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经】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233]。
【注释】
[233]郑伯:郑庄公。中丘:隐公七年“城中丘”之中丘,鲁地,在今山东临沂。
【译文】
【经】隐公十年,春天,周王的二月,隐公和齐国国君、郑国国君在中丘会盟。
【经】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234]。
【注释】
[234]翚:公子翚。
【译文】
【经】夏天,翚率军会同齐国人、郑国人讨伐宋国。
【传】内不言战,举其大者也[237]。
【注释】
[235]壬戌:为当年当月七日。败:战胜。
[236]菅(guān):宋地,在今山东单县北。
[237]内不言战,举其大者也:意思是记载鲁国与别国作战,一般不用“战”字,而是举其重要的记载,即记载胜败结果。内,鲁国自指。
【译文】
【经】六月,壬戌(七)日,鲁国在菅地打败宋军。
【传】记载鲁国的战事不说“战”,只说重要的方面。
【注释】
[238]辛未:当为该年六月十六日。
[239]郜(gào):原为西周封国,封周文王之子于此,姬姓,《春秋》记事之前即为宋国所灭,此时已成宋地,在今山东成武东南十八里郜鼎集。
【译文】
【经】辛未(十六)日,鲁国占领了宋国郜地。
【传】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242],取二邑,故谨而日之也。
【注释】
[240]辛巳:当为该年六月二十六日。
[241]防:此指西防,宋地,在今山东金乡西南。
[242]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穀梁传》认为鲁国趁宋国战败而进入宋国国境夺取利益是不合道义的。不正其,以其为不正,即认为鲁国这种行为不合正道。深为利,深入国内夺取利益。据《左传》,郜、防二地是郑国夺取,然后归于鲁国的。
【译文】
【经】辛巳(二十六)日,鲁国占领了宋国防地。
【传】占领城池不记载日期,这里经文记载了日期,为什么呢?经文认为:鲁国趁打败别国的时候极力谋取利益是不合道义的,夺取两座城池,所以慎重地记载这件事的日期。
【经】秋,宋人、卫人入郑[243]。
【注释】
[243]宋人、卫人入郑:据《左传》,此是郑国从郜、防班师,尚在本国远郊时,宋、卫乘虚而入。
【译文】
【经】秋天,宋国人、卫国人侵入郑国。
【经】宋人、蔡人、卫人伐载[244]。郑伯伐取之[245]。
【传】不正其因人之力而易取之[246],故主其事也[247]。
【注释】
[244]载: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民权东北四十五里。
[245]郑伯伐取之:宋、蔡、卫三国合兵攻郑,连带攻击郑国的属国载,郑国于是入载作战,击败三国,同时也夺取了载。
[246]取:灭国的意思。说“取”不说“灭”,表明很容易就灭掉载国了,参见昭公二十五年“齐侯取郓”传文。
[247]主其事:以其为事主,即以郑庄公为这件事的罪魁。
【译文】
【经】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攻击载国。郑国国君率军讨伐并攻取了载国。
【传】经文认为郑国国君借助别国的力量而攻取了载国不合道义,所以把郑庄公记成这件事的罪魁。
【传】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郕,国也。
【注释】
[248]壬午:为当年当月二十九日。
[249]郕(chéng):周初封国,姬姓,周武王封弟叔武于此,在今山东宁阳东北。
【译文】
【经】冬天,十月,壬午(二十九)日,齐国人、郑国人侵入郕国。
【传】“入”,是郕国人不愿意接受的意思。记载“入”的日期,是表示对入侵者的厌恶。郕,是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