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落黄河静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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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教育成长:侧帽风前花满路(1)

今夕何夕兮

我在姥姥家——巴彦的小县城,度过了我的童年时代。姥姥家在解放前是开中药铺的,规模不是很大,糊口而已。姥爷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小生意人,他的话很少,却十分慈祥。姥姥自幼没了母亲,少了一份约束,也多了一份干练和坚决,在大家庭没分家的时候,姥姥就是家里主事的长媳,孝敬公婆,和妯娌和睦相处。

婚丧嫁娶,年节祭祀,指挥若定。

我寄居在姥姥家,“赖”在姥姥家六年。是座上宾,是开心果,更是无法无天地反客为主,有时难免刁蛮。

姥姥娇惯女孩子,姥姥的五个姑娘出嫁前没有一个会做饭的。姥姥说:“姑娘找了婆家要做一辈子饭,在娘家就得享清福。”

“姑娘要娇养,”姥姥有自己的育女经。她自己自然要受累,炕上剪子地下刀,她风风火火,麻麻利利,嘴一份,手一份。

姥姥大字不识,却对知识充满了向往,姥姥心灵手巧,喜欢听说书,听了就不忘,讲起“古”来一套一套的。姥姥品评一个人,品评一件事,总是有眉有眼,有声音,有气味,有温度,那形象就像在眼前。

就是现在有时候遇见一个人,如果说不清鼻子、眼睛、嘴长啥样,妈妈就会说,“你姥姥最会品人的长相了,她在就好了。”

姥姥给了我最任情任性的童年,有人说,每个人的精神成长都可以追溯到他的童年。

我到姥姥家的时候,三姨、四姨、老姨还没出嫁,老舅还没娶亲,一家子大人,就我这么一个孩子,其乐融融。外加住对门的吴姥爷、吴老舅、吴老姨。姥姥是最会处街坊、处邻居的,更何况是同用一个外屋地(东北的厨房)、锅对锅的近邻了。

姥姥人缘好,是因为她心肠好,喜欢帮人家。

吴姥爷是湖南人,是个老红军。他曾经娶了巴彦县最漂亮最风流的小寡妇,为此他的县长被拿下,后半生只能作个“草民”,可是他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痴情并没有换来爱情的忠贞相守,那个女人和别人私奔了,留下了三岁的吴老舅(关生)和尚在襁褓中的吴老姨(吴丫蛋)。

吴姥爷不会做东北菜,他拿惯了枪的手怎么也拿不好针,拉扯两个孩子有多难呵!姥姥帮着他,做了好吃的端过去,多贪几个黑熬几宵夜就多出了两套棉鞋和棉衣。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孩子也就一天天地长大。

吴老舅和吴老姨也并没有觉得缺失母爱,他们俩就在不知不觉中和姥姥的孩子们一起长大。上学的时候,吴老舅和四姨一班,吴老姨和老姨一班,他们叫姥姥“王娘”,有时就干脆把姓省了直称“娘”。

老舅说我是“美帝国主义”,别说还真有点像,那时候,我很“小资”,甚至有点“贵族”,只是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没有这个词,老舅给我的外号很有时代特色。

姥姥惯孩子。于是全家一呼百应都变着法娇惯我。

在姥姥家我从未“自然睡”,也从未“自然醒”,入睡要由各路舅舅和姨扛在肩上悠来荡去。巴彦城小,主街道东西各有一个排楼,从姥姥家几步就到了主街道,我睡午觉前还要“视察”民情,必须在街上逛逛,姨或舅扛着我,口里还要吆喝着“卖狗肉喽!卖狗肉喽!今天不买明天臭喽!”我瞪着乌黑的眼珠东瞧西看,也许都到东西牌楼了,累了才肯睡去。醒了一定要哭,哭不是因为不舒服,而是一种提示,一种宣言,于是会冲过若干人哄着,“哭”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姥姥喜欢花花草草,她不太会侍弄蔬菜,前后院子除了花就是果树。我在姥姥的小花院里照了一张相,穿着大姨给我做的“布拉吉”,扎着冲天辫,对着镜头毫无遮拦地大笑。那时候,好像是三四岁,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是在姥姥的蜜罐里泡大的刁丫头。

