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初新志: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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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贞毅先生传

魏禧(冰叔)

公名埰,姓姜氏,字如农,山东莱阳人也。高祖淮,以御寇功拜怀远将军。父泻里,诸生。崇祯癸未,北兵破莱阳,泻里守城死,幼子、三子妇、一女皆殉节。事闻,赠泻里光禄寺卿,予祭葬,谥忠肃

【注释】

①魏禧:字冰叔,一字凝叔、叔子,号裕斋,宁都(今属江西)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明亡后隐居不仕,交游名士,潜心治学。事见《清史稿·魏禧传》、魏礼《先叔兄纪略》(《魏季子文集》卷十五)。魏禧此篇文章未见于康熙序刻本《虞初新志》。据咸丰元年(1851)小嫏嬛山馆刻本《虞初新志目录》(下文不复详列版本信息)所记本篇选自魏禧诗文集《魏叔子文集》(原题作《明遗臣姜公传》,今见卷十七),当为乾隆间刊刻《虞初新志》时增补列入,并于文末附有乾隆时人金棕亭的评语。又,清康熙刻本《敬亭集》附录《本传》,即此文。

②埰(cǎi):姜埰,字如农,号敬亭山人、宣州老兵,莱阳(今属山东)人。崇祯四年(1631)进士,授密云知县,历任仪真知县、礼部主事、礼科给事中。曾因建言而受廷杖入狱。明亡后流寓苏州,以遗民终,其门人私谥“贞毅先生”。著有《敬亭集》。事见《明史·姜埰传》。生平可参考姜埰生前所撰《自著年谱》(后人题为《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录于《敬亭集》)、姜安节《府君贞毅先生年谱续编》。

③莱阳:明、清属登州府,治今山东莱阳。

④高祖淮:高祖姜淮。姜淮,字本隆,号诚斋。以输粟助边疆御寇而授怀远将军,明嘉靖时任大嵩卫指挥同知。事见《(民国)莱阳县志》。

⑤诸生:明代称考取秀才入学的生员为诸生,分为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

⑥崇祯癸未,北兵破莱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六年(1643),清军攻破莱阳城。据钱谦益《莱阳姜氏一门忠孝记》(《牧斋初学集》卷四四)等载,此年二月,清军攻陷莱阳。

⑦泻里守城死,幼子、三子妇、一女皆殉节:钱谦益《莱阳姜氏一门忠孝记》记姜泻里率僮仆抵御清军,被清军所杀。其幼子姜坡亦被杀,长子姜圻妻王氏、二子姜埰妻孙氏、幼子姜坡妻左氏和次女自尽殉国。殉节,为维护节操而牺牲生命。

⑧光禄寺卿:官名。明设光禄寺卿一人,职掌祭享、宴劳、酒醴、膳羞之事,分辨其品式,稽核其经费。此处为虚衔,乃死后追封。

⑨谥:即谥号,古代帝王、高官及文人死后根据其生平德行或贡献给予的称号。

【译文】

公名埰,姓姜,字如农,山东莱阳人。高祖姜淮,曾以抗击敌寇的功劳而被封为怀远将军。父亲姜泻里,莱阳秀才。崇祯十六年,清军攻破莱阳城,姜泻里守城战死,幼子、三个儿媳妇、一个女儿都殉节而死。此事传到京城,朝廷追封他为光禄寺卿,下旨予以祭拜安葬,谥号为忠肃。

公之将生也,王母李感异梦。其生,衣胞皆白色。三岁失乳,母杨太孺人置水酒床头,夜起饮之,一瓿立尽。万历乙卯,山东大饥,盗蜂起。公时九岁,与兄圻夜读,书声咿唔不绝。盗及门,叹息去。年二十,补诸生第一。明年乡试,经义中式,主司以五策指斥崔、魏摈之。崇祯庚午,举于乡,往见中表李笃培。李负清正名,谓公曰:“子富贵何足异?士大夫立身,要当为朝廷任大事耳!”公敬而受之。明年,举进士,出倪文正元璐门,殿试赐同进士出身,授知密云县。未行,改仪征县

【注释】

①王母:祖母。《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记姜埰祖母李氏“感异梦,及诞,胎衣色白”。

②衣胞:指婴儿出生时的胎盘和胎膜,也称胞衣、胎衣。

③孺人:明、清时七品官的母亲或妻子的封号。也用于对妇人的敬称。

④瓿(bù):小瓮。圆口,深腹,圈足。

⑤万历乙卯:指明神宗朱翊钧万历四十三年(1615)。

⑥圻:姜圻,字紫翰,一作字墅圃,号如圃。明崇祯九年(1636)乡试副榜,崇祯十六年(1643)莱阳城破时,身受创伤,仍负父姜泻里尸体而逃。明亡,避地浙东。南明鲁王监国时(《(民国)莱阳县志》记福王即位时),授象山知县。清军南下后,抵家而卒。事见清李聿求《鲁之春秋》卷十五《姜圻传》、《(乾隆)象山县志》卷八。

⑦明年乡试:指明熹宗朱由校天启七年(1627)的乡试。明年,指姜埰“年二十”的第二年,即天启七年。乡试,明、清时期在省城每三年举行一次的科举考试。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⑧经义:科举考试的一种科目,以经书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中义理。中式:科举考试及格。

