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珠江三角洲女性形象建构研究:以吴妙静、黄惟德、李晚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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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 珠江三角洲地区女性史研究的回顾

珠江三角洲地区自宋代以来就已经成为岭南地区乃至中国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学术界向来对这一区域关注较多,研究成果相当丰富。[1]其中对该区域的社会变迁研究,尤以科大卫、刘志伟、萧凤霞等贡献最巨,他们从土地垦殖、宗族发展、神明崇拜、户籍制度的演变和族群等角度,展示了地域社会文化结构的动态过程,以及国家制度和礼仪在区域社会推行与表达的历史。

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与大规模围垦沙田有密切关系。在此过程中涌现了不少强宗大族,他们拥有大面积的沙田,控制市场和庙宇,举办各种士大夫文化活动,对被他们标签为“疍”、居住于沙田区的人群予以排斥。但沙田区的居民亦建立起自己的市场,使之成为水上居民的祭祀中心,其后更在居住于陆上的强宗大族的社区节庆中,扮演一定的角色。由此可见,族群分类是一个流动的社会变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地方各种力量都会灵巧地运用当时中央政权的符号象征来宣示自己的权势和特性。[2]因此,明代以后珠江三角洲宗族的成长,可以解释为一个由国家正统意识形态规范起来的关于祖先和继嗣的观念,被利用来适应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历史文化过程。而沙田的大规模开发,也为珠江三角洲宗族势力的发展创造了相当有利的经济条件。这个互动过程,对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的社会变迁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3]

诚如科大卫所言,历代王朝都致力于华南的政治整合,要培养出敬畏官府、纳粮当差、安分守己的良民。随着王朝在华南的军事征讨、行政规划,一套关于权力的文化语言也渗透到华南。这套语言有两个关键词,即“皇帝”“宗族”。它们渗透到一切礼节、身份、地位、财产权、商业习惯、社会流动、社区构建之中。华南与王朝中央之间的正统纽带,不仅建立于里甲与祀典之上,也建立在“宗族”这套语言之上。而宗族不仅是一种血缘、亲属制度,更是一种用礼与法的语言来表达的秩序和规范。运用这种规范,士大夫在应对朝廷的各项赋役制度的同时,也积极地改造地方的风俗,借此表达有利于获取更多资源的文化与身份认同。这一变迁意味着地方认同与国家象征的结合,使边缘地区得以归入国家“礼教”的程序中。[4]

这种有关区域体系构造的观点引起了学者们的思考,萧凤霞和刘志伟指出:中国文明的演进,包含着一个地方文化在逐渐与帝国高层文化结合的同时形成自己特色的过程,在这个整合过程中,并非只有官僚才会主动地发挥作用,地方社会也积极地在王朝的规范内表现出自己的能动性。于是,在区域性特色逐步发展和地方精英“士绅化”的过程中,利用隆重热烈的仪式及其象征意义成为人们改变自己处境的一种有目的、有意义的方式,这种方式将文化与政治经济进一步联系起来。[5]

罗一星则以佛山为个案,从分析明清佛山经济发展、生态变化和社会变迁入手,讨论了佛山镇从乡村到都市雏形以及到繁荣都市的发展过程。他认为佛山从明代景泰元年(1450)发展为都市雏形起,至清代中叶发展为岭南地区的大都市止,其间经历了一系列结构性的变迁。他把这种变迁归纳为两点,即经济上的平等和文化上的一体化。经济上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结构和土著的垄断;文化上则指外来的侨寓人士认同土著居民创造的佛山文化并进入了该文化圈的核心。这种文化一体化,使侨寓居民与土著居民在意识形态上结合为一体,同时消除了侨寓商民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与土著居民的矛盾。[6]

人是宋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变迁的最主要因素,女性占据人口数量的一半左右。她们在社会变迁过程中被士大夫建构的形象是本书研究的中心议题。本书的关注点在于明清经济浪潮席卷之下珠江三角洲地区女性生活的一些面相,因此妇女/社会性别史研究是本书的核心。学术界对妇女史和社会性别史的研究,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海内外学者研究中国妇女史的论著,对推动中国妇女/社会性别史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7]

