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
学术研究一般可分为两个类别:开荒型和拓展型。开荒型面对的是鲜有人接触的学术空白,每前进一步都是从无到有的创举;拓展型面临的大多是前人开垦耕作过的沃土,或者继续扩大种植旧品种的面积以求取得更大收成,或者种上新庄稼希冀试验新产品,但无论如何,随着时间的推移,“耕种”的人越来越多,种植经验越来越丰富,可试验的新品种也越来越少,而且土地也越来越贫瘠,留给后来者丰收的机会也定然越来越有限。脸面观的研究现状其实就很接近这种情况,特别是当面对硕果颇丰的研究成就——数十个有关“脸面”的权威定义时,总令我们有些手足无措,不知当从何下手。一言以蔽之,有关“脸面”内涵的研究已经到了临界,甚难再取得突破。
为解决这个问题,唯有借鉴新的方法论,找到新的切入点。面对以往层层的“脸面”认识构念,借助以“重返事物本身”(revenir aux choses mêmes)为终极旨归的现象学方法论,回到“脸面”本身便是唯一的出路,而溯源的艰辛历程必须从对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的披荆斩棘开始。这个检讨式的清算过程,与法国哲学家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现象学旨在消解自笛卡尔(1596—1650)以降数百年的西方意识哲学传统的风雨之路十分契合,援用梅洛-庞蒂哲学理论审视以往成果的不足,汲取有益的营养,秉承米歇尔·亨利(Michel Henry)(1922—2002)生命现象学的理路开显脸面的原型,会通中西方面子观
,并以此为基点重新界定中西方面子观才是我们推陈出新的目的所在。既然本书的论述乃围绕面子观展开,那么我们似乎有必要知晓“面子观”之“观”即所谓“观念”之“观”到底为何义。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洪汉鼎(1938—)曾在《现象学十四讲》的第六讲中对这个词有过解说,他认为我们哲学上讲的观念,“是来源于希腊文的eidos”,“是从希腊文idein动词而来的,这个idein动词就是指看,看变成了名词,就是指被看的东西,就叫eidos,所以eidos就是被看的东西或者所看的东西”
。这个词在柏拉图(公元前427—公元前347)那里“构成了万物的理型,就是万物的本原”
。所以,我们要正“颜”本就是要回到脸面之源头,从前文化、前认识再现(“现”者,“见”之通假;再现者,乃又见也,“又—见”即为“观”,“面子观”之“观”矣)容颜之面目。因此,书名旨在提挈论述之要,从现象学角度诠释中西方面子的本质内涵。
释题:《现象学视域下中西方面子观会通研究》旗帜鲜明地指出本书旨在从现象学的角度对现有的中西方面子理论进行分析和改造,以期推陈出新。我们之所以选择梅洛-庞蒂与米歇尔·亨利的理论作为研究框架,而没有更多地借鉴“现象学之父”胡塞尔(1859—1938)的学说,原因就在于后者虽是现象学的鼻祖,但是其研究的最终落脚点是在先验主体上的,是难逃“唯我论”诟病的,以此来审读非个体取向为重的中国文化滋养下的“脸面”隐喻,确实很失偏颇。实际上,胡塞尔意识哲学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受到很多批评。“胡塞尔对现象学‘还原’的创设和对‘生活世界’的倡导,实际上将一切所谓文明史的硬性成果束之高阁。”这种对文明价值的悬置本身就十分值得商榷,因为任何东西都是文明史的组成部分,我们很难将其等彻底离间,用梅洛-庞蒂的话来说,是“含混”和合成的,更何况还原本身从根本上讲是不可能实现的。胡塞尔试图为一切科学找到一个观念之物的绝对基础而寻觅“通向超越论本质现象学之路是行不通的”,因为他把一切归因到“超越论自我”的做法显然忽略了“‘超越论统觉’恰恰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实践中逐步产生、积累,最后固定下来的对客观实在的物质世界统一性的认识”;对这一点的否认,或将堕入怀疑论,或将陷入“超越论唯心主义的绝对主义”
。
梅洛-庞蒂的思想建构虽然是筑基在其对胡塞尔意识哲学的创造性的重新解释上,也许“不可避免会‘误读’现象学,或者说最终收获的是带有梅洛-庞蒂‘成见’的现象学”。但是梅洛-庞蒂与胡塞尔拉开了较大距离的含混哲学——诚如梅洛-庞蒂在生前接受的最后一次采访中回答记者让·保尔-韦伯(Jean Paul-Weber)关于他什么时候与胡塞尔的思想分道扬镳(divorce)时所说:“我与其哲学自一开始便脱节了。”
足见其试图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1889—1976)的褶皱间阐发其独创哲思的苦心,他把本质重新拉回到存在的“事实性”