⑨主司以五策指斥崔、魏摈之:据《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天启七年姜埰参加乡试,因在策论中指斥阉党崔呈秀、魏忠贤而被主考官黜落,遂名落孙山。五策,似指姜埰在策论提出五条建议,《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仅记“以策语指斥”。崔,据《明史》指崔呈秀,蓟州(今属天津)人。天启初年,因贪赃而被举报,遂投奔魏忠贤,乞求为养子,自此成为阉党中坚。魏,即魏忠贤,明末宦官。天启时,任司礼监秉笔太监,极受皇帝宠信。他排除异己,专断国政,以致时人“只知有忠贤,而不知有皇上”。

⑩崇祯庚午:指明思宗朱由检崇祯三年(1630)。

⑪中表李笃培:指姜埰的表伯李笃培。中表,父亲的姊妹之子为外兄弟,母亲的兄弟姊妹之子为内兄弟,外为表,内为中,故合称为中表。李笃培,字汝植,别号仁宇,招远(今属山东)人。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曾任工部主事等职。据《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李笃培是姜埰祖母李氏的侄儿,他的祖父李楝将长女李氏许配给姜埰的祖父姜良士为继妻,故李、姜两家为中表之亲,姜埰称李笃培表伯。

⑫清正:廉洁公正,清白正直。

⑬举进士:指参加科举考试考取进士。从举人到进士,需要参加会试、殿试。

⑭倪文正元璐:倪元璐,字玉汝,号鸿宝,上虞(今浙江绍兴上虞区)人。明末官员。曾任国子监祭酒、兵部右侍郎、户部尚书等职。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攻陷京城,倪元璐自缢殉节,弘光帝时谥“文正”。事见汪有典《倪文正传》(《明忠义别传》卷十二)。

⑮殿试: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级,由皇帝亲临殿廷策试,也称廷试。殿试源于西汉时皇帝亲策贤良文学之士,始于唐武则天天授二年(691)于洛阳殿前亲策贡举人,但尚未成定制。明、清殿试已经完善,殿试后将录取的进士分为三个等级,即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⑯密云县:今为北京密云区。

⑰仪征县:县名,即明之仪真县。明朝洪武二年(1369)撤销真州,设仪真县,属扬州府。清朝雍正元年(1723)避帝名讳,改为仪征县,即今江苏仪征。

【译文】

姜公将要出生时,祖母李氏做了个奇异的梦。他出生时,胎盘和胎膜都是白色的。三岁断乳时,母亲杨太孺人在床头放置水酒,他晚上起来时居然把一小瓮水酒都喝光了。万历四十三年,山东发生大饥荒,盗贼纷然而起。时年九岁的姜公,有一晚与哥哥姜圻对灯读书,两人咿咿唔唔念书声不断。盗贼来到门口听到读书声,叹息着离去了。二十岁时,他参加院试而被录为秀才,名列第一。第二年参加乡试,已经通过经义科,主考官因为他在策论中指斥崔呈秀、魏忠贤而将他从榜单中摒除。崇祯三年,他参加乡试中举,前去拜见表伯李笃培。李笃培享有清正美名,对姜公说:“你纵然得到富贵又有什么特别呢?士大夫为人处世,应当为朝廷做大事啊!”姜公恭敬地接受了教诲。第二年考取进士,会试时出于倪元璐门下,殿试后得赐同进士出身,官授密云县知县。尚未赴任,又改任仪真县知县。

公为政廉仁,十年无所取于民,不受竿牍。客至,去,题其馆壁曰:“爱民如子,嫉客若仇。”尝捐俸请托,免泗州修河夫五百名,百姓不知也。又请革过闸粮船牵夫,著为令。旧例,掣盐封引,仪征令皆有赂。公独绝之。商人感激,为代备修河银一万两。下车日,廉得大憝董奇、董九功等,置于法;窝访之,害遂除。袁公继咸备兵扬州,见,下堂揖之,曰:“吾间行真州,见先生听断,不觉心折矣!”

【注释】

①廉仁:廉洁爱民。

②竿牍:《敬亭集·本传》《魏叔子文集》等“竿”作“干”,据《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作“十年不受干牍,客有以私请者,拒之”,当是。干牍,指请托的书信。

③馆:指官署里的房舍。

④请托:以私事相嘱托,找门路,通关节。

⑤泗州:明代泗州属凤阳府,治所在今江苏泗洪东南。据《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记姜埰曾被总河(河道总督)刘荣嗣征请泗州参与修河事务,而清高咏《姜埰传》记:“县旧备泗州修河夫五百名及粮艘过闸牵夫,大为民累,埰先后请免,著为令。”(清钞本《(山东莱阳)姜氏族谱》)

⑥闸:拦住水流的构筑物,可以随时开关。

⑦著为令:写成法令。

⑧掣盐封引:盐场所产的盐按定制需要经过官府抽查核验以决定如何分配盐引,谓之掣盐封引。掣,掣验,抽查核验,当时对盐商贩盐的一种检查措施。引,指盐引,是官府发给盐商的食盐运销许可凭证,商户要想合法贩盐,必须先向官府购得盐引,凭盐引到指定的盐场守候支盐。

⑨下车:官吏到任。

⑩廉得:察考到,访查到。大憝(duì):罪大恶极之辈。

⑪袁公继咸:袁继咸,字季通,号临侯,宜春(今属江西)人。官兵部侍郎、佥都御史。事见《明史·袁继咸传》。备兵扬州:袁继咸在明崇祯间任扬州兵备副使,分理辖区军务,监督地方军队,整饬兵备。