姥姥一家的日子,现在想来是清苦的,姥爷一个人上班,养活一大家子。可是姥姥给我的除了幸福还是幸福。

我有一个很大很大的透明玻璃罐子,里面从来都是装得满满的水果糖,红的绿的……小朋友都没有,住在前面那条街的大姨家的表哥表姐也没有。少一颗,姥爷下班就会捎回来补上。

我有一个盒子,盒子里有用手绢包的绿豆糕,放在被架底下隐秘的地方,那个年月,这是一般的孩子不曾拥有过的奢侈的点心。

我只吃五分钱的冰棍。对三分钱的冰棍是不屑的。巴彦县那个卖冰棍的老头儿认识我这个贪嘴的小孩,见到我就拼命地喊“冰棍,五分钱的冰棍!”经常是围上了一帮孩子,他们围着冰棍壶转啊转,悻悻地散去。我牵着姥姥的大襟姗姗来到树荫下,姥姥吧嗒吧嗒地抽烟袋。我吃完一根再吃一根,姥姥再牵着我的手回家。

姥姥是不爱吃冰棍的,小时候我一直这样想。

冬天,在姥姥家用舌头舔着窗户玻璃上的霜花,盼着挑水的送水来,来了好吃浮在水上的冰,又脆又凉,还有点甜。

晚上,姥姥用火盆烤土豆,我趴在炕上看着埋在火盆里的土豆冒白气。好像以后再也没有吃过那么香的土豆。

秋天,果子熟了,姥姥摇树。我和三姨、四姨、老姨、吴老姨一起拣落到草里的山里红,一边拣一边打嘴仗,唧唧喳喳,人生永远是一场聚了散了的大戏,童年这幅画永不褪色,不知不觉我已人过中年。

巴彦那座封闭、古旧的小城如今也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了,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宁静与古朴。

然而那份笃实、甘甜充满了善良仁爱的生活气息却弥散在我灵魂的深处,让我懂得了爱生活,爱平凡的人,让我这一生都懂得感动,懂得抓住生活中的美,让我能够在平平常常的生活里看到诗意和温情。

姥姥的爱的教育,让我成为一个感情丰富,善感的人,也因此有了某种抒情气质,从而爱语文,爱学生。

你就在那里

六岁的时候回到了爸爸妈妈的家。

在北大荒莽莽苍苍的原野,在丰厚肥沃的东北平原,在那片沉睡、蛮荒、大气、苦难、神奇的土地,我生活了六年,那就是我多姿多彩、混沌初开、懵懂而又寂寞、有着些许成长忧伤的少年时代。

在巴彦的姥姥家,我是一个“锦”衣“玉”食,不知忧愁为何物的疯丫头。

回到了爸爸妈妈的家,我立刻升格为长女,成为姐姐,孩子往往在一夜间长大,这话看来有道理。

黑台是北大荒的一个小小的村落,它的名字怪怪的,也是我的第二故乡。她给予了我一片天籁,给予了我启蒙的烛火,也让我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忘不了四季的原野,彻夜流淌着清澈见鱼虾的小河,沧桑无语历经风霜雪雨的老榆树,永远的地平线。金灿灿的麦田和那青涩甘甜的麦香,黄昏黄牛白羊的叫声,那轮如血的残阳,结霜的稻穗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

离开了姥姥温暖的怀抱,大自然用她的广袤博大拥抱了我。

人在成长的岁月中如果没能亲近自然的草木,没有聆听过风声雪声虫声总归是遗憾的。

要想成为一个读书人,自然这一课是不可或缺的,要想成为一个教书人,如果没和日月山川、鸟兽虫鱼对过话,课堂也许会缺乏一点生命的灵动。“侣鱼虾,友麋鹿”,方能懂得自然和人生,方能将书教活,教出滋味。

少年时代,无数次的俯仰天地,读花问蝶,让我懂得了体验和圆通,懂得了自由和超越。似乎在我精神成长的初始阶段,打量世界的眼光就是诗意和审美的,是一种非逻辑的会通万物的思维,这当然在日后我的语文教学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记,至今仍拙于逻辑与分析。

我是六岁那年开始识字的,妈妈白天上班,晚上教我和妹妹识字,我们识字很快,汉字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不久就开始阅读,读书是我一生的爱好。

