銅器)之工序,又為鍛金之工具。如同取厲之厲,取鍛之鍛,也是石器,並且,應由質量緻密堅實的石頭製成。此曰“涉渭為亂,取厲取鍛”,是說橫渡渭水,揀選石料,一面滿足豳地生產、生活之所需,一面更大圖向東向南之發展。

2·13 礪石

1.安陽大司空村商墓出土 2.灃西張家坡西周遺址出土

“爰眾爰有”,言屬民日眾。其原因當如《史記·周本紀》所云“百姓”多歸之。此“百姓”,自應包括鄰近地區周人以外的其他族姓。公劉之後,至古公亶父,因避薰育、戎狄而遷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乃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周民族之凝聚力、感召力,大約就在於始終標舉一個“仁”字。《詩志》“‘思輯用光’,一篇本旨,凡寫人心和協,所謂‘輯’也,凡敘規模肇興,所謂‘光’也,卻總以‘篤’字括之。妙在按之無跡,尋之有脈”,是也。

結末四句,勾畫住居大勢—隰原為牧為農,起宅則背依溝崖緩坡,面臨清澗川流。此章由“涉渭”至“芮鞫”,正見出豳地的生產與生活,終不離水。渭,水之遠者、大者;皇澗、過澗,水之近者、小者,芮亦西北川流、涇水分支,但芮鞫合稱,又可以形容水之交會與隈曲(55)。鄭箋:“公劉居豳既安,軍旅之役止,士卒乃安,亦就澗水之內外而居,修田事也。”“止旅乃密,芮鞫之即”,是“風氣日開,民編日眾,規摹日廣,有方興未艾之象焉。周之王業,既兆於此矣”(《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六)。

“詩三百”,頌揚周人先祖事跡者,大王以上,止《生民》、《公劉》兩篇。后稷故事,語涉神跡,傳說成分為多。公劉的業績,雖然也難一一考實,但此篇極道岡阜、佩服、物用、里居之詳,又臚陳山川、民情、名物、制度之概,全篇以稱美公劉為主旨,卻更因此而圖繪出了涇水岸邊曾經有過的一片興盛與繁榮。


(1) 周文化之淵源,即所謂“先周文化”,是近年西周史研究中一個討論熱烈的問題。它實際上包括了兩個互相關聯的題目:第一,西周以前的周文化的確認,即通常所稱之先周文化究竟是何種文化遺存;第二,先周文化之淵源,亦即周文化的祖型問題。但就目前討論的情況來看,無論哪一個問題都存在着不同的見解,無法成為定說。見張長壽等《關中青銅文化的類型與周文化的淵源》,頁1~29。錢穆《周初地理考》中提出的周人起源晉南說,雖得到呂思勉、陳夢家、許倬雲等學者不同程度的贊成,但這一推測至今尚未得到堅實的考古材料之支持,故止備一說,未可為據。

(2) 齊思和《中國史探研·西周地理考》,頁29。目前發現的先周文化遺址主要分佈在渭河下游及其支流—涇水和汧水兩河流域地區,已知的文化分佈具體範圍大致如下:北界達到甘肅慶陽地區,南界在秦嶺山脈的北側,西界在六盤山和隴山的東側,東界的北端在子午嶺西側,南端以涇河沿岸為界,大致相當於今陜西咸陽地區和寶雞地區,以及甘肅省的慶陽地區和平涼地區東半部。稍早於太王時期的碾子坡先周早期遺存則是目前發現的年代最早的周人遺留。其中含有多種青銅器物,說明它屬銅器文化。見胡謙盈《試談先周文化及相關問題》,頁71、76。

(3) 傅築夫《中國經濟史論叢·殷代的遊農與殷人的遷居》:“土地生產力的逐漸衰退和經濟生活的日益惡化,其演變是一個潛滋暗長的緩慢過程,一般人往往不易覺察,只有高瞻遠矚的部族領袖,才能從經常接觸全局事務中,覺察出經濟上的細微變化,能預見到這些變化必然招致的後果,於災難到來之前,作未雨綢繆之計。”(頁34)不過公劉之遷,應不在於求生存,而在於求發展。