⑫间行:密行。真州:指仪真县,今江苏仪征的古称。

⑬听断:听讼断狱。

【译文】

姜公为政廉洁仁爱,做官十年来没有向百姓索取过钱财,也不接受私下的书信请托。有客人因事找他,临走时在他的官署房舍墙壁上题字:“爱民如子,嫉客若仇。”他曾经捐出俸禄请人帮忙,免去了五百人前往泗州修河的劳役,而百姓对此一无所知。又向上请求革除征用纤夫以拉拽过闸口的粮船,免役之事遂写成当地的法令。按照旧例,仪真官府可以通过抽查核验以决定如何分配盐引,历任仪真知县都曾因此而接受贿赂。只有姜公予以拒绝。商人们感激他,代为筹备了一万两修河银。他到任时,察访到当地恶势力董奇、董九功等人,将他们依法处置;同时访查地方恶势力的老巢,将恶势力一网打尽、除去祸害。袁继咸在扬州整饬军务时,遇见姜公,特意降阶至堂下,拱手行礼,说:“我曾悄悄地到仪真,刚好遇见先生当堂听讼断狱,真是令人佩服啊!”

辛巳,改礼部仪制司主事。明年,巡抚南直隶朱公大典疏表公贤劳。上谕“一体考选”,因目阁臣曰:“有臣如此而不用,朕之过也!”三月,上御弘政门召见,应对称旨,擢礼科给事中,赐糕果汤饼

【注释】

①辛巳:明崇祯十四年(1641)。

②礼部仪制司:明代礼部下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个清吏司,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③巡抚南直隶朱公大典:南直隶巡抚朱大典。巡抚,明代指巡视各地军政、民政的大臣。南直隶,明代称直隶于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简称南直,相当今江苏、安徽、上海一带。清初改南直隶为江南省。朱大典,字延之,金华(今属浙江)人。官兵科给事中、右佥都御史。明崇祯八年(1635),朱大典任总督漕运兼巡抚庐、凤、淮、扬四郡。事见《明史·朱大典传》。劳:此处指劳绩,言姜埰政绩卓越。

④一体考选:似指与其他官员一同参加吏部考评选拔。崇祯十五年(1642),朱大典上疏称赞姜埰,崇祯帝批“廉循久任,准一体考选”。

⑤阁臣:明、清大学士的别称。大学士入阁办事,故称。

⑥弘政门:明代紫禁城内正门东侧的宫门,清代改称昭德门。

⑦擢(zhuó):提拔,提升官职。

⑧汤饼:水煮的面食。

【译文】

崇祯十四年,姜公改授礼部仪制司主事。第二年,南直隶巡抚朱大典上奏表称赞姜公有才能且政绩显著。崇祯帝诏令姜公“与其他官员一同参加吏部官员考选”,因而对阁臣说:“有臣子如此贤能却未受重用,这是我的过错啊!”同年三月,崇祯帝在弘政门召见姜公,觉得姜公应答颇合心意,于是提拔他为礼科给事中,赏赐糕点、果品、汤面。

公既拜官,五月中,条上三十疏,上每采纳。十一月,东方告急,公受诏分守德胜门。自元勋以下,惮公不敢归休沐。时宰相大贪婪,都御史刘公宗周有“长安黄金贵”之疏。宰相惧,卸其罪于言官,又欲引用逆辅□□相表里,为奸恶。公上疏极论“罪在大臣,不在言官”,并及涿州知府刘三聘疏荐□□事,触首辅怒。又有“上谕‘代人规卸,为人出缺’,陛下果何见而云然”,及“二十四气蜚语,腾闻清禁,此必大奸巨憝恶言官不利于己”等语。上大怒,闰十一月二十三日,御皇极门召见群臣,谓:“埰欺肆,敢于诘问朕何所见,二十四气之说,不知所指何人何事。着革职,锦衣卫拿送北镇抚司打问!”时行人司副熊开元面劾首辅,既以补牍语不相应,同时下狱,几死,后并得赦。

【注释】

①条上:备文向上陈述。

②十一月,东方告急:据《明史·庄烈帝纪》,崇祯十五年(1642)十一月“大清兵分道入塞,京师戒严。命勋臣分守九门”,知“告急”指清军入关挑起战火之事。

③德胜门:明、清北京城内城的北门。

④元勋:指有极大功绩者。

⑤休沐:休息洗沐。古时官吏每几日有休沐日,可休假暂歇。

⑥宰相:此指内阁首辅周延儒,其人贪婪奸险,入《明史·奸臣传》。周延儒以状元得授翰林院修撰,崇祯三年(1630)始任内阁首辅,因自明太祖废宰相,故后人称内阁辅臣为“宰相”。后被排挤去位。崇祯十四年(1641)复任内阁首辅。崇祯十六年(1643)周延儒自请督率军旅以抵御清军,却不敢前往前线而驻守通州,后假传捷报,谎报军情,事发后被崇祯帝赐死。

⑦都御史刘公宗周有“长安黄金贵”之疏:明崇祯十五年(1642),刘宗周被起用为左都御史,上《敬循职掌条列风纪之要以佐圣治疏》,提出“建道揆”“贞法守”“崇国体”“清伏奸”“惩官邪”“饬吏治”等策略,《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喻其为“长安金贵之疏”。都御史,明代朝廷设有都察院,专门行使监督职权,都御史即为都察院的长官。刘宗周,字起东,号念台,绍兴府山阴(今浙江绍兴)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曾任礼部主事、顺天府尹、工部侍郎、吏部侍郎、左都御史。清兵攻陷杭州的消息传到绍兴,刘宗周绝食二十三天卒。因讲学于山阴蕺山,世称蕺山先生。刘宗周是明末儒学大家,清初大儒黄宗羲、陈确、张履祥等皆是其学派传人。事见汪有典《刘总宪传》(《明忠义别传》卷二二)。

