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越南边境赫蒙族社会经济概况及其变迁
到达越南境内后,除了一部分向周边国家继续迁徙之外,赫蒙族人大部分停留并聚集在沿中越边境线分布的高寒山区地带。有学者认为,迁入时间晚于其他民族,也是造成赫蒙族选择高寒山区荒僻地带的重要原因。进而,赫蒙族有比较突出的独立居住的倾向,以往很少与其他民族发生较为密切的联系。而目前越南的一些赫蒙族与其他民族杂居的村寨,也大多是在四五十年前才形成的。甚至即便是与其他民族杂居同一区域,赫蒙族也会尽量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这就是在一个乡里,有一些村寨有独特的名称或语言的原因所在。[26]进而,甚至在越南的不同区域,赫蒙族内部各支系之间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也是极为突出的。再加之近代以来所遭受到的封建统治者与法国殖民者的影响,[27]更进一步造成并推动了老街赫蒙族支系多、方言差别大、文化类型多样化的基本特征的形成。当然,尽管具有明显的具体差异,但总体来看,越南赫蒙族的社会、经济与文化在诸多核心和关键方面仍是具有民族一致性的。
首先从社会层面来看,家庭是越南赫蒙族最为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并以包含一对夫妻和尚未成立家庭的子女的父系核心家庭为普遍形式。在家庭分工方面,男性大多承担了耕种工作,以往还会进行狩猎等。妇女则主要负责饲养牲畜、纺布以及各种家务等。而家庭中的老人和小孩,也常会帮助做一些割马草、捡柴、喂猪、放牛等事情。
在此基础上的社会组织和运作过程中,则以家族为最重要和核心的载体。如在以往,赫蒙族的迁移主要便是以家族为单位来进行的。这种家族是以父系血缘为依据所形成的系统,并且,可能由于频繁迁徙等原因的影响,大部分家族只是献祭三代以内的先辈,即他们对家族时间形态的认知,大部分限于熟知的三代以内。
区别家族最重要的标识是姓氏。越南赫蒙族较为常见的姓氏如江(Giàng)、吴(Vù')、桃/陶(Thào)、楼(Lu)、李(l)等。仅在老街区域就有30多个不同的赫蒙族姓氏。[28]虽然目前绝大部分村寨都是多个家族杂居的格局,但在内部,他们依然基本按照不同的姓氏来划分相应区域。如在后滔乡就有4个村,235户中共有12个群体,而每个群体就是一个姓氏、一个家族,他们各自的居住区域同样是大致按家族来划分的。
家族的族长通常叫“虎宝”(音译,Hô P'u)[29],一般是由家族中的成员选举产生的,但也有由老族长选择并提前培养的现象。在沙巴,以往还形成了一种独特方式,即老族长去世后,族内某个有威信的人要经受族人的诸多考验,慢慢才能成长为新的族长。陈友山概括了成为越南赫蒙族族长的基本前提和要求:他必须是有道德有威信的人,并且还要有丰富的生产经验;他要善于组织打猎,精通冶炼技术,通晓礼仪禁忌,并了解本家族的风俗习惯,甚至还能够组织舞蹈等艺术活动;他有责任组织开荒、解决家族矛盾,而且在遇到红白喜事的时候要进行指导;他还是本家族与其他家族或政权进行交涉的代表。在一些居住时间较长的地方,族长每年还要与各户的家长讨论,决定为哪一个家庭建造新房,并仔细考虑材料的准备和建造过程的安排。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如祭牛等仪式活动中,族长还有义务回忆并讲述祖先的经历,以向族人教授、传承家族的文化传统与相关禁忌等。可见,一位传统的、合格的赫蒙族族长,乃是兼具经济、政治、社会、宗教与文化习俗等多种职能及其责任义务的家族重要人物。
虽然没有文字,大多也没有三代以外的确切家谱,但是人们都记得本家族的祖先传说以及迁徙的历史。而当家族成员遇到婚丧嫁娶、建盖新房或有困难的时候,大家都有义务相互提供帮助,这是每个家族的家庭与个体成员都会遵守的基本原则。如某个家庭太过贫穷而无法承担丧葬的费用,那么家族成员便都有义务贡献酒、肉和米等来共同操办丧事。并且,信仰、禁忌、仪式、交往与情感等非经济功利因素,乃是家族内部关系最为核心和重要的黏合剂。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许多家族至今存续的聚会仪式——“做嗦”(TU SU)。这是一个年度性的,通过祭祀祖先、举行一系列驱邪仪式等,以求家族人丁兴旺、延续香火以及人畜平安的非常重要的仪式。[30]
父系家族的绵延扩展构成了世系群,以及更为扩大的氏族团体。而这些团体之间相互区别的标志主要是姓氏。同一姓氏的族人被认为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但还有同一姓氏而非同一氏族或家族的情况,因此要想进一步清楚辨识,就会考察一些特殊禁忌。最常见的家族禁忌便是忌吃某种动物或是动物的某一部分。比如杨姓中的某些家族忌吃心,李姓中的某些家族忌吃脾,等等。当然,这也是保证在频繁迁徙与相互离散后还能彼此相认的一种重要方式。并且,由于实行族外通婚制,同一家族甚至同一姓氏的赫蒙族不论居住远近,都是绝对不允许有婚姻关系的。