学界对珠江三角洲女性的研究,最早较系统的是冼玉清《广东女子艺文考》。她借助参与纂修《广东省志》的便利,在广泛搜罗广东士人著述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少女性著作,并将这些著作编辑成目,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著录。正如她在自序中所言:“余年来纂修省志,博搜群书。妇女专集,辄有过眼。随手编目,所积渐多。爰有《广东女子艺文考》之作。”[8]后来的学者则主要关注历史上较著名的女性,如冼夫人、龙母、金花夫人等女性或女神,着重讨论女性从人变成神灵的历程。[9]也有一些学者研究女性在经济、家庭及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等,强调女性对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10]

珠江三角洲地区女性特有的“自梳女”与“不落家”群体,也一直是学者关注的对象,虽然成果颇多,[11]但始终未能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美国学者萧凤霞则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不落家”习俗进行了新的思考。她发现,从清朝中期到民国时期,“不落家”习俗在当地得到了较大的社会认同,甚至在社会精英阶层也比较流行。她通过分析传统文献如地方志中的《列女传》,结合大量民间文献和田野资料,将珠江三角洲地区特殊的女性婚姻状态与地域文化联系在一起重新思考,认为“自梳”“不落家”等婚姻形态不是经济因素使然,而是由华南地域文化所造成,与珠江三角洲的开发史有密切的关系。萧凤霞指出,这一习俗是文化的建构,而非经济发展的结果。地方习俗的实践,是地方社会结构与不断扩张的国家结构相互作用、妥协的过程。那些自称来自中原的士大夫实际上本是当地土著,他们在获得经济地位之后,往往利用一切文化资源,包括风俗来强调对国家的认同,同时与存在竞争关系的族群抗衡。[12]这种观点与刘志伟、科大卫的观点一脉相承。李宁利从文化学角度深入剖析“自梳女”现象,揭示了自梳女群体与常人不同的人生体验。[13]美国人类学者珍妮丝·F.斯托卡德(Janice F.Stockard)通过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大量访谈,试图重建华南婚俗模式和妇女的经济策略。[14]

刘志伟和萧凤霞一样,认为地方土著文化对女性的地位有重要的影响。他在《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一文中,对广州市北郊白云山麓沙湾何氏始迁四世祖何人鉴的妻子与妹妹的合葬墓进行考察,以广州乡村祭祀女性祖先为研究对象,最终得出结论:在岭南地区,原本并没有中原地区那种“男尊女卑”的文化传统,在岭南社会和文化逐渐归化到统一的中国文化的过程中,对女性形象的重塑,是士大夫在地方社会推行教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姑嫂坟”及其传说的变化,恰恰表现了这一历史文化过程。那些努力在地方推行教化的士大夫通过改变“姑嫂坟”传说的主题,重新塑造出合乎正统礼教规范的女性形象。而这种文化的创造,既是对国家道统的认同和归化,也被作为在国家权力体系中争取地方利益的手段。因此,在地方文化士大夫化的同时,士大夫文化也深深地刻上了地方传统印记。[15]

在诸多的前人研究中,还有不少论著涉及广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才女文化,如美国学者魏爱莲《晚明以降才女的书写、阅读与旅行》一书专门对18世纪的广东才女进行研究。她从18世纪的八位广东重要女作家入手,指出广东才女对历史的特殊兴趣,通过与同一时期全国女性诗歌选集的比较,认为恽珠刊刻于1831年和1836年的《国朝闺秀正始集》,对广东女性的表现不够。她将18世纪的广东才女与同时代江南才女进行对比,得出结论:18世纪广东女性的文学活动并未像江南一样出现衰落。[16]还有一些学者同样关注到了广东才女文化的发展,并做了相关讨论,但未达到像江南才女研究那样的热度。[17]令人欣慰的是,仍出现了一些关于才女研究的著作。如黄昏的《岭南才女》,将岭南历代杰出女性生平及著述做简单介绍,摘录一些女性创作的诗篇,但此书非史学研究作品。另外,清代顺德才女李晚芳撰、刘正刚点校的《李菉猗女史全书》是一部颇具学术研究价值的古籍整理著作,亦是第一部被整理并出版的珠江三角洲才女作品。该书包括李晚芳所著《读史管见》《女学言行纂》和梁炜所著《菽堂分田录》三部分内容。[18]总体来看,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男性著作被整理出版相比,类似这种才女著作的再生性保护或研究依然少得可怜。

