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士绅、绅士与乡绅之我见
绅士、士绅与乡绅这三个词,从明清以来其所指一直具有不很确定性,退职或闲居的官员以及进士、举人有做官资格但未出仕,监生、贡生与生员有一定的学衔,这些人在古人与现当代学者的笔下被称为绅士或士绅或乡绅,都随各人爱好不同而称之,古人与今人都认可这些人可称之为绅士、士绅或乡绅,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对于在职的官员,无论今人还是古人,只是有时在某些人的理解中也被称为绅士或士绅或乡绅,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不被称为绅士、士绅或乡绅,因为绅士、士绅或乡绅主要是用来指非军非民非官这一阶层,这一阶层在明清时代乃至现当代对乡村社会的治理有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扮演着重要的社会角色。
对于官民之间的这一阶层,到底是该称之为绅士、士绅还是乡绅?本人认为这只能随各人不同的爱好而使用罢了。本人认为,乡绅是一个比绅士、士绅更狭义的概念,主要指居乡之绅,即居住或活动在包括县城及县城之内乡村的那些致仕或退职闲居的官员,以及拥有进士、举人功名但未仕或等待出仕,及监生、贡生、生员等拥有一定学衔的人,明清时代的大多数县城与乡村联系紧密,县城城市化程度低,活动在县城的也是乡绅,但生活与活动在县级以上城市(如府城与省城)的这个群体,就不能称之为乡绅了,就应当称之为绅士或士绅了,但活动在县域社会中的乡绅可称为绅士或士绅(在明清时期的府县志中,乡绅这群人往往被称作绅士),即绅士或士绅涵盖乡绅在内,而乡绅不包括居城之绅,所以乡绅一词比绅士或士绅更狭义。
绅士更多是强调其社会地位时使用,“绅士”一词本来是由“缙绅士大夫”一词演化而来,主要指的是一种官员身份,但后来演化成特指曾经为官或候补官员乃至有低级科举功名的举、贡、生、监这一群体,因这一群体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的特权,有不同于一般庶民的社会地位,故明清以来(主要是明后期以来)以“绅士”称呼这群人,突出其社会地位。
士绅主要是强调其社会身份,指士与绅这一大的社会群体,或属于士(有文化学养的那群人),或属于绅(在位官员或曾经在位的官员),在强调这一大群体时往往用“士绅”一词概称之。
乡绅,无论是明清时人还是现代当代国内外学者,不把在位的官员包括在内,这是共识,主要指致仕或退职闲居的官员,或等待出仕的进士、举人,以及监生、贡生、生员这些被学术界称之为“下层乡绅”的群体,这也是现当代学术界乃至明清时人的共识。但本人认为,这是狭义的乡绅观,广义的乡绅观应当是傅衣凌先生曾论述的那样:“既包括在乡的缙绅,也包括在外当官但仍对故乡基层社会产生影响的官僚,既包括有功名的人,也包括在地方有权有势的无功名者。”
本人赞同傅衣凌先生的观点,本书所指的乡绅主要指居住在县域社会内的致仕或退职废闲的官员,或进士、举人未出仕或等待出仕者,以及拥有一定功名的监生、贡生、生员,及在乡间众多无功名但有文化学养、有影响力的人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什么把乡间有影响力但无功名者也列入乡绅?20世纪80年代傅衣凌先生遗作中的论述是:“国家利用察举、荐举、科举、捐纳和捐输等社会流动渠道,把地方上的精英分子和有钱有势之人吸收到政权体系之中,授予官职、功名和各种荣誉,允许他享有优免特权和一定的司法豁免权,这是‘乡绅’阶层产生和长期存在的直接原因。同时,高度集权的中央政权实际上无法完成其名义上承担的各种社会责任,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只能由一个双重身份的社会阶层来完成,而基层社会也期待着这样一个阶层代表它与高高在上的国家政权打交道,这就是乡族利益的代表或代言人与政府抗衡,并协调、组织乡族的各项活动。因此,我们所说的‘乡绅’已大大超过了这两个字的语义学含义,既包括在乡的缙绅,也包括在外当官但仍对基层社会产生影响的官僚:既包括有功名的人,也包括在地方政权有权有势的无功名者,政府可以授予或褫夺某些乡绅统治地方基层社会的权力,可以剥夺他们的财产,但归根结底它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仍然不得不通过乡绅阶层来实现,它实际上只能在不同乡绅或乡绅集团之间进行选择。反之亦然。虽然乡绅作为一个阶层一直掌握着直接统治乡族社会的权力,但哪些人可以进入这一阶层和这阶层中哪些人可以合法地履行这些权力,却取决于政府的授权和承认。”[89]
