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启闭机电气系统的一般技术要求
启闭机电气系统的一般技术要求,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作环境的要求,另一类是系统的使用性能。
一、电气系统的工作环境
1.电源
启闭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供电系统在启闭机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其中启闭机内部电压降应不超过5%。
2.防油滴
任何润滑系统、液压系统或其他含油装置在运行和安装时均应保证不会使油滴到电气设备上,否则电气设备应加以保护,不致因油滴而损坏。
3.环境温度
启闭机电气设备应能保证在启闭机运行场所的环境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当所选电气设备不满足工作环境温度时,应对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采取冷却或加温措施。
4.相对湿度
周围空气温度在40℃的最高温度时,其相对湿度不超过50%,较低温度下相对湿度可以提高(例如在20℃时提高为90%),应考虑到由于温度变化可能偶然发生一般凝露。
周围空气温度在不超过25℃时,相对湿度允许短时高达100%。
5.海拔
一般启闭机电气设备使用的海拔不超过1000m。启闭机若用于海拔1000m以上时,其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应的电气产品标准规定。
二、使用性能要求
启闭机按照SL 41—2011和GB/T 3811—2008设计规范必须满足如下使用性能要求:
(1)启闭机的启闭容量应大于或等于闸门计算启闭力。对于闸门前有泥沙淤积的双吊点启闭机,其启闭力的确定应考虑两个吊点启闭荷载的不均匀系数。同时应满足最大工作扬程要求,并留有适当的裕度。
(2)对在严寒地区使用的启闭机,应有必要的保温设施,工作油或润滑油的牌号应考虑工作地区的气温条件。
(3)对浸入水中的部分,需采取密封、防腐等措施。如动滑轮组,宜采用自润滑滑动轴承。
(4)对用以操作泄洪、挡潮及其他应急闸门的启闭机,必须采取可靠的备用电源,若启闭力较小,则需配备手摇起升机构。
(5)对采用双吊点闸门的启闭机,应有可靠的同步控制措施。
(6)有小开度或平压阀充水要求的闸门,启闭机应设有能满足小开度要求的控制装置或其他措施。
(7)与启闭机使用有关的参数,应符合有关标准及用户在订货合同中提出的要求。
(8)电站机组进水口及泵站出水口的快速闸门启闭机应满足快速关闭孔口的时间要求,并应设有限速装置或缓冲装置。闸门接近全关闭时的速度不应大于5m/min。
(9)在供电系统电压波动为额定值的-10%时起升额定载荷,无论载荷处于什么位置,系统应保证机构正常工作且不出现溜钩。
(10)除非控制方案允许,无论控制手柄处于什么位置,正常工作时满载下降速度不应超过额定速度的120%。
(11)对启闭机运行和回转机构,两个方向的启动和停车应渐进控制。
(12)自动抓梁采用电缆卷筒供电时,电缆的收放应与抓梁升降同步,自动抓梁要求在水下运行的电气或液压系统应有可靠的耐水压密封。
(13)多孔泄水系统的固定式启闭机,除现地操作外,宜设置集中或远程控制。电站机组进水口和泵站出水口的快速闸门启闭机,其快速闭门功能应既能在现地操作,也能远程控制。启闭机采用集中控制或远程控制时,宜设有可靠的监测、监视装置。
(14)移动式启闭机宜采用现地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