(4) 究竟豳在何處,古文獻中約有九說,大致可歸納為三個地方:一、主張新平縣或豳州者,即今彬縣城;二、主張三水者,即今旬邑縣;三、主張新平漆縣東北之豳亭或三水西南之豳城者,可能是今之龍馬。見石璋如《傳說中周都的實地考察》,頁98。按三地相距不遠,而彬縣在涇西,旬邑在涇東,詩曰“涉渭為亂”,《史記》曰“自漆沮度渭”,皆言由涇西向渭水;若處涇東,則橫渡渭水之前,先須涉過涇水,似與詩中情景不合。雖然在未獲可靠的都城遺址發掘之前,諸說皆難成定論,不過長武下孟村、碾子坡的考古發掘,已經提供了公劉所遷之豳在今長武、彬縣一帶的大致綫索。見張天恩《周人早期歷史的傳說與鄭家坡先周遺址》,頁69~70。

(5) 胡承珙《毛詩後箋》卷二十四。

(6) 何楷《詩經世本古義》卷一引陳際泰語。

(7) 徐光冀《赤峰英金河、陰河流域石城遺址》,頁82~93。

(8) 許倬雲《西周史》,頁45。不過這裏另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即北方遊牧文化是歷史發展的特殊過程,不是一開始這裏的經濟形態就以遊牧為主的。從考古資料來看,早期毋寧是農業更重要。以中國北方的鄂爾多斯及其鄰近地區而論,新石器晚期的聚落遺址多有定居的屋宇,出土器物以石刀、石鐮等生產工具及陶器為主,顯示這時北方的生產事業以農業佔主要地位。只是在這以後,由於資源競爭(特別是對農業資源),取得資源的人群更依賴農業生產並能過着較定居的生活,他們才將“農業”與“定居”概念化,或者“根基化”。成為劃定本身族群邊界的重要範準。見王明珂《鄂爾多斯及其鄰近地區專化遊牧業的起源》,頁404~406。

(9) 陳文華《中國農業考古圖錄》記錄了稻、粟、黍、麥等農作物在考古發掘中的出土情況。

(10) 丁山《由三代都邑論其民族文化》:“周人起自隴右,輾轉而至栒邑(今旬邑)岐下,入於豐鎬,更伐崇作洛,居有夏之故居,其蹤跡初沿涇渭而達於河……顯然西北民族戎狄之類也。”(頁114)“西人”、“西土人”經常見於周初命誥,可見是當時的習慣用語。不過文王時代將“西土”與“天命”結合起來,成為建立新政的依據與號召,卻是另有一種意義了。見杜正勝《〈牧誓〉反映的歷史情況試析》,頁125~126。

(11) 今本《說文》作“乾也”,《文選》卷六十陸機《弔魏武帝文》“脯糒之屬”,李善注引《說文》作“乾飯”。

(12) 吳樹平《東觀漢記校注》,頁670。

(13) 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卷二十將各家異辭約之為四:毛傳“小曰橐,大曰囊”,此一說也。《文選》干寶《晉記論》引詩,呂向注云“大曰橐,小曰囊”,與毛傳反,此又一說也。《釋文》引《說文》云“無底曰囊,有底曰橐”,孫奕《示兒編》亦引之,此又一說也。《廣韻》“橐,無底囊”,《漢書·刑法志》注及《趙充國傳》注,師古云“無底曰橐,有底曰囊”,與《釋文》反,又一說也。

(14) 《僖公二十八年》“寧子職納橐饘焉”,杜注“橐,衣囊”,正義云:“囊橐所以盛衣,亦可以盛食。宣二年傳曰‘為之簞食與肉,寘諸橐以與之’,是也。”