妈妈上大学学的是理科,对文学却一往情深,使得我们经常忘记她的理科出身。她嗜书成癖,几乎无书不读。“十年浩劫”,文化百花园寸草不生,她居然把《科学动态》当成日常读物,津津有味。

她现在年纪大了,眼睛花得厉害,还是手不释卷,爱书弥坚。

妈妈给了我对书的爱,对文字的爱。她行不言之教,身教胜于言教。

于是,只要有书,我和妹妹就会安静下来,世界就会渐渐隐去。

老舅对我妈妈的最高评价是:“二姐养了两个爱读书、有书卷气的女儿。”

其实,从妈妈那儿秉承的不仅是书卷气,还有作为女孩的那份自立自强。

妈妈在事业上精益求精,自强不息,无论是做中学教师,还是做中专教师,无论是教化学还是教生物,还是教那些形形色色的专业课,她都是一个深受学生欢迎和爱戴的好老师。

姥姥用糖娇惯我,妈妈用书滋养我。

对文字、对文学的敏感来自这段岁月。

爸爸妈妈是这个小小村落的两对大学生之一,这种比较特殊的被“边缘化”

的身份,得以使我可以用少年的眼睛打量农民的生活,可以审视,可以谛听,可以凝望。虽然我所有的邻居、玩伴、同学差不多都是农民子弟。

我看见他们在满是苍蝇的厨房喝玉米粥,我看见佝偻的老人长年卧在没有炕席的土炕上,我看见那些衣衫褴褛的哥哥姐姐带着一丝不挂的弟弟妹妹到处疯跑。

我看见过一个粗暴的丈夫痛打他贤惠老实的妻子,我听说为了一份财礼,那个英俊的民兵连长只好独身一人,他们家负债累累,老母亲得了严重的肺病无钱医治,弟弟妹妹一大串,活下去的粮都没有,就更不用说财礼了。

一个王姓的家里,一连生了九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仙女一般,可是个个红颜薄命,红颜薄命呵,因为着某些“权贵”的觊觎。

我少年的心中有一缕缕挥之不去的哀伤,为这厚道的农民。朴实,苦难,悲惨的农民。

我从懂事起就生活在农村,对农民的注视使我心生悲悯,懂得什么是天下苍生,皇天后土。

田间地头有最热辣最直白的情话,桑间濮上有民族最古老的根。

“草根情结”给我的精神打上了终身的烙印。

有人说,我的语文教学优雅,有点贵族气,我摇摇头不以为然。我脚踏在黑土地上,生过根发过芽。我的语文课有温度,有热度,那就是爱,对生活的爱,对底层人的爱。“因为懂得,所以悲哀”的爱,优雅是镜花水月而已。贵族气和我就更不搭调了。

少年的时候,我拾过荒地,拣过粪,因为要强,家里又没有男孩子,我总是要比同伴舍得出力气,背过大袋大袋的野菜,把小小的人罩在里面,只看见两条腿在移动。看见的人都要赞美“这孩子真能吃苦,真能干”,心里就感到莫大的满足。

在农村,这就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背过像小山一样的麦秸和豆秸。冬天在雪地里拾粪,很多时候觉得自己已融入这片土地,这种价值体系中。

爸爸妈妈在那里生活了很多年,和黑台的农民的生活方式还是“和而不同”,正是这许多的“和而不同”才使得我有机会超拔和审视,保持某种角度的唯美和诗意。

在北大荒的农村最怕过的就是秋天和冬天的傍晚,天黑得早,黑得快。风摇晃着院子里空空的果树枝,和远处呼啸的北风应和着,愈发凄厉怕人。

点起昏黄的油灯,静听妈妈归来的足音,北大荒的夜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我至今怕黑夜,不敢独居,每次外出讲课都要支吾道出。