近年来,笔者一直关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性别史研究,尤其关注下层社会的女性研究。在资料发掘上,运用大量案牍、契约文书、方志、档案、族谱、碑刻等文献,还进行过田野考察,将历史时期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妇女置于社会经济发展、贸易国际化、文化传统的国家化与士大夫化等大背景中进行研究,揭示她们的生存状态、社会角色与社会地位演变。笔者还挖掘在儒家文化不断浸润珠江三角洲社会之时,女性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追求礼教的历程,展示本地传统与王朝推行的儒家文化不断整合与调适,最终达到平衡的历史。[19]

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期以来就是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经济发达,一直有着重商的传统。宋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开发日趋成熟,粤商成为中国商界的一匹黑马,给中国社会的商业经营注入了巨大活力。因为地利的缘故,广州成为明清时期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带动着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发展步入了先进行列,呈现明显的商业化倾向。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广东社会的商业化氛围十分浓厚,更多的男性走出家门远赴他乡,甚至漂洋过海到异邦去开拓。于是在方志、族谱等诸多文献中,留下了大量因男性外出经商而留守后方的女性记载。她们在这种商业经济的发展浪潮中,以自己的方式进行了积极参与,扮演了自己的独特角色。

随着明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士大夫队伍的壮大,出现了南海士大夫集团,他们耿耿于岭南最初被中原士人视作“烟瘴蛮荒”的形象,不遗余力地推介王朝正统文化,重新定位岭南的社会新形象,将女性改造成儒家礼教制度下的“完美”形象,将唐宋岭南女性的“另类”形象逐步归整到王朝的正统话语中。本书希望通过展示三位女性的生活阅历,考察宋代以来女性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揭示仕宦将唐宋岭南女性“另类”形象逐步归整到王朝正统背后的动机,呈现珠江三角洲女性在不同历史时期内、外空间中的社会形象。

二 本书的研究取向与结构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以吴妙静、黄惟德、李晚芳三人为个案进行具体人物的研究,为读者展现珠江三角洲地区女性形象不断变化的过程和背后蕴含的深刻意义;下篇是对上篇的重要补充和深入阐述,主要分析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女性是如何逐步接受儒家正统文化的。上篇三章和下篇三章,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珠江三角洲坐落在珠江入海口冲积而成的肥沃土地上,由于其近海的地理位置与对外贸易的发达,成为岭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历史上,由于五岭的天然阻隔,岭南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与中原王朝在文化上的沟通与交融相对较少。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岭南的政治和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广州府及其所辖南海、番禺、顺德、香山、东莞、新会等县尤为突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人文发展水平与科举成效也得到大幅度提高,出现大量考取功名而进入仕途者,加快了岭南融入中原王朝文化体系的步伐。在与中原王朝正统文化的融合过程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女性的形象也发生了改变。

自宋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一直离不开女性的参与。本书上篇第一章讲述的就是宋代顺德龙江女性吴妙静的故事。吴妙静家庭拥有大量田产,恰恰显示了宋代珠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吴妙静的故事显示,被建构的顺德女性形象,与刘志伟教授在《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20]中讨论的番禺何氏家族所构建的女性形象,具有明显的共性,显示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同步性。