(15) 黃金貴《古代文化詞語辨考》,頁252。

(16) 杜正勝《周代封建的建立》,頁486。

(17) 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頁247。

(18) 石璋如《小屯殷代的成套兵器》,頁69;本文圖2·2見《金文編》頁1027、1028。

(19) 成東等《中國古代兵器圖集》,頁20。

(20) 何楷《詩經世本古義》以為非:“揚之訓鉞,其義無所出也。揚,《說文》云:飛舉也,字從手。蓋謂以手舉之,其運用之妙,則如飛也。”按毛傳以鉞訓揚,當日必有所據,似不可謂之義無所出。林澐《說“王”》引《公劉》並毛傳,又《國語·晉語》:“夫人美於中,必播於外而越於民”,韋注:“越,揚也”,以為揚、越字通之證(頁311)。按胡紹勳《四書拾義》四“戚揚”條:“鉞亦名揚者,鉞揚二字為雙聲,故知揚為鉞聲之轉,鉞即揚也。如《易·夬》卦辭‘揚於王庭’,鄭注訓揚為越,謂揚於王庭即越於王庭也。他如發揚之轉為發越,亦類是。”而就詩本身而言,“弓矢斯張,干戈戚揚”,其句式略近《韓奕》之“獻其貔皮,赤豹黃羆”;《四月》之“山有嘉卉,侯栗侯梅”,動詞均在上句,下句但臚列餘物,則揚之訓鉞,亦合於詩義。又戚鉞並舉亦見於《左傳》,即所謂“鏚鉞秬鬯”(《昭公十五年》)。

(21) 《左傳·襄公三年》“不能致訓,至於用鉞”,杜注:“用鉞斬揚干之僕。”

(22)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頁295,圖一三七。

(23) 楊錫璋等《商代的青銅鉞》,頁147。圖2·5所舉,見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臺西商代遺址》,頁133,圖八○:12;山東省博物館《山東益都蘇埠屯第一號奴隸殉葬墓》,頁29,圖二八;甘肅省博物館文物隊《甘肅靈臺白草坡西周墓》,頁115,圖一三:4。

(24) 羅西章《扶風出土西周兵器淺識》,頁98,圖二:1。

(25) 傅築夫《中國經濟史論叢·殷代的遊農與殷人的遷居》。

(26) 如碾子坡先周文化遺址,即包含有多種不同時代、不同文化性質的古文化遺存。其中,仰韶文化遺存為最早,如房屋基址、窖穴、灰坑、陶窯址以及甕棺葬等。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涇渭工作隊《陝西長武碾子坡先周文化遺址發掘記略》,頁124。

(27) 竹添光鴻《毛詩會箋》卷十七。

(28) 圖2·7取自北京市文物管理處《北京市延慶縣西撥子村窖藏銅器》,圖四:4。

(29) 王國維《古史新證·克鼎銘考釋》,頁116。

(30) 李學勤《新出青銅器研究·論多友鼎的時代及意義》,頁132。

(31) 黃河中游的丘、阜、陵、岡、阿、京等地形,名稱雖然繁多,實則都屬丘陵一類。這裏所說的丘,只是突起於平地之上的高阜,而不是波狀高原或波狀原地的丘陵狀態地面。《詩》中的敘事往往以此取譬,可想見其普遍。其中的京,則是丘的絕高處(《爾雅·釋丘》)。見史念海《河山集二集·論兩周時期黃河流域的地理特徵》,頁327。

(32)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駁公羊傳京師說》,頁233。

(33) 古代氏族公社聚落即是居住與生產基地配套建置。一個居住聚落的周圍,都有它的手工業、農業、畜牧等生產基地,以構成一個氏族社會經濟組織單位。見賀業鉅《中國古代城市》,頁125。這是為考古發掘所證實了的。封建城邦的“都”,繼承和發展了這一規劃體制,並完善為國野(或都鄙)之制。

(34) 《左傳·閔公二年》“立戴公以廬於曹”,杜注:“廬,舍也。”《周禮·地官·遺人》“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鄭注:“廬,若今野候,徒有庌也。”

(35) 《左傳·襄公三十年》“子產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杜注:“廬,舍也。九夫為井,使五家相保。”

(36) 馬氏下引《大戴禮記·諸侯遷廟禮》以釋,則不確。按《諸侯遷廟禮》首言“成廟將遷之新廟”,王聘珍云:“此經言三年喪畢,新主自寢遷於廟也”(《大戴禮記解詁》卷十),與《公劉》所言情景不合。且馬氏所引“筵於戶牖間……祝奠幣於几東”云云,並為“告事”之儀,乃備醴而不飲,設俎而不食,與《公劉》之“酌之用匏,食之飲之”之燕,絕不相類也。

