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全网营销: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品牌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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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品牌建设的重要主体

文/刘登高


中国农产品新品牌建设滞后有多种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生产主体规模细小分散、产业组织体系涣散。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国际农业现代化和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经验,中国在2006年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农户、家庭农场及其他生产型农业企业组织起来,以农民专业合作的身份,抱团参与市场竞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本社成员组成的集体,社员是合作社的主人,合作社选举聘用有能力的管理人才,按照合作社理事会的要求,主要面向本社社员开展服务。通过技术指导、购买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组织共同作业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批量,开拓农产品市场,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品牌建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的重要战略。增加农民收入,最根本的是要通过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来实现。只有货真价实的农产品才能受消费者的欢迎,受消费者欢迎的农产品才会成为知名品牌。所以,品牌建设要从生产企业做起。细小、分散的农户,单个生产企业,受生产规模、管理能力、产品批量等方面的限制,不可能户户创品牌、家家贴商标。根据我30多年对国内外农业发展的调查,“携手创品牌,参团进市场”是中国农业的必由之路。

依法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具备了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物质基础,创建品牌关键在创建。首先要明确创建品牌的目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稳定开拓本社农产品的市场,通过满足客户对安全营养的农产品的需求,赢得客户的喜欢、购买。为了提高农产品品质,必须对农业生产实行全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合作社通过种子、苗木、生产资料、产品收购、储藏、包装、运销等服务,实现对生产的引导控制和管理。这是品牌建设的基石,不可动摇的基石!仅仅有了对生产过程的服务监控管理还不够,还必须遵循营销规律开展品牌建设。从目录看,这本书收集了各方面的理论、方法,尤其是介绍了大量的品牌建设的案例,这对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无疑是及时雨,希望它能成为合作社的朋友。

农民专业合作社无疑是我国农产品建设最基本、最普遍的生产组织,生产服务主体,国家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点,无疑是正确的、有远见、有历史意义的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和社员,掌握了品牌建设的知识,熟悉了品牌建设的路径,无疑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我期待这本书能被读者喜欢。

这里要提醒,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体,而社员是合作社的主人,离开主体和主人,农产品品牌建设就会成为无本之木,很难货真价实,也很难持之以恒、驰名中外。

是为序。

(作者系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原副站长、农业部体制与管理司巡视员,现任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顾问,中国大豆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