在经济生活方面,赫蒙族长期居住生活的高原山区的环境,使他们根据不同地形形成了不同的山地农耕经济,主要包括山地游耕和山地定耕两种,其中又以山地游耕为主。这种经济形式是与赫蒙族游耕游居的状态相符合和适应的,并常常辅以家庭饲养业、手工业等副业,以及狩猎及少量的商贸活动等。根据陈友山的相关调查研究,在老街区域的东部地区,由于山地较为平坦,赫蒙族便主要使用犁来耕地,种植的主要是玉米和一些粗粮或是山地水稻,并因此形成了定耕田地。居住在石灰岩地区的人们,他们的劳动工具主要是锄头,大多种植玉米等作物。而在西部如沙巴、坝洒区域的一些地方大多是山林,人们便主要耕种梯田或是坡田,种植物则通常是水稻和玉米。
在山地耕作的过程中,赫蒙族人创造出了一套富有特色的劳动工具、技术方法与组织方式。劳动工具如较有特点的犁和蝴蝶锄。这种犁的犁杠较粗大,而犁片则很精巧,坚硬且柔韧,可以以较高效率犁地。陈友山还强调,他们还有在山地环境中防止塌方、创造生产平地以及延长耕地寿命的独特办法。在一些平地区域,他们甚至能够使耕地寿命延长几十年之久。而在生产组织中,他们大多采用集体劳作的方式来耕种。与此同时,他们也发展了一定的家庭养殖。大部分家庭都养殖着几十只鸡、几头猪、几头牛或是马。但是,养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供农耕中的畜力补给,或是用于运输,或是在节日和祭祀时作为食品和献祭物,而非用于商品交换。此外,纺织、冶炼、编织、铸造等手工业则是常见的副业。
当然,山地耕作尤其是刀耕火种的游耕方式,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在一定时期中不同程度地导致了土地与森林资源的枯竭。因为放火焚烧山林的季节大多是旱季,这就常常导致较大规模的森林火灾。如1977—1987年,黄连山就被烧掉了37779顷森林; 1980年是最多的,达到了3874顷; 1985年最少,但也达到了28顷。与之伴随的,是在持续增长的人口压力之下的赫蒙族人的大量频繁迁徙。如在1976—1999年的15年里,当时的黄连山省就有32121名赫蒙族人自发地移居。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该区域每年仍有3000人左右的移居。其中,北河县是赫蒙族生活时间最长的县,同时也是人口增长和土地枯竭压力最大的县。1976—1991年,北河县就有15471人移居到其他县和其他省份。甚至还有很多赫蒙族人移居到深乡僻壤建立新的村寨的案例。[31]
近年来,包括赫蒙族人在内的越南北部山区的传统经济结构逐渐发生了转变,开始出现了各种特色经济作物和果树种植等。很多家庭开始脱离山地农耕生产,并随之带来了山地农耕比重的持续降低。如1993年,老街省便种植了草果953顷,产量达到204.8吨。1995年草果种植面积增长到1234顷,产量达到218吨。同时,该时期亚麻的种植面积也不断扩大,其中赫蒙族人的种植面积达到393顷,这在坡龙区域尤为突出。当然,种植经济作物的赫蒙族人总体还不多,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老街省的20115户赫蒙族家庭中便只有360户种植,但到目前为止,已经展现出了良好的发展趋势。[32]
此外,在老街省东部地区,集市发展得很快,平均相距17—20公里就有一个集市,一些边境乡镇甚至拥有2个集市。有很多集市都是每五天左右赶一次集,较有代表性的如孟康的坡龙集市,北河的难果集市以及新马街集市等。大多数赫蒙族人都喜欢争取农闲时间去集市买卖农副产品与生活用品。很多人赶集只是为了逛集市,即属于一种情感交流或社会交往活动,而不一定进行商品交换。并且,与其他民族比较,目前从事专门的经商贸易的赫蒙族人总体上还是明显较少的(参见图1—2)。
图1—2 老街省孟康县集市一角
在文化方面,越南赫蒙族的传统文化保存依然较好。他们较为重要的节日和仪式活动主要有春节、“踩花山”(一般是正月初四至初七期间)、“祭龙”(农历二月初与六月初期间)、清明节(农历三月)、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鬼节”(农历七月半)、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拜“观音老母”(农历九月初九)等。此外,还包括婚礼、丧礼、出生礼、“喊魂”、祭祖等赫蒙族传统仪式活动。而在语言、建筑、服饰、饮食、文学艺术等方面,除了一些临近城市或进行旅游开发的地区之外,相比相邻的中国边境苗族群体而言,由于市场经济、主流文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时间较短、程度较弱,老街区域赫蒙族的传统文化的保留相对还是更为完整的。我们将在下一章关于坡龙街的情况介绍中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