(37) 李家浩《包山二六六號簡所記木器研究》,頁534~538。

(38)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墓》,頁131,圖八一。

(39) 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頁297、243。

(40) 井田制之說雖始見於戰國,但此說並非空無依傍,純係懸想,其中必有許多古代史實在—由卜辭、金文“井”、“田”之字形、字義,亦可推知其概。後人不過據以整齊、完備,並使之成為一種理想的制度,而三代之行井田,實未有如此美備。

(41) 夏緯英《〈周禮〉書中有關農業條文的解釋》,頁111。

(42) 《國語·齊語》,管子說齊桓公曰:“作內政而寄軍令。”《周禮》中關於六鄉的戶口編制即與當日的軍事建制相應—平時為行政編制,戰時即為軍事編制,兵民合一,軍政合一。此雖皆後出,但這樣的編制,總是反映了古代氏族聚居的基本情況。

(43) 俞偉超《中國古代公社制度的考察》,頁57。不過作者以為“單”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公社組織,似嫌證據不足。杜正勝《漢“單”結社說》認為商周的“單”是個別族徽的專名,複合族徽的某“單”是分族的結果,“單”不是邑、里、村、社等聚落的通稱。見《古代社會與國家》,頁970。李零則認為,殷人城郊有東、南、西、北四單,略如《周禮》所謂“鄉”,“成周八師”或即四單所出兩套四師,“西六師”即三單所出兩套三師,故《公劉》詩曰“其軍三單”。見《中國古代居民組織的兩大類型及其不同來源》,頁68~69。此節乃綜合三家之說。

(44) 杜正勝《編戶齊民》,頁188;本文圖2·11取自《金文編》頁470。

(45)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頁10。

(46) 唐蘭《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頁346。

(47) 《甲骨文字詁林》,頁3069。

(48) 古代井田制既是經濟制度,又是軍事制度。《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蒍掩治賦,數甲兵,必須從“書土田”着手,即因土地的統計一定下來,便可根據若干土地應負多少的固定比例,確定軍賦的數字。見李學勤《論蒍掩治賦》,頁75。

(49) 章鴻釗《石雅》,頁184。

(50) 石璋如《小屯殷代的成套兵器》,頁70~71。

(51)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工作隊《一九八○年河南安陽大司空村M五三九發掘簡報》,頁515,圖一二:4。

(52) 這裏的銅刀,多為工具刀。見中國科學院考古所《灃西發掘報告》,頁83,圖五六:4。

(53) 三門峽上村嶺虢國墓地二○○一號墓出土的一件玉莖銅芯柄鐵劍,是中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的人工冶鐵實物。見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考古四十年》,頁247。不過它雖然可以把冶鐵的出現上推到西周晚期,卻無法說明其時冶鐵生產已具普遍性。而詩中的“取厲取鍛”顯然是描述一種帶普遍意義的生產活動,若謂此即冶鐵,似不大可能。

(54) 《唐蘭先生金文論集·中國古代社會使用青銅農器問題的初步研究》,頁433。

(55) 胡渭《禹貢錐指》卷十:“涇水東南流,至邠州長武縣東;芮水自平涼府靈臺縣界流涇縣南,而東注於涇。公劉所居故豳城,正在二水相會內曲之處。”《漢書·地理志上》“右扶風,汧”,自注:“汧水出西北,入渭。芮水出西北,東入涇。詩‘芮’,雍州川也。”顏注:讀與鞫同。《大雅·公劉》之詩曰‘止旅乃密,芮鞫之即’,韓詩作‘芮’,言公劉止其軍旅,欲使安靜,乃就芮汭之間耳。”芮又通汭。《左傳·閔公二年》“虢公敗犬戎於渭汭”,杜注:“渭水出隴西,東入河。水之隈曲曰汭。”是凡水相入之處皆曰芮。芮者,外水相入,其會合襟帶,必有隈曲,內曲即芮,外曲即鞫,故毛傳以芮為水厓,鞫為究(水之外)。則芮鞫不必定指涇芮二水會合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