⑧言官:谏官,明代包含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

⑨逆辅□□:据《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及《明史·姜埰传》,当作“逆辅冯铨”。下文“疏荐□□”中空缺亦指冯铨。冯铨,天启时曾任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谄事魏忠贤。崇祯帝清除阉党,将他以“魏忠贤党”之罪革职,人称“逆辅”,直至明亡未曾起复。清廷入关,冯铨归顺,以显位终。

⑩首辅:即内阁首辅,内阁大学士中位列第一的辅臣,权柄最重。

⑪代人规卸,为人出缺:皆为崇祯帝圣谕诫饬谏官之语,大意为他们给人推卸罪状,帮人设法离职。规卸,规避推卸。

⑫二十四气:明代崇祯间有人以二十四气比喻朝中二十四名臣子,《明史·姜埰传》记:“忌者乃造二十四气之说,以指朝士二十四人,直达御前。”蜚语:没有根据的流言。

⑬腾闻:使帝王或朝廷得以闻知。清禁:皇宫。

⑭巨憝:大恶人。

⑮皇极门:明代宫殿主体皇极殿的正门。

⑯欺肆:欺骗放肆。

⑰锦衣卫: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设置于明洪武十五年(1382)。原为管理护卫皇宫的禁卫军和掌管皇帝出入仪仗的官署,后逐渐演变为皇帝心腹,特令兼管刑狱,给予巡察缉捕权力。明代中叶后与东西厂并列,成为厂卫并称的特务组织。北镇抚司:明朝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此官署职权甚重,“专理诏狱”(皇帝钦定的案件),可以自行逮捕、侦讯、行刑、处决罪人,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⑱“时行人司副熊开元面劾首辅”几句:据《明史·熊开元传》,熊开元当面揭发周延儒罪状,崇祯帝令其回去补续公文以复奏,而周延儒等“虑其补牍,谋沮之”,以致熊开元终获罪。行人司副,官名,行人司的副长官。行人司,明洪武十三年(1380)设,掌传旨、册封等事,下设左右司副。熊开元,字玄年,号鱼山,湖广嘉鱼(今湖北嘉鱼)人。曾任吴江令,迁给事中,擢行人司司副。面劾,当面揭发罪状。补牍,补作公文。

【译文】

姜公拜官后,五个多月间上疏三十条,每每为皇上所采纳。崇祯十五年十一月,清兵来袭形势危急,姜公接受诏令分守德胜门。自元勋以下的官员,惧于姜公忠于职守而不敢回家休息。当时首辅周延儒极为贪婪,都御史刘宗周以“长安黄金贵”之疏弹劾权臣。周延儒见到后心生畏惧,将刘宗周所奏的罪状转加于谏官身上,又想任用逆辅冯铨,以便狼狈为奸、共同为恶。姜公上疏极力申述“罪在大臣身上,而不在谏官身上”,又论及涿州知府刘三聘上书表荐冯铨事,因此触怒首辅周延儒。上疏中还有“皇帝申斥谏官‘代人规卸,为人出缺’,陛下您究竟看到什么真相而如此说”,及“如‘二十四气’的流言,能上传到皇宫,这肯定是大奸大恶之辈害怕谏官弹劾他们而有意如此操作”等语。崇祯帝览表大怒,于此年闰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皇极门召见群臣,说:“姜埰欺诈放肆,居然敢诘问我看到了什么,又说到‘二十四气’,不知道指的是何人何事。革了他的职,让锦衣卫把他送到北镇抚司仔细拷问!”当时,行人司司副熊开元当面揭发首辅周延儒的罪行,朝廷却因他补奏所写与事实不符等罪名,也将他关进牢狱,姜、熊两人差点受刑而死,后来一起得到赦免。

初,公下北镇抚司狱三日,勺水不得入口。冰雪交积,公僵卧土室,无襆被,身婴三木,血流贯械。九卿台省屡疏救,不报。阙二十二字。例凡一拶敲五十,一夹敲五十,杖二十,名曰一套。公既备刑,谳狱者必欲得二十四人姓名以报上。公以诸人皆正人,恐祸不已,忍死弗肯列。气垂绝,唯以指染口血书“死”字,卧阶下。半日稍甦。清宏令尉灌酒一杯,使毕谳。公终不肯承。

【注释】

①襆(fú)被:指铺盖卷。

②身婴三木:颈、手、足戴着刑具。婴,缠绕,绑缚。三木,用来枷锁犯人颈项及手足的刑具。

③贯械:戴的刑具。贯,穿,通。

④九卿台省:九卿、三省等官员,泛指朝廷官员。疏救:上疏解救。

⑤拶(zǎn):一种酷刑,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

⑥夹:即夹棍,旧时刑具。用两根木棍做成,行刑时夹犯人的腿部。

⑦谳(yàn)狱者:审问案情的人。谳,审判定罪。

⑧甦(sū):苏醒。

⑨清宏:指北镇抚司都指挥使梁清宏。事可参见《明史·姜埰传》。

【译文】

起初,姜公被关到锦衣卫北镇抚司监狱三天,连一口水都喝不到。冬日冰天雪地,姜公躺卧在土室中,没有被褥御寒,颈、手、足三处还戴着刑具,鲜血流满刑具。朝廷官员多次上疏营救,崇祯帝却不予批复。此处缺二十二字。依照惯例拶刑要夹五十,夹棍要夹五十,杖刑要打二十,它们合称一套刑罚。姜公受尽各种酷刑,审案的锦衣卫千方百计想审出二十四人的名字以便上报皇帝。姜公认为那些人都是正直之人,一旦屈刑供认,恐怕会给他们招致无穷祸患,于是宁愿去死也不肯列出。奄奄一息时,他唯有用手指蘸着口中鲜血写下“死”字,昏死于堂阶下。半日后才稍稍苏醒。北镇抚司都指挥使梁清宏命人给他灌了一杯酒,催促姜公尽早招供以结案。然而姜公始终不肯招认。