从傅衣凌先生的论述可知,傅衣凌先生判断乡绅的标准是看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力,无功名者只要对乡村社会有控制力,能成为乡族利益的代表或代言人,能协调、组织乡族的各项活动,能完成中央政权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就可以称之为“乡绅”。
对于傅衣凌先生的观点,本人深表赞同,本人补充认为,在乡间大量无功名的乡绅也往往是有文化学养(很多是科举落弟者),他们在基层社会践行着儒家伦理,引领着社会风气,在基层特定的区域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以明代的吉安府为例[90],杨士奇在《东里续集》中记载了这样两个人物:
(族弟)字仲穆,事父母甚孝,养生葬祭一致其诚,谨持其身,不敢有所逾越,教其子必曰“毋忝先世”,抚孤侄有恩意。处乡,人恭而能下;有言,人皆信服。平素力于善行,所不乐为者,浮图、老子之法。[91]
(止斋)先生讳泰先,字仲亨。止斋者,其讲授之居所名也。陈自五季繇金陵徙泰和,历宋元至今,贵显相望而以科第进者不可胜数……(兄)仲述充博士弟子,先生独留,供养、综理其家;凡家之内外、长幼,寒暑旦暮之需未尝乏也。仲述举进士,为御史,先生居乡,恂恂谦恭,足迹未尝及县门,县令、丞如不知有陈御史家。……仲述卒于官,(仲亨)抚育其子。(止斋)先生以德望重乡里:里有竞争,必趋先生求直;故家大族凡宴会。必得先生正尊席为荣;县举乡饮礼宾及有所咨政,必于先生。先生貌古而气清,色温而词正,仪度雍容,恒俯接下,无间贵贱,老穉皆喜亲之。[92]
王直《抑庵文集》中也记载了这样两个人物:
公姓郭氏,讳肃,字子齐,吉水之富口人也。幼聪敏喜学而端重简默,宽厚平恕,自念世为簪缨家,欲有所立于世,从前进士欧阳师尹受《诗》《经》,习举子业,业成以教于乡,未暇仕也。会弟子淳卒,而老母在堂,凡诸荐辟皆不就,惟以养亲为事,极其爱敬而亲之,心乐焉。抚弟之女如己女,备赀装嫁之。尝一出游,历吴楚巴蜀,览其山川之胜,而见之歌咏。既归,益自得,势利纷华不以动其心,理田园、创室庐、课僮奴、事耕稼、延明师以教子孙;宾客至者则相与觞咏终日,言动威仪皆中礼节,蔼然有古君子之风。县大夫敦迫为耆老,每有所访问,公必具利害之实,尽诚以告之,事多听从而民阴受其赐。人有不平质于公,公决之以理,莫不意满而去……平生重义轻财,洪武中有姓陈姓毛者举贷于公,往中盐约倍偿公,后二人得罪没入之,公曰吾不用索也,即焚其劵。里有刘涧二客,四川不归,妻亡遗一子在襁褓,公收养之,刘归即遣还。[93]
(胡有初)自幼喜学,屹然如成人。受业于解先生……早失二亲,痛不得致养,岁时祭祀必诚必敬。兄秉初亦早丧,长育其孤女而嫁之,一不异己女。事从兄重初,极爱敬。教诸子弟必勉以经术、取科第。里人有不平者质于公,公为辨别是非不曲随苟止。见有违于义者,必陈义面折之,虽始不堪,终皆愧服。家多积谷,有称贷者,视他人减息之半,凶年则免偿。岁甲寅,大饥,饥民至操兵为盗,柯暹理县事以为忧,公曰:“勿忧也,此但求食耳,赈之当自定。”首出谷一千石佐县官,柯喜,称公为大丈夫,作诗美之,诸富民稍稍皆出谷以助赈施,吏部侍郎赵公巡抚至县,又于公劝分,公又出五百石,赵公大悦,上其事,天子嘉之,降敕旌为义民,劳以羊酒,复其家。于是公之义声闻天下,天下富民皆化公所为,争出谷以济饥,而义民之旌亦满天下。晚年营别业以佚老,名曰“贫庄”,谓其子若孙曰:“吾非贫者,虑尔曹为富而害义,此所以训也。”[94]
这样一些人物虽都是芸芸众生中非常普通的人,但在乡村社会中却正是许多这样世代相传,在最基层社会践行与传承着儒家的伦理道德信念,维系着家族的稳定,也维系着特定区域乡村社会的稳定,以个人的人格魅力和典范品格引导着族人、乡人,这些人虽非严格意义的乡绅,因为他们没有任何科举功名,但却是乡村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物,是广义的乡绅,即无功名的乡绅,是品格优良的良绅,这类人在基层社会中人数多,对地域社会秩序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