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与产业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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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核心概念的内涵

一 环境规制

(一)概念内涵

“规制”(Regulation)一词最早出现在日本,一般理解为采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以控制和制约。

日本学者植草益将“规制”的概念作了如下界定:规制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则限制特定社会人和特定经济主体活动的行为。在种类上,植草益将“规制”分为私人规制和公共规制两种。同时又将公共规制细化为经济性和社会性规制两种。

施蒂格勒从利益集团与强制权两个维度对“规制”概念进行了界定,他认为规制的实质是为了满足某个利益集团的要求而设计和实施的强制权。

关于“环境规制”(Environmental Regulation)的内涵,目前尚无权威界定,且在诸多文献中与“环境政策”(Environmental Policy)一词经常互换使用。当前学界也从不同角度对环境规制的概念进行了界定。

从规制类型的角度看,通常认为,环境规制兼有经济型和社会型两种功能,作为经济型规制,可调整环境外部性影响以及优化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作为一种社会型规制,主要强调的是一种管理手段,是政府职能部门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对企业污染排放加以控制,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环境资源加以利用,进而做出对环境污染加以干预或约束的市场经济的行政行为,其中涵盖了禁令及不可转让的许可证。

随着市场环境的调整及影响机制作用条件的变化,学界对环境规制内涵的理解也在持续深化。学界曾普遍认为,环境规制主要是指政府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对资源配置、开发利用、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直接或间接干预,同时调动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来激励技术的创新性行为。

从20世纪初至今,环境规制的内涵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主要是将自愿型规制的手段纳入了环境规制的政策选择工具。政府在对企业进行环境规制时,更具有弹性,企业也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比如增加了生态标签、环境认证等。

在我国,学者们对环境规制的概念内涵理解也众说纷纭,各有阐释:

潘家华(2011)主要从政府规范市场的行政职能角度对环境规制的概念加以界定,他认为,环境规制主要是政府采用非市场手段对环境资源配置及利用直接加以干预的行为。

李康(2007)认为,就本质而言,环境规制是一种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服务的具体措施与管理手段。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通过诱导、约束、协调等手段对被规制对象的观念和行为进行影响和管理。

沈芳(2004)等从职能作用的角度发现环境规制是一种综合政策与措施,通过制定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解决由外部性因素所导致的社会行为成本与企业成本方面的差异,调整和控制厂商经济行为等,共同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赵玉民等(2009)认为,环境规制是一种社会性规制,是从保护环境角度出发,采用有形制度或无形的意识手段,从目标、性质、主体、对象、手段五个维度,对个体和组织的环境行为进行干预和控制的行为。

肖璐(2010)认为,环境规制是政府为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调节并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和环境污染行为而制定实施的法律制度、政策以及环境质量标准等。从市场机制模型视角来看,环境规制是各环境利益相关者博弈的过程和结果。

董敏杰(2012)认为,环境规制是政府调节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是治理与控制新增污染的行为。

本书综合了上述各派特别是沈芳(2004)和肖璐(2010)对环境规制概念的理解,将环境规制界定为:在全社会制定或形成的、一切有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各种引导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规则的总和。它既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标准条例等正式制度,也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公众参与、价值信念、伦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

环境规制的目的在于通过约束或者干预市场经济主体及活动,将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内部化,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手段实现生态补偿、降污减排、控制新增污染物并提高自身绿色竞争力,推动和促进有效环境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规制类别

本书按不同角度对环境规制进行种类划分如表1-1所示。

本书从上述含义分类,根据政策工具和手段方法的不同,主要采用第5种类型的分类方式,将环境规制分为三类。这三种类型环境规制的内涵特点将在本书第三章环境规制的工具部分进行详细阐述。

表1-1 环境规制种类的划分

二 绿色技术创新

目前,关于技术创新的概念学术界仍然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多数学者认为技术进步也就是指技术创新,即技术创新是一个广义概念,在扣除产出中的劳动力和资本因素后,所有的其他因素就构成了影响技术创新的因素。

国内外相关学者对技术创新的概念内涵界定如表1-2所示:

表1-2 技术创新的概念内涵界定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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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概念内涵可以看出,技术进步可采用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加以衡量。具体而言,技术进步以提高各种生产要素使用效率为目标,考察投入和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当产出的增长率大于投入的增长率时,即发生技术进步效应。

生产要素使用效率的增长,有“软”和“硬”两个方面的作用。已有文献通常将绿色技术创新的构成分为硬件改善和软件变化两个部分。其中,硬件改善主要以机器设备等技术为代表,主要是更新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完善生产方法等,而这些因素的改进主要依靠研究与开发部门新设计、新发明所取得的成果。

软件部分则强调的是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在这个过程中,教育、研究、开发以及凝结在新产品中的人力资本均是人力资本水平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技能提高、管理体制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上升等。

基于以上的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理论,多数学者认为绿色技术进步也就是指绿色技术创新,即绿色技术创新是一个广义概念,在扣除产出中的劳动力和资本等投入要素后,所有的其他投入要素所产生的对于环境的正向作用构成了影响绿色技术创新的因素。在绿色技术创新中,应注重硬件与软件之间在影响作用上的关系,他们既可以作为独立变量对生产要素分别起作用,也可以共同作用于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率,进而不断刺激经济增长。绿色技术创新主要来源于技术创新和对外国技术的引进、消化及吸收再创新。其中,技术创新应该是绿色技术创新的基础,随着各国经济活动往来的日益密切,对外国技术的引进、消化及吸收和再创新已成为促进本国技术进步的一条重要途径。

综上所述,本书认为技术创新包括了绿色技术创新。因此,将绿色技术创新定义为通过研究和开发、教育培训以及产学研合作等产生的技术创新,以及国际交流过程中(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或直接投资活动)所产生的对于环境有正向影响的技术溢出效应,来激励本国企业的生产效率提升的动态过程。该过程以促进环境保护与清洁高效的生产为前提,涵盖了硬件方面的生产设备更新换代、生产技术工艺和制作方法的完善,以及软件方面的人力资本提升,管理制度与组织的完善、管理水平的提高等。当然,绿色技术创新的过程也会受到本国的制度、政策、教育水平以及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 产业集聚

(一)概念及内涵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产业集聚一直是区域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研究热点,而对其相关概念的研究则迟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经出现。

在管理学中,关于产业集聚的描述,可以采用“产业簇群”“产业集群”“企业集群”等进行表述。波特(1998)是这样给产业集群下定义的:特定区域内产业联系密切的众多企业及其相关的各种组织机构,通过各种网络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的一种网状产业组织模式(空间经济集聚体)。

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曾用“集中于特定地方的专门产业”“在一个地方集中生产的特色产业或地方性产业”来描述产业集聚现象。他认为产业集聚是除资本、劳动与土地之外的第四种生产要素,即“工业组织”要素。它可以被看作一种特殊的“工业组织”形式,主要表现为专门产业在特定地区聚集。产业区域所具有的三种外部性,知识溢出、劳动力共享以及对关联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则是产业集聚的主要原因。

区域经济学的先驱韦伯对产业区域“集聚”概念的内涵进行了诠释,并对“集聚”现象的成因展开分析。他指出,集聚可能基于廉价生产成本的优势,也可能是因为在某一地点的生产能够促进市场化。他同时指出,促成集聚现象的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运输成本,二是劳动力成本。经济学家胡佛在马克斯·韦伯的基础上扩大了集聚的优势范围,他指出集聚能够产生外部优势,促使产品呈现多样性,还能够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同时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

艾萨德整合前人观点,认为产业集聚是经济活动、规模经济、区位经济、城市化等导致工业及其他经济活动集中的一种现象。

克鲁格曼通过建立“中心—外围”模型的方式来阐述集聚的意义。他指出,当规模经济足够大时,制造商将集中于某地区生产以供应全国,而该地区往往为靠近销售市场、可以缩减运输成本的地方。同样,其余制造商也将集聚于此,循环往复,成为制造商相对集中的地方。

