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编 诗歌史略
第一章 “诗”字原始观念的形成及其流变
第一节 “诗”字古义检讨
文字产生以前,初民的口头创作,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上,都可以追溯至远古时期,口头创作的歌谣就是诗的前身。这一点,中国古人已有明确认识。如孔颖达曰:“上古之时,徒有讴歌吟呼,纵令土鼓、苇籥,必无文字雅颂之声。”又曰:“讴歌之初,则疑其起自大庭时矣。”1大庭是神农的别号。孔氏认为其时虽可能有乐器,但未必有文字,所以只能说是口头讴歌,而不可谓之诗。歌谣是诗的先驱,因而今天考察“诗”的古义,先要考察“歌”“谣”二字。
“歌”的古文作“謌”,金文作“訶”,从“口”,与言字合体则为“訶”和“謌”,假借为歌舞之“歌”。2“可”字从“口”()从“丂”,据白川静说:“‘
’是存放祝词的器物,加入祝词,器物口微开之形即为‘曰’(
)字,‘曰’既是向神的诉说,也意味着神旨托附之词。”3至于“丂”,陈梦家认为“就是呼号的号”,和舞蹈一样,呼号(歌)也是巫术的一种。4
和“歌”联系在一起的是“谣”。“谣”也是祭祀仪式中的语言,金文写作“䌛”,左边是言上加肉,表示供神和祈祷;右边是系,“谓欲交接于鬼神而以品物为系属也。”5由此可知,作为“诗”的前身的歌谣,其内容都是与宗教祭祀、巫术表演有关的。
早期“诗”的概念又是怎样的呢?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没有“诗”字,根据可靠的古典文献记载,“诗”字最早出现于《诗经》中:
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大雅·嵩高》)
矢诗不多,维以遂歌。(《大雅·卷阿》)
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小雅·巷伯》)
这三篇作品的写作年代大致可考。《嵩高》的作者是兮伯吉甫 6,作于宣王朝(前827—前782)。《卷阿》一诗,据《毛诗序》所说,乃召公贻成王(前1104—前1068年在位)之作,傅斯年则认为此诗作于厉王或宣王时,即公元前9世纪到前8世纪,其说多为现代学者所采纳7。至于《巷伯》一诗,《毛诗序》以为作于幽王(前781—前771年在位)时,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列“寺人孟子”为厉王(前877—前842年在位)时人,或为《齐诗》之遗说。总之,在公元前9世纪,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诗”的名词已经出现。而且根据《卷阿》的例子,此时的“诗”和“歌”也已经有所区别。“诗”字显然是指用语言文字固定下来的思维表达,它是一种语言艺术,而与作为音乐艺术的“歌”相比,是具有另一特征的。
然而这未必就意味着“诗”字的原始意义。从字源学(etymology)的意义上考察某一概念的形成及演变,在中国古代,是用训诂字义的方式以求原始字义,在西方,这种研究方法也颇有影响力。其基本过程是先寻找出某一字的原形原音,由其音、形以求其义,并进而寻求原字与孳乳字之间的关系。例如,从《说文》开始对于“诗”的诠解,都是与“志”联系在一起的,近现代的学者也多主张“诗”和“志”原本是一个字,它们都本于“之”8。陈世骧更进一步指出,“诗”字的字根“”,其意义一方面是“之”,另一方面又是“止”,而“诗”字乃是在更高的意义上将这矛盾的二义综合提进到一个“升华的统一”,认为“诗”字的原始含义,是“蕴止于心,发之于言,而还带有与舞蹈歌永同源同气的节奏的艺术”。9而周策纵在对甲骨文和金文的有关字形的研究之后,从字形上分析出由“之”如何演变成“诗”,并特别指出了其原始意义和宗教的关系,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汉字“诗”是从基本符号发展到
,再发展到
(寺),
有指祭祀中伴随着某种动作、音乐、歌诗和舞蹈的一种特定行为的意义。后来,当强调音乐、歌诗和字词等方面时,就造出了“
”,而后者终于变成了“诗”。10
在目前的研究状况下,我们不妨将这一结论暂时接受下来。
1 《诗谱序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第262页。
2 详见周法高编《金文诂林》卷五上,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4年版,第2986页。
3 见《中国の古代文学》(一),东京:中央公论社1980年版,第122页。
4 《商代的神话与巫术》,载《燕京学报》1936年第20期,第539页。
5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9页。关于“䌛”的解释,此处参考了白川静说。曾宪通《说繇》一文以为乃“鼬”字之象形,载《古文字研究》第十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
6 此王国维说,见《兮甲盘跋》,载《观堂集林》卷二。《毛诗序》以为此诗作者为尹吉甫。
7 参见《傅斯年全集》第一册《诗经讲义稿》“大雅的时代”节,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0年版。
8 这一观点可以朱自清《诗言志辨》为代表,文载《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9 《陈世骧文存》,台北:志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50、60页。
10 周策纵撰,程章灿译《“诗”字古义考》,载《古典文献研究(1991—1992)》,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