暗夜,那细细的拉得很长很大的视觉和听觉折磨着我,也催生着某种敏感和情怀,那一刻我的心通太初,遗世独立。姥姥给我讲的童话、神话、民间故事一一复活在我的幻觉里。

我的启蒙恩师

我的启蒙老师是岳淑珍老师。岳老师高高的个子,眼睛大而明亮,皮肤略有点黑,她的表情是严肃的。整体看起来就是一个端庄而严厉的老师,当时她有三十五六岁的年纪。

那时正处在“文革”后期,整个社会的价值标准就是男女平等,女子要不爱红装爱武装,且能顶半边天。漂亮而又有点刚性的积极向上的女子就是我们的偶像。

岳老师漂亮、爽利,书教得好,我第一眼看见她就喜欢她。

也许是英雄相惜吧,岳老师对我也是钟爱有加。开学第一天她就在众多的孩子中发现了我,指着我说:“这位同学,你来当班长!”于是,我的脖子上就挎了两把钥匙,一把是家里的房门钥匙,一把是教室的门钥匙,我神气得像士兵挎着一把枪。

黑台小学是一溜红砖瓦房,有些教室的墙已经裂开了大口子,即使这样教室还严重不够,因此小学低年级要三班倒。

我就是在这一年学会做饭的。因为上学时间和妈妈的上班时间不同步,要想吃上饭就必须学会做饭。我不仅做三餐饭,还学会打扫房间。后来当班主任,班级所在的教室必须十分整洁,地面要刷得没有一点污垢,拖布的摆放要有一定之规,粉笔盒都要天天刷洗擦拭,各种帘子和真花假花热热闹闹。

这恐怕也就是所说的“幼工”,我的整洁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岳老师激发了我的潜质,使我成为一个责任心极强,上进心极强,荣誉感极强甚至有点虚荣的孩子,在我灵魂深处,占绝对主流的便是那份积极的“入世”精神。

不喜欢冷嘲、牢骚、颓废与荒诞,总是以积极的乐观的甚至是浪漫诗意的态度面对现实人生,这和我的启蒙老师对我的坚定不移的正统的教育不无关系。

我是一个“敬业”的大班长,一个小孩子没有什么眼界更没有风度可言,总是一味地用教鞭敲桌子,把眼瞪得很大。根本不懂得什么“不怒自威”,更不懂得女孩应该温柔和妩媚。

这也难怪,当时优秀的女性形象都来自“样板戏”,李铁梅高举着红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阿庆嫂凛然不可侵犯,痛骂胡传奎、刁德一,骂得他们越发委琐,越发獐头鼠目;吴琼花的人生座右铭是“打不死就跑”。

少年时代对崇高对英雄的憧憬与向往奠定了某种不可更改的价值取向。我的一位数学同事说过:“喜欢听你讲语文课,你一开口,我就觉得这世界太美好了!”

这也许就是某种信仰,我坚信,乌云遮不住太阳,相信正义的力量,相信正直永远会战胜邪恶,好人一定会消灭坏人。

于是就唯美,就诗意。我是个浪漫主义者,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积极浪漫主义者。

因为生活,因为亲人,师长在我人之初的阶段,在我的心灵深处铺就了厚厚的阳光底色。

我太珍惜别人说个“好”了,为了这个“好”字,我付出多少辛苦都无怨无悔。

选三好学生,要在黑板画“正”字,那每一个笔画都像画在我心上,我的心激动地狂跳就要蹦出来了。少年时光,我没有一丝冲淡与超然,酷爱荣誉,视荣誉为生命,现在看这种成长很极端,甚至有点病态,却也促成了我向着阳光长大。

我不允许自己第二,只能第一。

喜欢做抛头露面的事,喜欢在全校的批判会上发言,喜欢“讲用”,喜欢在所有的劳动中和男孩子一样不怕脏不怕累,在那个村落,那样的一群农村孩子中间。

对“又红又专”的“红”字特别感兴趣,最大的理想就是将来成为黑台大队的铁姑娘队长,那种“三过家门而不入”,从来不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女铁人。

拿一把镐或是一把锹在工地上长住,吃一口冰冷的馒头就一把雪那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令我神往。

岳老师培养我这棵幼苗的办法是:第一,拼命地树威信,不遗余力。她只是当众表扬我,从未批评过我。我曾经十分错误地认为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缺点。

这种自信和自负让我有点儿膨胀,在那样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年龄中,这种教育还是利大于弊的。第二,岳老师对我绝对放权。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锻炼了我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怎么能让我们班级的同学更团结呢?怎么能让我们班级更进步呢?其实在读小学的时候,我就是“孩子王”了,再淘气的孩子也听我的,这种影响力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第三,岳老师给我压了许多担子,给了许多机会。

每个月全校都要开批判会,每次开会,其他班级都要换代表发言,我们班没换过人,一直是我。感谢“四人帮”很快就倒台了,否则我都不知道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那种假模假式的,说大话空话,自以为是的女干部?