宋元时期,岭南与中原文化的交流逐步加强,在明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普通人也与宫廷发生了关系,入宫服役的人数增加,女性则以顺德人黄惟德、增城沙堤人陈司彩为代表。黄惟德于洪武年间入宫为女官,历经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五朝,直到宣德年间,才因年老而返回故乡。与此同时,还有一批男性进入宫中服役,据李遇春先生《明代顺德籍大“珰”》研究,明代景泰年间,顺德有陈道、傅容、郑旺、何琛、陈准、梁芳等一批人入宫当太监,其中陈道、傅容与朝中高官有良好的交际,李东阳、邱濬还为傅容先人写过墓志铭。[21]这些在宫中服役的男女,能够赢得皇帝及其臣僚的信任,也显示了顺德人做事的敏捷和对王朝的忠诚。本书上篇的第二章即以黄惟德为中心,考察明代珠江三角洲的女官形象与朝廷的关系,以及后人对此故事的重新认识。

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发展令人刮目相看,史料中常出现南海、番禺、顺德、东莞等数县并列。如明天启年间,海口的五邑会馆就由广州府南海、番禺、东莞、顺德、新会五县商人共同建造,“祀天后神,岁时祈报”。道光七年(1827)因商人数量增加,“不止五县之人”,遂易名曰“广州会馆”。[22]又如在号称“天下四大聚”的商业重镇汉口,康熙年间,广州府商人建立岭南会馆,顺德商人是其中重要力量之一。据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各会馆公所》记载,汉口规模最大的会馆为岭南会馆,建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其建立者是南海、番禺、新会、顺德等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商人,内分粤魁、番禺、冈州、凤城四堂。清代顺德商人的活动遍布大江南北,嘉庆《龙山乡志》卷4《物产》记载:顺德商人“或奔走燕齐,或往来吴越,或入楚蜀,或客黔滇。凡天下省郡市镇,无不货殖其中。富商大贾之名所由来也”。据研究,明清时期,顺德商人在北京、上海、广西、湖北、湖南及省内各通都大邑建立了众多的商业会馆,[23]显示了珠江三角洲的重商传统与商品经济发展的活跃。

上篇的第三章,即以清代商品经济发展浪潮席卷下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为背景,对顺德才女李晚芳进行研究。顺德龙津堡的李晚芳生活于康雍乾时期,她和姐姐完全符合儒家正统教化的面相。她的姐姐是苏门贞妇,未嫁夫死而守节一生,在临死前获得朝廷旌表。而李晚芳则正常出嫁,嫁人之后,敬侍舅姑,照料夫婿,教育子女,以女子之身指导儿子外出经商并为之出谋划策,甚至还要求儿子在经商获利之后敬宗收族,担当起一个父系家族本该由男性承担的职责。同时,李晚芳在未嫁时阅读《史记》有感而发,给我们留下了《读史管见》这一史评著述。出于家庭与社会责任感,李晚芳晚年还编写了《女学言行纂》一书,这也是清代较早的一部由女性编著的女教书。可以说李晚芳的形象是既矛盾冲突又折中和谐的,她完美地在礼教制度的范围内实现了闺阁女性所不应具备的野心。

通过上篇对三位女性的研究,本书大致勾勒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女性是如何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接受中原文化并自觉将之融入自己的生活实践中。然而,生活在珠江三角洲的女性并非仅有吴妙静、黄惟德、李晚芳三人。珠江三角洲基层社会的广大女性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受到儒家正统文化浸润,并逐渐将之融入自己的生活,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可以说,下篇是对上篇内容的延伸和深化,我们的目的是要展示珠江三角洲地区女性如何整体接纳官方的主流话语,然后积极主动地加以践行。

宋元以降,随着儒家思想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较为成熟的理学思想对女性的约束力度不断加强,女性的社会活动空间不断收窄。这可从官方修纂的正史和地方志中记录的大量贞女、烈女、孝女得到印证。官方主持修纂的地方志中一般设有“列女传”,对本地守节、殉夫等女性予以表彰,这种行为在明清时期尤为盛行。官府也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提倡并鼓励这种行为;同时,国家还通过对节妇烈女旌表、赐款建造贞节牌坊或对其家庭优免差役等有形的表达方式,向社会大众传递国家所要表达的意愿。官府的大力推行以及名誉和物质上的双重刺激,反过来又激发了民间社会女性对官府的归附,女性就在这一社会环境下被动或主动地进行选择。