中的构想也多少体现出他为了调和现象与本质之间的矛盾所作出的努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哲学思想是“‘囊括’了现象学的精华”。
作为法兰西公学院(Le Collège de France)历史上最年轻的哲学教授,梅洛-庞蒂对意识哲学的批判理路的延展正好与百余年来中西方面子理论(尤以心理学和社会学两大学科的阐论为代表)的发展史有某种贴合的可能,是批判吸收前人成果可倚靠的重器。
法国哲学家米歇尔·亨利的生命现象学理论则更为彻底,他把在他之前的所有现象学(包括梅洛-庞蒂现象学)统称为历史现象学。所谓历史现象学,其关注的重心在于各种现象的现象性,也就是它们的给出模式,这种显现是从外而来,是对象化的;而生命现象学考问的却是显现如何显现,即纯粹的显示如何绝对地自己显示自己。如此一来,“主体之为主体不在于其外在意向性,而在于内在情感性”,也就是个体的“自行—感发”。
这种思想将有助于我们从根源发掘面子的本质,阐发中西方面子观交汇的核心理念。
本书的结构是分—总—分。前两章表面看似乎是老生常谈,对各家所言进行介说与评述,但实质是用梅洛-庞蒂早期现象学的理论厘清逻辑线索,揭示、批驳前人面子理论观点的现象学依据是如何推衍而出的。凸显各家于梅洛-庞蒂现象学宏照下的“短板”,是为前二章之主题。细言之,梅洛-庞蒂的早期“身体”观有怎样的来由与展开,语言问题又是如何被引入的,直至语言现象学的构建等都以一种顺延梅氏哲思,又不脱离脸面研究的进路开行。第三章意在解构国人脸面观的基础上,通过探索“面”字的甲骨文构型,从视看现象学的角度研讨其深层内涵,揭示中西方面子观的汇聚点,推导出西方人亦有面子问题的客观事实。第四章则旨在对西方人迄今为止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进行评析,明辨其与中国人面子观的异同。第五章是本书的重心,第一节综合前面四章的所有研究,揭示中西方面子观的共有本质,接下来分两节对中西方面子观定义做出新的解读。
第一章:笔者将首先专注于“省察‘颜’见”。研究重心落于国人的脸面观,按照惯常的思维,我们一开始面临的是汗牛充栋的国人脸面观研究成果,所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反省旧有观点出发势在必行。然而,笔者之论述并无意如数家珍地仿效以前的著作,于开篇就大范围罗列前人的观点,而是拣选有代表性的数位之言而判之:先从鲁迅等中国的早期文人的国民性批判处开挖,至脸面研究之“母”——留美华裔女博士胡先晋,达港台诸学者何友晖、陈之昭、周美伶等,止于内地(大陆)之翟学伟。鲁迅(1881—1936)、杜重远(1898—1943)、林语堂(1895—1976)等人之看法涉及“面子主义”之揭露,胡先晋之论说乃基于人类学的观点,后几位学者则代表着目前脸面研究的主体人群——心理学、社会心理学领域专家。笔者依凭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主旨逐个判解,力求言简意赅,先让读者有个大概的印象,知道从现象学角度看,传统研究都存在哪些缺陷,至于如何避免,则通过第二章进一步论析。
第二章:笔者统前人诸君所述共有弊端,乃在囿于笛卡尔主义意识哲学的进路,故依凭梅洛-庞蒂对西方哲学家笛卡尔、胡塞尔等人的意识哲学身心观之批判,紧贴脸面观的研究逐层推进,拔擢梅洛-庞蒂语言现象学之旨归,后承其论点从废除能指与所指的对应、思想对语言的决定性支配等旧有理念处着手,展开对翟学伟、郑立华的传统脸面观研究的辨析与解构,阐述引入新的研究视角探究国人脸面观的必要性。
第三章:本章之建构乃参照梅洛-庞蒂后期哲学的现象学维度对其早期思想的批判,从“肉身”之发觉肇始,到存在的语言表达问题的开显,揭示“存在于我们语言中说话”之主旨,并按图索骥式地追寻中国脸面之原初表达。通过对“面”字甲骨词源的考据,我们惊喜地发现,中国先民非常睿智地把“面”的精华浓缩在“目”中,而梅洛-庞蒂后期现象学亦同样集中在“可见的”与“不可见的”视看之谜的探察,这个原初意义上的不谋而合使我们自中国古字“面”字之源可直接通达以“原”其本义。此本义看似抽象,与国人脸面观之文化内涵相去甚远,但其实不然,其本质乃源于具体之惯常交际,故本义乃抽象与具体之合题,明示了“面”之原型乃在互现中共现之宏旨。更进一步,依古希腊苏格拉底对视看之卓识,参透互现中各方并非孤立之二元、非对象化之主客、非互戕之我他,乃血肉相连、唇齿相依、身心相系之“肉身”关系也;而“肉身”乃是存在之元素,乃可倒转性之化身,简言之,即关系之缘合。自我与他者交互映现的关系展示了面子的最重要特征,指明了西方人不仅存在面子问题,更可以通过研究其对国人脸面观的看法反向推演其自身的面子观。