岳老师教会我的是上进、好强、独立、以大局为重,这为日后我成为一名优秀的语文教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我家到黑台小学有两条路,一条是大路,一条是小路。大路是黑台唯一的一条主街道,两边都是民居房舍,以草房居多,家家户户,袅袅炊烟,鸡鸣狗吠,走大路看世俗百态、村里人家。走小路就要穿过农田,玉米地、黄豆地,主要是水稻地。一路追着蝴蝶、蜻蜓、蚂蚱、瓢虫跑,真是一段太美太诗意的生活。

来如朝云去似春梦

因为爱花爱草爱小动物,爱小鸡小鸭,邻居的姜婶说:“这孩子将来会有一大群孩子。”这是姜婶对我的赞美和祝福,可惜,我没赶上多子多福的时代。幸运的是我当了老师,天天和孩子打交道。

刚刚当班主任,有一种热恋的感觉,梦里都是学生的影子。和学生认真地生气,认真地吵嘴,学生平等地惹我生气。

记得有一次三个男孩子淘气,我一气之下要找家长,这三个臭小子居然骑自行车走了三十多公里,跑到温春去找我,请求我原谅,然后再骑自行车回来。记得那是一年的冬天,天上飘着雪,地上有一层厚厚的冰雪,学生是那么在意我的感受,就像我在意他们的感受一样。

那时的孩子也能吃苦,也敢作敢为,近二十年过去了,孩子们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今年春节和刚上大二的这届孩子聊天,发现仅仅三年,仅差一届,学生又有新的变化,越发自我,越发没时间读书了,压力越发大了。

女子十八无丑女,男子十八无丑男。站在讲台上挨个地瞧过去,觉得哪一个都那么清新稚嫩可爱。

教了二十年的书,送走了十届毕业生。暴风雨般的教育激情化作了云卷雪落,化作更绵长更细腻更深沉的情感。

刚刚在实验中学当老师的时候,教初中二年级的两个班的语文,天天批周记,天天讲诗歌鉴赏,天天自习课去辅导。有一天兴致勃勃地抱着一摞周记本到班级,有几个不怀好意的臭小子喊“物理作业还没写完呢!”我抱着那摞周记本转身回到办公室,趴在办公桌上就开始哭。觉得这个委屈呀,真是有说不完的无尽幽怨。

“难道语文不比物理重要吗?如果不练笔,不从周记练起能写好文章吗?不知好赖的东西!我在周记上写的评语一点都不比你们写的少,有啥了不起?那么不给我面子!”

班主任刘秀文老师看到此景,面沉似水,杀气腾腾地冲进班级,“骂”他们个日月无光,我破涕为笑,又重新被请到班级,讲那“十分重要的”周记。

现在看到青年教师和学生闹别扭,真是又羡慕又嫉妒,我早已无须这样“吵吵闹闹”了,可是也有一种难言的失落。

和学生相处难道也分热恋期、磨合期、蜜月期和眼前的波澜不惊、云淡风轻期?我已经有四年不做班主任了,很羡慕那些一直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的老班主任。我们校就有一位数学特级教师——杨玉满老师,今天六十六岁了,仍然把班主任工作做得叱咤风云。

班主任对一个教师的爱心和精力都是一种考验。我翻翻口袋,这两样珍宝已不足以支付对青春的呵护,无法支付一场风花雪月的关乎生命的成长。

记得九八级文科班的王君芳(现在她早已在上海的新闻媒体工作)写过一篇非常生动的文章叫《三刻拍案惊奇》,写的是我的轶事。

这当然是十三年前的事,十三年前我还算年轻,总想得到学生的认可尊重。

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高三的学生还在寒假补课。我正讲得投入,讲得陶醉,班级的一个男孩子忽然很不开心,也许是心情不好,也许是因为那么浪漫的元宵节还要上课。我还口口声声地说:“中国的情人节就应该是上元,这一天皇帝与庶民同乐,太平公主就是这一天在灯火阑珊处,在蓦然回首间和薛绍电光石火的。在温柔的夜,皎洁的明月,在遥遥的春的脚步声中,花灯齐放,红烛高照,要多浪漫有多浪漫,要多自由有多自由,要多奔放有多奔放。正月十五是中国的情人节,有诗为证:‘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那个男孩子说:“为什么不是七夕呀,就应该是七夕,你讲错了,我看过这方面的资料。”