明清文献尤其是方志,对列女的宣扬可以说是不绝于磬。清光绪六年(1880),广州地区曾开展一次向朝廷申报节孝烈女的活动,专门捐资设局,采访各处的节烈孝女并汇总上报,“广州府属合计共节孝贞烈妇女等二万二千九百八十七口”。其中,南海县节孝贞烈妇女李郭氏等4816口,番禺县节孝贞烈妇女何韩氏等1721口,顺德县节孝贞烈妇女潘游氏等7545口。[24]可见,此风在顺德最为盛行,其排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县首位。美国学者曼素恩说:“自唐(618—906)以后,个性生动的禁欲主义者与神秘主义者的形象、大胆独立的孝女,都从历史记载中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数不胜数的公式化的叙述,反复讲述着女性以守贞的名义自裁或者在恪守节妇之道的名义下尽其一生侍奉公婆的故事。”[25]笔者对此也有较为深刻的认识。[26]本书下篇的第一章,即以顺德女性为主,讨论了女性对王朝节妇烈女的响应以及女性的生活状态,从中可以看出国家推动的节烈观在士大夫和普通民众中所引起的反应。

明初入朝为女官的黄惟德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反映了洪武时期朝廷对广东的重视;另一方面对女官而言,她们的意义远不止在宫廷为官,效力于皇室,她们自身的条件及其享受的官爵,成为广东士人引以为豪的文化资源。地方仕宦竭力把女官形塑为当地文化兴盛的代言人,各地积极争取女官文化资源的再分配。尤其是明清时期,随着人口的迁移、宗族的发展,对田地、权势等资源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士绅们在不断建构本家族发展脉络的过程中,需要利用一切可能的资源以获取更多的权力保障,于是女官成为家族崛起、兴盛的关键因素。下篇第二章即以增城沙堤女官陈司彩为例,考察了女官身份为家族在地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改变。由此,广东民间社会又创造出大量女官、宫妃的传说故事,使女官得以在民间社会的记忆中永存。

从明清士人对女官形象的塑造中,无意又得以窥见元明以来广东民间女性读书识字的情形,女官熟谙儒家文化的现象在清代仍在延续,甚至有扩大的趋势。乾隆时期顺德才女李晚芳即是代表。实际上,明清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出现了才女群,形成了与江南才女比肩的才女文化。下篇第三章关注的重点即在于此。冼玉清先生曾在《广东女子艺文考》中对广东各地才女进行搜寻,考证出106种著作,其作者主要分布情况为:顺德22家,番禺19家,南海、香山各12家,吴川、东莞、新会各4家,海阳3家,其他各县仅有零星一二家。“大抵吾粤文风,以广州府之顺德、番禺、南海、香山为盛。”[27]从冼先生统计的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才女文化相当发达,这一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珠江三角洲女性教育似乎并不比同时代的江南地区弱。

三 资料来源

史料的选择和使用是史学研究的基础,尤其是搜集大量史料并进行排比利用,是一部严谨的史学著作赖以成功的关键。本书在撰写之初,就尽量大范围地阅读查找史料,希望最终通过对尽可能多的史料的比较分析,全面、客观地阐述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以形成一部较为严谨的学术著作。归纳而言,本书参考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正史典籍。官方修纂的正史是历史研究的基础,尤其是在王朝与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代表的岭南文化沟通交融的过程中,从正史中可以看到中原王朝如何征服岭南,并将之纳入统治版图之内。

(2)地方史志。明清时期广东修纂的省府县乃至乡镇的方志是进行区域史研究最重要的资料来源,能够起到与正史典籍相互印证的作用。从地方史志文献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地方原有的文化、风俗与物产等独特之处,更能看到地方与中央王朝的博弈与互动。通过考察对同一事件在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方志中的不同表述,能清晰地梳理出本土文化与中原儒家文化的博弈及其结果。如通过对比吴妙静、邓六娘等人在不同方志中形象记载的不同,能发现不同时期士人对她们形塑的重点是不同的,从中可以挖掘出变化的原因及其所代表的时代意义。此外,地方志的《列女传》《艺文志》,亦有不少关于女性事迹及其作品的内容。