疏入,上大怒,谓考击缓,情实未当,诘责卫司官,令再讯,一拶一夹各敲八十,杖三十。俄出密谕一小纸曰:“姜埰、熊开元即取毕命,只云病故。”卫臣骆养性具奏,有曰:“即二臣当死,陛下何不付所司书其罪,使天下明知二臣之罚?若生杀出臣等,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又密言于诸大臣。而都御史刘宗周上殿力争,自辰至午不肯退。上怒其执拗,非对君礼,将下有司治罪。既矜其耄,特革职,放归田。佥都御史金公光宸,奏宗周清直,愿以身代宗周。上怒,以为雷同罔上,夺职谪籍。而兵部侍郎马公元飙、都给事吴公麟徵,开陈大指,婉辞规劝,上心为少移。旋出密旨谕卫司“缴昨旨毋行”。于是公及开元始得移刑部狱矣。刑部尚书徐公石麟拟附近充军。上怒,公、开元各杖一百。

【注释】

①卫司官:锦衣卫司官。

②密谕:皇帝下的密令。

③骆养性:明锦衣卫左都督。曾揭发周延儒谎报大捷,明亡后降清。

④辰:指辰时,早七点至九点。午:指午时,上午十一点至下午一点。

⑤矜:怜悯。耄:古称大约七十至九十的年纪,此泛指年老。

⑥佥(qiān)都御史:明都察院置左、右佥都御史,位次于左、右副都御史。金公光宸:金光宸,字居垣,全椒(今属安徽)人,崇祯进士。擢御史,巡按河南,官至佥都御史。

⑦罔上:欺骗皇上。

⑧谪籍:古代登记谪降者的册籍,借指谪降者的行列。

⑨马公元飙:据史当作“冯公元飙”,《魏叔子文集》卷十七亦作“冯公”。冯元飙,字尔弢,慈溪(今属浙江)人。曾任兵部右侍郎等职。事见《明史·冯元飙传》。吴公麟徵:吴麟徵,字圣生,海盐(今属浙江)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任吏科都给事中。事见《明史·吴麟徵传》。

⑩开陈:明白陈说,陈述。大指:即大旨,主要意思,大要。

⑪婉辞:恭顺或委婉的言辞。

⑫徐公石麟:“麟”当作“麒”。徐石麒,字宝摩,嘉兴(今属浙江)人。天启二年进士。初入官,即忤魏忠贤而被革职。崇祯初复职,后任刑部尚书。因对姜埰、熊开元量刑过轻,触怒帝意,罢官还乡。明亡后,起兵嘉兴,嘉兴城陷,自缢而死。事见《明史·徐石麒传》。充军:发配流放,旧时遣送犯罪者到边远地区服苦役的刑罚。

【译文】

崇祯帝看到北镇抚司的上疏后大怒,认为他们拷打过于温和,以致尚未查知实情,于是让锦衣卫司官再次拷讯,拶刑、夹刑都增加到八十,杖刑则增加到三十。不久,给锦衣卫司官送去一小片密谕,写着:“即刻处死姜埰、熊开元,对外只说他们是因病而亡。”锦衣卫左都督骆养性上奏说:“如果两位大臣应当处死,陛下为什么不让相关部门写下他们的罪行,使天下人都明白地知道他们的罪行?如果让锦衣卫执掌生杀之权,这让当今之人和后世之人怎么评价陛下呢?”又悄悄地将此事告知朝中大臣。都御史刘宗周上殿力争,从辰时到午时一直不肯退下。崇祯帝气愤刘宗周固执己见,又不守君臣之礼,准备将其交付有关部门治罪。后来怜惜他年老,只是革去职务,让他告老还乡。佥都御史金光宸上奏表陈说刘宗周清正廉直,愿意代替刘宗周受刑罚。崇祯帝闻此大怒,认为他和刘宗周一样欺骗自己,便将金光宸降职。而兵部侍郎冯元飙、都给事吴麟徵,上表陈说规谏之意,委婉劝说,崇祯帝的愤怒才有所缓解。不久,崇祯帝又下密旨给北镇抚司说:“收回昨天的圣旨,不要施行。”于是姜公和熊开元才得以转移至刑部牢狱。刑部尚书徐石麒打算将他们发配到京师附近服苦役。崇祯帝大怒,下令将姜公和熊开元各自施一百廷杖。

是日,特遣大珰曹化淳、王德化监视,众官朱衣陪列午门外西墀下。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襞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下束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唯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杖数折,公昏绝不知人。弟垓,时官行人,口含溺吐公饮之。名医吕邦相夜视公,曰:“杖青痕过膝者不治,吾以刀割创处,七日而痛,为君贺矣!”半月,去败肉斗许,乃甦。邦相曾活黄公道周廷杖,京师号“君子医”也。大珰复命,上曰:“二臣顾何言?”曰:“二臣言皇帝尧、舜,臣得为关龙逢、比干足矣。”上曰:“两人舌强犹尔!”