第四章:顺延前一章的思路,对西方人的面子观进一步加以深挖。第一章所引证的中国诸位学者的观点特别是从何友晖开始,皆于其文之撰述中援引西方人之观点而评之以申己见,而为这些华裔学者引用尤甚者,乃戈夫曼(1922—1982)、布朗和列文森(Brown&Levinson)之面子观也。是故,第一章所阐之国人脸面研究衍进中,西方人之学术贡献功不可没,倘罔顾西方人之研究而摒之,实在不妥,此其一;其二,国内学者普遍认同西方人有脸面观,且西方人之“face”异于中国人之“脸面”,究竟有何差异,却鲜有人论及,故有必要追索之。然,本章之伊始乃起于明恩溥(1845—1932)等20世纪初前后在华的传教士或学者对中国人脸面看法的引述,缘由在于西方人对中国人脸面问题的看法势必基于自己的原有观念对照而视之,故我们可顺其踪迹逆流而上反推其人之“face”观念。更重要的还在于,基于这些早期在华传教与游历的西方人对吾国民面子的洞若观火,需要深思的是,这些面子弊端根源究竟在何处?因为只有明晰这一点,才有助于我们找到克服之路径,此即所谓针对他人的批评,应有“闻过则喜”的态度。而在完成对戈夫曼、布朗和列文森等学者之观点的引证后,笔者再次申明西方人面子观与中国人脸面观虽有所差别,但仍有一定的联系,可视为一枚硬币之两面。
第五章:前人研究虽基于不同学科背景,但都囿于“互动情境”中来阐释面子本质,而人际互动过程中,交际双方站在各自立场,出于不同行为动机完全可能对面子内涵有不同理解。因此,研究者不管选择哪种立场,均无法避免对面子本质众说纷纭。我们决意跳出“面子在互动中产生”的旧思维定式,摒弃过往面子理论研究的对象化倾向,依托法国现象学前沿理论——米歇尔·亨利生命现象学阐释中西方面子共性。然笔者却深知止步于此之危,重返事物之本身并非荡涤人类文化之所有思维精华,因为“还原最大的教训恰在于不可能完全还原。而这便是胡塞尔为什么总是周而复始地自问还原可能性的缘故”。 (还原之所以不可能彻底为之,缘由就在于还原旨在悬置自然态度,而“哲学是永远都不会与这种态度相分离的,如果其以自然态度为开端的话”,
换句话说,我们要还原的正是还原本身所立足的起点,故而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我们研究的目的是通过为“面”正原意,后从彼处重启人文的航程,回到沉默的世界却又不贪恋之,哲学家更需要做一个知觉与文化世界的摆渡人,“这样,他又再次开始了……”
所以,故步自封于“面子”之本质实不可取,只有从最原始的停泊处再度扬帆起航,走进文化世界现象学,开掘郑立华、黄光国所专注的“人情”问题,令其续生出“情—面—情”真义,发掘“面子主义”之来源,以辟学之思纠正其弊,阐发国人面子观的新义。而承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之理路溯西方人“face”之源,究其词源则非探讨古典拉丁文之肇始不可,推测“face”之本在荣誉,进而依菲利普·迪里巴尔纳(1937—)之“荣誉的逻辑”断定法兰西人乃至西方人之“face”归属于“honneur”(荣誉)之范畴。
末了,我们想再啰唆几句。南京大学的翟学伟曾经在其《中国人的脸面观:形式主义的心理动因与社会表征》中说:“脸面正如Goffman所说的那样,是全世界人共有的一个特征。同时,如果用这种泛化式的方式方法来表明脸面放之四海而皆准,本身对我们分析如此复杂的中国人心理也是多此一举,没有专门研究的必要了。”笔者认为,追踪脸面甚至是“面”之本质并不只是为了寻找某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来证明脸面的普遍存在,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正‘颜’本,清‘容’源”,若不从现象学角度重返事物之本身,那么我们不可能认识到目前研究的弊端所在,不可能通晓以后的研究方向。我们对面子本义的发掘正是为了让“面”之原貌自显、自明,更是为了从根本上端正研究思路,颠覆传统理路,重塑中西方人的面子观。试问,国人的脸面观与先民之原构息息相关,若连本义都没搞清楚,焉能推敲其今义哉?笔者文章用力之处尽在将本质放回存在的事实性中研究,以期能长出新的果实,而非沿用旧有的文献综述做调查问卷、深入访谈的分析后引出新主题再行论证之传统套路,譬言之,吾之论旨不在移花接木,乃是播新种、重植林。我们绝不鄙夷洋“货”,奉行“拿来主义”,决不只专注国人特有脸面观之研究,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地怡然自得,而是大起底式地掘地三尺,再超越拔擢,以图穷其本义,还其原貌,索其真性。同时,面对形式主义的痼疾亦不停留在明晰病因上,而是试图通过“辟思”之药方为其解毒除弊,以达到疗救的功效。希冀是篇绪论能助诸君较顺利地通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