(3)笔记、小说、文集等。这些史料与正史和地方志等官修文献相对应,是对官方话语的必要补充。相对于官方的记载和主流观念来说,这些史料更能体现基层社会的环境和普遍价值观。从私人独立的角度对女性真实的生活进行记录,尤其是文人文集,对了解作者写作时代的社会状况必不可少,从中可以看到作者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见闻和对妇女、性别问题的认识,管窥当时士大夫阶层的性别观念。

(4)女性著作。这里包括女性创作的大量诗词和著述。对女性作品的解读,是了解女性内心活动的必由之路,如本书对才女李晚芳的研究,便大量借助了她自己的著作《读史管见》和《女学言行纂》。借助文人的记录,如《粤东诗海》等,明清时期一些女性的诗作得以流传;与清中后期书籍印刷、流通的便利有关,不少女性著作得以刊刻。通过对她们诗作的研读,可以推测她们写作时的心态、对女性自身的看法、对女子读书识字的态度等。这是再现女性生活场景、了解其个性的一扇窗户。

(5)族谱资料。明清时期广东地区宗族发达,大姓宗族多修有族谱。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少家族的族谱中有相当数量有家族女性生活状况的记载,如《沙堤陈氏族谱》对明初女官陈司彩的记载,可以清晰地看到她在家族祭祀中地位的改变,成为研究女官最重要的材料。

(6)田野考察资料。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笔者曾多次深入珠江三角洲各地搜集资料,多次前往故事发生地进行田野调查,走进历史现场,观察和思考当今人们对历史时期女性生存的集体记忆,挖掘了一批碑刻、墓志铭等史料。同时,通过实地走访,获取了关于陈孝女、陈司彩、拦马房李妃、黄埔莫妃等民间传说的口述资料。


[1]关于上述论述,可参见〔英〕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英〕科大卫《明嘉靖初年广东提学魏校毁“淫祠”之前因后果及其对珠江三角洲的影响》,周天游主编《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英〕科大卫《国家与礼仪:宋至清中叶珠江三角洲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英〕科大卫《祠堂与家庙——从宋末到明中叶宗族礼仪的演变》,《历史人类学学刊》2003年第2期;〔英〕科大卫《告别华南研究》,华南研究会编《学步与超越》,文化创造出版社,2004;刘志伟《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刘志伟《从乡豪历史到士人记忆——由黄佐〈自叙先世行状〉看明代地方势力的转变》,《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刘志伟《神明的正统性与地方化——关于珠江三角洲北帝崇拜的一个解释》,《中山大学史学集刊》1994年第2期;叶汉明《明代后期岭南的地方社会与家庭文化》,《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

[2]〔美〕萧凤霞、刘志伟:《宗族、市场、盗寇与蛋民——明以后珠江三角洲的族群与社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3期。

[3]刘志伟:《宗族与沙田开发——番禺沙湾何族的个案研究》,《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刘志伟:《祖先谱系的重构及其意义——珠江三角洲一个宗族的个案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里甲广东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

[4]〔英〕科大卫:《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卜永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

[5]〔美〕萧凤霞、刘志伟:《文化活动与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关于中山小榄菊花会的考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

[6]罗一星:《明佛山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

[7]叶汉民:《主体的追寻——中国妇女史研究析论》,香港教育集团公司,1999;〔美〕伊沛霞:《内闱——宋代的婚姻和妇女生活》,胡志宏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美〕费侠莉:《繁盛之阴——中国医学史中的性(960—1665)》,甄橙主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美〕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李志生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美〕高彦颐:《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苗延威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美〕曼素恩:《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定宜庄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美〕曼素恩:《兰闺宝录:晚明至盛清时的中国妇女》,杨雅婷译,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5;〔美〕曼素恩:《张门才女》,罗晓翔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美〕白馥兰:《技术与性别——晚期帝制中国的权力经纬》,邓京力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美〕卢苇菁:《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秦立彦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吕芳上主编《无声之声(Ⅰ):近代中国的妇女与国家》,游鉴明主编《无声之声(Ⅱ):近代中国的妇女与社会》,罗久蓉主编《无声之声(Ⅲ):近代中国的妇女与文化》,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李贞德主编《妇女与社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张妙清等合编《性别学与妇女研究——华人社会的探索》,台北:稻乡出版社,1997。