【注释】

①大珰:指当权的宦官。珰,汉代武职宦官帽子的装饰品,后用来借指宦官。曹化淳:明末太监。精通诗文书画,入信王府陪侍五皇孙朱由检。朱由检继位后,曹化淳负责处理魏忠贤时的冤案,平反昭雪两千余件。王德化:明崇祯末年为司礼监太监。

②午门:宫城的正门,是群臣待朝候旨的地方。墀(chí):台阶。

③中使:内廷的使者,多指宦官。

④旗校:泛指锦衣卫总旗、小旗、校尉等基层小官。其人数众多,《明史·毕锵传》:“锦衣旗校至万七千四百余人。”

⑤襞(bì)衣:带褶皱的衣服。

⑥垓:姜垓,字如须,姜埰之弟。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明亡后,流寓苏州。事见魏禧《莱阳姜公偕继室傅孺人合葬墓表》(《魏叔子文集》外篇卷十八)、何天宠《姜考功垓传》(《(民国)莱阳县志》)、方以智《祭姜如须文》(《浮山文集》后编卷一)等。

⑦行人:明代行人司的官职名,掌传旨、册封、抚谕等事。

⑧溺:指童子尿。《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记载姜垓“口衔童溺饮我”,中医认为童子尿补益阳气,能救治昏厥者。

⑨黄公道周:黄道周,天启二年(1622)进士,历官翰林院编修、詹事府少詹事。曾因指斥杨嗣昌而被崇祯帝贬官六级。明亡后,因抗清失败被俘,遂慷慨就义。事见《明史·黄道周传》。

⑩关龙逢:亦作关龙逄(páng),夏朝末年的著名贤臣。苦苦劝谏荒淫无道的夏桀,却被夏桀杀害。比干:曾劝谏暴虐荒淫的商纣王,被商纣王杀死并剖视其心。

【译文】

那一天,崇祯帝特意派遣大太监曹化淳、王德化监刑,多名身穿朱衣的官员陪站在午门外西边的台阶下。在台阶左右两边站着太监和锦衣卫各三十人,下面还站着一百个都身穿襞衣、手执木棍以行刑的旗校。宣读完崇祯帝的旨意,有一个行刑旗校手持麻布兜,将受刑者的肩膀脊背以下的部位牢牢捆住,防止受刑者左右晃动。又有一个行刑旗校将受刑者的两只脚捆住,再由四人向四面牵拽,只露出屁股和大腿以接受廷杖。姜、熊二人的头脸挨着地,满口都是地上的尘土。廷杖被打断了好几次,受刑的姜公昏迷在地,不省人事。姜公的弟弟姜垓时任行人一职,口中含着童子尿喂到姜公嘴里。名医吕邦相晚上去刑部牢狱探视姜公,说:“青色的杖痕如果蔓延过膝盖就无法医治,我现在用刀子剐去受刑处的烂肉,七天内要是能感觉到疼痛,那就恭喜先生熬过难关了!”半个月里剐去了一斗多的烂肉,姜公才苏醒过来。吕邦相曾救治过受廷杖的黄道周,被京师人称为“君子医”。监刑的大太监曹化淳、王德化回去复命,崇祯帝说:“姜、熊二人说了什么话没有?”太监回禀:“二人都说皇帝如同尧、舜,他们心甘情愿做关龙逢、比干。”崇祯帝说:“这两个人的舌头居然还是这样硬!”

明年春,莱阳破,公父死于难。垓请身系狱,而释埰归治丧,不许。台省亦交章请释公。上曰:“垓在!”七月疫,上命刑部清狱,公暂出。上召见刑部,以墨笔乂埰、开元名,曰:“此两大恶,奈何释之!”于是再入狱。十二月,首辅伏诛,有新参请释二臣者。上曰:“朕怒二臣,岂为罪辅哉?”不许。

【注释】

①明年:指明崇祯十六年(1643)。上文记“崇祯癸未,北兵破莱阳,泻里守城死”,癸未即崇祯十六年。

②治丧:办理丧事。

③交章:指官员接连向皇帝上书奏事。

④乂:“刈”的本字,本指割草,引申指除去、划去。

【译文】

崇祯十六年春天,莱阳被清军攻破,姜公的父亲死于国难。弟弟姜垓主动请求替兄长坐牢,以求能释放兄长回乡去处理父亲的丧事,但崇祯帝未应允。朝廷官员也纷纷上奏章请求释放姜公。崇祯帝回复:“姜垓尚在,可以由他回家办理丧事!”这年七月疫病横行,崇祯帝让刑部整治牢狱以防疫病传播,姜公才被刑部临时从大牢放了出来。崇祯帝召见刑部官员,在释放名单上用墨笔划去姜、熊两个人的名字,说:“这两人都是奸恶之徒,如何能释放!”于是,两人再次入狱。这年十二月,首辅周延儒被处以死刑,朝臣再次上奏章请求释放姜、熊二人。崇祯帝回复:“我恼怒这两人,难道是因为他们曾得罪首辅吗?”依然不肯释放二人。

甲申正月,闯贼猖獗,阁臣李建泰奉命督师山西。上御正阳门,行推毂礼。建泰请释埰、开元,上报可,谪公戍宣州卫。公过故乡,哭光禄公。闻京师陷,上殉社稷,公恸哭。南之戍所。未至,弘光即位,赦,公遂留吴门,不肯归。会马士英、阮大铖用事。大铖往被垓劾,必杀公兄弟。复窜走。丁亥,避地徽州,绝食。樵子宋心老时以菜羹啖之。或徒步数十里,走吴孝廉家得一饱。祝发黄山丞相园,而自号“敬亭山人”,盖不敢忘先帝不杀恩也。