波特使用产业集群的概念来解释集聚,指出产业集群是在限定区域内,将有业务联系的企业或机构集中起来。同时他指出,这种集聚能够有效提升国家竞争优势。

而关于产业集聚的概念,我国学者也从多个角度进行了界定:

石培哲(2000)认为,产业集聚现象作为一种地缘现象,是某些领域内具有合作或竞争关系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于某些特定区域内集中,同时保持完整的产业链、健全的外围产业体系的一种现象。

席艳玲(2014)将产业集聚的概念界定为许多性质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在特定区域范围内集中发展的经济过程。

本书结合已有文献研究的内容,将产业集聚的概念定义为:同类及相关联产业在特定地理空间上集中,且企业间结成了立体、网络化的关系,并通过知识溢出、劳动力共享以及产业关联效应来推动所在区域内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以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一种产业组织形式。

(二)机制分析

新古典经济学对产业集聚的机制曾经做过如下诠释,认为企业地缘集聚的主要驱动因素是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有两个组成部分,即内部和外部两种规模经济。马歇尔(Marshall,1920)认为,所谓的内部经济是指企业扩大自身生产及发展规模,由此产生的规模效应;所谓的外部经济是指由于地区产业规模的发展,企业空间上的邻近使企业可以通过外部合作等方式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降低,形成外部的规模效应。

马歇尔进一步指出,较之内部经济,外部经济是促成产业集聚的关键因素(Marshall,1920)。集聚内拥有生产所需要的中间产品,专业的劳动力市场以及技术与信息。同时,集聚内存在生产关联的上下游企业会因为原材料、劳动力以及中介机构等要素共享而获得相较于分散状态所不具备的高效率。

首先,企业集群的技术外溢效应可以从外部规模经济中获益。由于知识、经验的传播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企业空间上的集聚能使知识更容易获取。因此,一旦企业组织和运营流程有了新改进、新理念、新技术,就有可能被别人采用,从而营造更浓厚的区域内创新氛围。这种协同创新促使集群区域内竞争力的提高,还能激励其他厂商加入其中。

其次,产业集聚为企业提供了专业的劳动力市场。产业集聚区往往存在大量劳动力的需求与供给,劳动者有着大量的就业机会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也具有较高的劳动报酬。同时,由于存在潜在的劳动力需求,劳动者也具有较低的失业率。有了巨大的专业劳动力市场供给,企业也不需要担心劳动力的短缺,节约了企业搜寻劳动力的时间和成本。

最后,产业集聚可以共享中间投入品。集聚区可以为企业提供多种类、低成本的中间投入品的生产,中间投入品生产商可以以较低的成本供应众多的消费者,这种思想和亚当·斯密的“市场决定分工”的思想一致。Stigler(1971)更详细地说明了这种“市场分工”,他指出,规模报酬存在于企业生产活动过程的多个阶段,并表现出规模报酬递减或规模报酬递增的不同发展规律,为此企业会放弃规模报酬递减的生产活动,选择从其他企业购入中间投入品,从而导致了在产业集聚过程中规模经济的出现。

基于马歇尔的理论,Fallenbuchl和Richardson(1973)认为,产业集聚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专业的商业服务,更专业的人才、相关的配套设施的供给,此外产业集聚能导致劳动力市场的规模经济,包括水、电等公用设施供给的规模经济,信息共享与交换的规模经济等。Helsley(1990)从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视角出发,认为集聚带来了劳动力市场的扩大,劳动者就业率提高,减少了就业成本。从资本市场角度,集聚经济的形成,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促进资本与生产资料的再利用。据此,Quigley(1998)提出了产业集聚规模效应的五个因素:

第一,由产业集聚带来的知识溢出;

第二,企业内规模经济,以及消费规模经济(如剧院、餐馆、体育设施等);

第三,中间投入品共享,专业化服务(如会计、广告、法律服务等)的规模经济;

第四,交易成本的降低;

第五,生产、消费存在的统计意义上(如失业保险、替代性消费品等)的规模经济。Glaesek(1999)认为,产业集聚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以及知识的传递,并且随着集聚程度的提高,促进的效果更明显。并且,集聚区可以为新进入者提供更多的技能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