[8]冼玉清:《广东女子艺文考》,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第115页。

[9]容肇祖:《德庆龙母传说的演变》,《民俗周刊》第9期,1928年;容肇祖:《德庆龙母传说的演变(续)》,《民俗周刊》第10期,1928年;刘万章:《关于金花夫人》,《民俗周刊》第36期,1928年;黄建华:《明清广东金花夫人信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10;郭文宇:《宋元以来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神灵塑造——以增城何仙姑为例》,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10。

[10]招北恩:《广东妇女风俗及民歌一斑》,《民俗周刊》第1期,1928年;第13—14期,1928年;黄国声:《广东马冈女子刻书考索》,《文献》1998年第2期;马建钊等:《华南婚姻制度与妇女地位》,广西民族出版社,1994;刘志伟:《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苑利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魏霞:《传统中的抗争——清前期广东女性角色探析》,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02;罗彧:《明清海南社会经济中的女性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07;韩健:《清代广东女性经济权益探析》,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08;乔玉红:《从〈粤东简氏大同谱〉看简朝亮之女性观》,《暨南史学》第9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11]李宁利:《自梳女的“婚嫁”象征》,《民族研究》2004年第5期;谭慧施:《浅析顺德自梳女》,《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李宁利等:《珠江三角洲“自梳女”兴起背景探析》,《云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方英:《“自梳女”的文化调适策略探析》,《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邵一飞:《试析自梳女习俗的起源、构成和基本特征——以广州地区自梳女习俗为例》,《文化遗产》2012年第2期;柯倩婷:《自梳女话语的流变——兼与邵一飞的“自梳是陋俗”论商榷》,《文化遗产》2013年第2期;乔玉红:《魂归何处——明清珠江三角洲地区女子“自梳”与“不落家”研究》,《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乔玉红:《明清岭南“自梳”与“不落家”风俗的再思考》,《中华文化论坛》2015年第10期。

[12]〔美〕萧凤霞:《妇女何在?——抗婚和华南地域文化的再思考》,《中国社会科学导刊》(香港)第14期,1996年春季卷。

[13]李宁利:《顺德自梳女文化解读》,人民出版社,2007。

[14]J.F.Stockard,Daughters of the Canton Delta:Marriage Patterns and Economic Strategies in South China,1860-1930(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15]刘志伟:《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苑利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

[16]〔美〕魏爱莲:《晚明以降才女的书写、阅读与旅行》,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

[17]乔玉红、刘正刚:《广东女训著作考》,《岭南学》第3辑,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乔玉红:《明清顺德知识女性探析》,硕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08;乔玉红:《冼玉清与岭南女性及文化研究》,《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叶枝青:《李晚芳〈读史管见〉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6。

[18]黄昏:《岭南才女》,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清)李晚芳:《李菉猗女史全书》,刘正刚点校,齐鲁书社,2014。

[19]刘正刚:《明清地域社会变迁中的广东乡村妇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乔玉红:《古代岭南女性社会形象研究》,齐鲁书社,2017。

[20]刘志伟:《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苑利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

[21]李遇春:《明代顺德籍大“”》,《岭南文史》2009年第3期。

[22](清)吴荣光:《石云山人文集》卷3,《续修四库全书》第149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3]刘正刚:《广东会馆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24]《广州旌表节孝烈传》,清光绪刊本,《广州大典》第37辑第3册,广州出版社,2015,第736—737页。

[25]〔美〕曼素恩:《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第3页。

[26]刘正刚:《明代方志书写烈女抗暴“言论”模式探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27]冼玉清:《广东女子艺文考》,第1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