【注释】

①甲申: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

②闯贼:对闯王李自成及其所率农民军的蔑称。

③李建泰:字复余,号括苍。崇祯十六年(1643),被提拔为吏部右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后被大顺军俘获。

④推毂(gǔ):推动车轮轴,使车前进。古代帝王调兵作战时,常举行推毂之礼,如《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上古王者之遣将也,跪而推毂。”

⑤宣州卫:明朝在今安徽宣城设置的卫,驻兵戍守当地。

⑥光禄公:指姜埰之父,即死后获赠光禄寺卿的姜泻里。

⑦社稷:国家的代称。

⑧弘光:南明皇帝朱由崧的年号(1645),这里指朱由崧。

⑨吴门:原指春秋吴国都城之西门的阊门,在今江苏苏州,后来代指苏州。

⑩马士英:字瑶草,贵阳(今属贵州)人。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后历官严州、河南、大同知府等职。明亡后,马士英与兵部尚书史可法、户部尚书高弘图等拥立福王朱由崧建立南明弘光政权,升任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成为首辅。最终殉国而死。阮大铖:字集之,号圆海,怀宁(今安徽安庆)人。明末大臣。阮大铖以进士居官后,先依东林党,后依魏忠贤,崇祯朝以附逆罪去职。明亡后在福王朱由崧的南明朝廷中官至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东阁大学士,对东林、复社人员大加报复。

⑪丁亥:清顺治四年(1647),南明永历元年。

⑫徽州:明代徽州府属南直隶,清初属江南省,治歙县(今属安徽)。

⑬吴孝廉:据《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指“吴孝廉宇安”。吴宇安,字修能,歙县人。明崇祯三年(1630)举人(《(乾隆)歙县志》卷八)。

⑭祝发:削发受戒为僧。丞相园:位于安徽黄山,传说宋代宰相程元凤曾在此处读书,又名丞相源。

⑮敬亭山人:敬亭山在宣州(今安徽宣城宣州区)北,姜埰被贬宣州卫,虽未前往贬所,却自号“敬亭山人”“宣州老兵”,以示不忘崇祯之恩。高咏《姜埰传》记:“盖不忘烈皇帝不杀恩,而敬亭在宣,其戍所也。”

【译文】

崇祯十七年正月,李自成所率农民军势头猖獗,东阁大学士李建泰奉旨前往山西统率军队以镇压农民军。崇祯帝驾临正阳门,举行推毂礼。李建泰趁机请求释放姜埰、熊开元二人,崇祯帝允许,于是贬谪姜公去戍守宣州卫。姜公路过故乡莱阳时,哭悼已逝世的父亲。不久听闻京城沦陷、崇祯帝自缢殉国,姜公放声痛哭。他又向南前往谪戍的宣州卫。还没有到宣州卫,南明弘光帝登基,大赦天下,姜公便留在了苏州,不愿意去陪都南京。时值马士英、阮大铖执掌政权。阮大铖曾被姜垓弹劾过,势必要杀死姜氏兄弟。于是,姜公再次逃遁。清顺治四年,姜公逃到徽州,食物断绝。樵夫宋心老常送菜羹供姜公食用。他有时徒步数十里地,前往吴举人家吃一顿饱饭。后来他在黄山丞相园削发为僧,自号为“敬亭山人”,大概是不敢忘却崇祯帝没处死他的恩情吧。

后还吴门,终僧服,不与世人接。二子安节、实节,才,亦不令进取。戊子,奉母归莱阳。母疾甚,公默祷,愿减算延母。山东巡抚重公名,下檄招公。公故坠马以折股,召疡医,竹箯舁之。使者归报。公夜驰还江南,自号“宣州老兵”。尝欲结庐敬亭山,未果。癸丑夏,公疾病,呼二子谓曰:“吾受命谪戍。今遭世变,流离异乡,生不能守先墓,死不能正丘首,抱恨于中心。吾当待尽宣州,以终吾志。”越数日,则曰:“吾不能往矣!死必埋我敬亭之麓。”口吟《易箦歌》一章,呕血数升而殁,时年六十有七。遗命碑碣神主不题故官,棺用薄材,不营佛事。二子皆遵行之。葬敬亭日,远近吊者如市。同人私谥曰“贞毅先生”。公隐居后,多著述,自选所为诗文,刻《敬亭集》藏于家,绝不示人。传甲乙以来殉节诸贤曰《正气集》,自题己亥后诗文曰《馎饦集》,又著《纪事摘缪》,皆藏之。

【注释】

①安节:姜安节,字勉中。姜埰长子。在姜埰辞世后,隐遁不仕。事见《(嘉庆)宣城县志》卷十五。实节:姜实节,字学在,号鹤涧,姜埰次子。

②戊子:清顺治五年(1648),南明永历二年。

③山东巡抚:清初山东设山东巡抚、登莱巡抚,主管姜埰家乡莱阳县的应为登莱巡抚。

④疡医:主治跌打损伤的医生。

⑤竹箯(biān):竹制的舆床。舁(yú):抬。

⑥结庐:构结庐舍,建造房屋。

⑦癸丑:清康熙十二年(1673)。清徐枋《故给谏东莱姜公埰私谥贞毅先生议》记:“故东莱姜公埰于癸丑岁六月丙午,以疾卒于吴门之舍馆。”(《居易堂集》卷九)

⑧丘首:《礼记·檀弓》记“狐死正丘首”,狐狸将死时,会摆正头使其朝向它出生的土丘。后来比喻人死后归葬故乡。

⑨神主:供奉祖先或死者用的灵牌。

⑩同人:志同道合的朋友。私谥:古代士大夫死后由亲属、朋友或门人给予的谥号。

⑪《敬亭集》:姜埰《敬亭集》今存清康熙间刻本、光绪十五年(1889)重刻本。凡十卷,集中诗文各五卷,卷首有黄周星序、钱澄之序、著者自序,诗文补遗一卷,附录一卷有魏禧、徐枋所作传记等,又录有《姜贞毅先生自著年谱》和姜安节、姜实节《年谱续编》。

⑫甲乙:指明末清初的甲申、乙酉年,也就是清顺治元年(明崇祯十七年,1644)、顺治二年(1645)。王根林校本作“甲申”。

⑬己亥:清顺治十六年(1659)。

【译文】

后来,姜公返回苏州,一直身穿僧服,不与他人交往。姜公的两个儿子姜安节、姜实节,有才学,他却不让儿子向仕途发展。顺治五年,姜公侍奉母亲回到莱阳。姜母身染重病,姜公悄悄祈祷,发愿削减自己寿命以延长母亲的寿命。山东巡抚看重姜公的声誉,发公文征召姜公。姜公故意从马上摔下跌断大腿,让人用竹轿抬着去请疡医诊治。送公文的使者回去汇报此事。而姜公连夜逃回江南,自号“宣州老兵”。他曾打算在敬亭山结庐隐居,却未能如愿。康熙十二年夏天,姜公身患疾病,唤二子近前嘱咐说:“我奉命被贬到宣州卫戍守。现在却经历朝代变迁,流落异乡,生前无法给祖先守墓,死后不能归葬故乡,这让我心存遗憾。我应当待在宣州,以此了结我的志愿。”过了数日,又说:“我不能去宣州了啊!我死后一定要把我埋葬在敬亭山下。”口中吟诵一首《易箦歌》,吐血数升而逝,终年六十七岁。临终留下遗言:不在墓碑、灵牌上题写官位,不选好木材做棺材,不请僧人做法事。二子皆遵照姜公的遗言而行。在敬亭山安葬他的那天,远近吊丧的人多如赶集者。朋友们赠予他谥号为“贞毅先生”。姜公隐居后,撰写了不少著作,选辑自己的诗文作品,刻印《敬亭集》一书藏于家中,不肯给人看。记载明末清初殉国的诸位先贤事迹而成《正气集》,顺治十六年之后的诗文自题为《馎饦集》,又撰写《纪事摘缪》,这些书皆秘不示人。

魏禧曰:公有赠禧序及《见怀》诸诗,皆未出。公死,而公二子乃写寄禧山中也。予客吴门,数信宿公。每阴雨,公股足骨发痛,步趾微跛踦。哀哉!北镇抚司狱廷杖、立枷诸制,此秦法所未有,始作俑者,罪可胜道哉!宣城沈寿民曰:“《谥法》:‘秉德不回曰孝。’经曰:‘事君不忠,非孝也。’公死不忘君,全而归之,可以为孝矣,宜谥曰贞孝。”

【注释】

①信宿:连住两夜。

②跛踦(qī):行走不稳貌。

③立枷:一种刑具。用木头做成笼子,笼顶有枷,有圆孔,套在囚犯颈上,使囚犯直立笼中,常常数日即死。

④沈寿民:字眉生,号耕严。明末诸生。

⑤《谥法》:以下所引文字见于《逸周书·谥法》。谥法,评定谥号的法则。

⑥经:儒家经典,此指十三经中的《礼记》,以下所引文字见《礼记·祭义》。

【译文】

魏禧说:姜公赠给我序文和《见怀》等诗,都没有刻印成书。姜公去世后,他的两个儿子便抄写并寄送到我隐居的山中。我流寓苏州时,多次借宿在姜家。每到阴雨天,姜公的大腿、脚骨发痛,走路脚有些跛。悲哀啊!北镇抚司大狱的廷杖、立枷等制度,这些是连秦朝律法中都没有的,创制这些刑罚的人,其罪状能数得清吗?宣城人沈寿民说:“《谥法》记:‘保持美德而不行邪僻就是孝。’《礼记》记:‘为君主效力而不忠诚,不是孝的表现。’姜公至死不忘君主,保全声名而返归贬所,可以称得上孝了,应该被谥为贞孝。”

金棕亭曰:余游黄山,访先生祝发处。山僧犹藏手迹数纸。诗格豪放,字画遒劲,真希世宝也!以魏公文、姜公事作《新志》压卷,足令全书皆生赤水珠光

【注释】

①金棕亭:金兆燕,字棕亭,一字钟越,全椒(今属安徽)人。幼称神童。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进士,官国子监博士,改扬州府教授。有《国子先生集》。事略见清王昶《国朝词综》卷四一、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十。

②赤水珠:神话传说中赤水生的宝珠。《庄子·天地》:“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山海经·海外南经》:“三株树在厌火北,生赤水上,其为树如柏,叶皆为珠。”

【译文】

金兆燕说:我游览黄山,寻访姜先生剃发的寺院。山寺僧人还藏着姜先生的数张墨迹。他的诗歌风格豪放,书法笔画刚劲有力,真是稀世之宝啊!用魏公文章、姜公事迹作为《虞初新志》压卷之作,完全能让这本书像赤水珠那样灿然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