如果是现在这根本就不是问题,求同存异呗,十三年前可不行,我还“年少”,火气很大,更不懂得变通。我耐着性子又讲了一遍,那个男孩仍然不依不饶。全班同学都放下了手中的笔,怀着各种心情看我怎样收拾残局。

而我用的正是那个年龄段的教师所能采取的最充满戏剧性的方式,推动情节发展,我抓那个男孩子宽大的金属质地的铅笔盒,一边阐述“义理”,一边摔这只铅笔盒。据说,我一气呵成四十分钟挟天风带海雨,男孩子终于哭了,铅笔盒遍体鳞伤,我胜利了。

现在想来,我“虽胜犹败”,当时我还自鸣得意,“小样,臭小子,还敢跟我辩论!”多么霸道,多么强权,多么粗暴。当然,后来我和这个男孩子成了好朋友,那也绝对不是不打不相识,还是他宽宏大度,不计前嫌。

庄子说“大辩淡淡,小辩閒閒”。真理还需要和一个孩子连拍带嚷地讲四十分钟吗?

2004年,全学年自由选课,选我课的学生800人之多,我在全校最大的电教室上课,800人很难组织。我是高二(22)班的班主任,我们班集结全学年大部分淘小子,淘小子头领王新舒就在我们班,他一向有组织才能,一呼百应。情急之下,我对坐在前排的王新舒说:“你到台上给老师坐镇。”

新舒坐在台子上,眼观鼻鼻观口,眼皮都没抬一下,下面鸦呵雀呵一时无声。

稍有杂音,也要过很久,新舒才会站起来,慢慢地向后走走就又折回讲台上来,既不金刚怒目,也绝不吹胡子瞪眼,全场秩序井然。

说真的,那次我很震撼,我作为教师的修为还赶不上一个十七岁的孩子。

“临大事要有静色”,这真是好境界,而我却是个性情中人,喜怒一定要形于色。

三岁看到老呵,新舒大四实习时就在天津的工地上做工长,率领一百多个农民工搞工程,当然这里也不乏所谓的地痞无赖,他都游刃有余从容面对。

新舒的女朋友是我另一个学生,她美丽,聪颖,温和,同济大学毕业,然后留法,为新舒她放弃在法国优厚的工作待遇回国。现在他们在北京工作,就要结婚了。

不管怎么说他们的爱情都要几分郎才女貌、英雄美人的味道,浪漫而传奇。

新舒给我留下不能忘怀的印象,还是那个端坐在讲台上的波澜不惊的少年。

她的女朋友好眼力,新舒淘气仗义,更重要的是他的气魄,他的帅才。

在我怒不可遏的时候也是打过学生的。

还是那个22班,都快成我心头永远的朱砂痣了。男孩子淘气,女孩子更淘气,他们花样翻新地变着法地大错小错一起犯。他们拔河第一,运动会男生女生都第一,总分还第一,他们能唱能跳能说能写,精力过剩,自然淘气。

他们能听到我千里之外的脚步声。

他们能嗅到我在某处存在的危险气味。

在不易察觉中小说换成了物理题。

一秒钟之前还趴在桌子上睡觉的那位仁兄,现已笑容可掬,貌似恭良在思考问题。

我一出现在教室门口,全班正精神抖擞地学习呢。

唉,当个班主任必须和学生斗智斗勇,还好我还不算智勇双缺。

张伟一米九六的大个子,现已从沈阳体育学院毕业了,2008年奥运会,他还光荣地成为火炬手。

上中学的时候,张伟不爱学文化课,最喜欢上体育老师的训练课,整整一下午就看他这个傻小子在操场上跑来跑去。

“你这样跑下去,真的要变得四肢发达,大脑平滑了。”我对他说。他很虚心地听着,还一如既往。

有一天在教室门口,我忍无可忍,抡起巴掌打了他一记耳光,最直接的结果是我们两个都愣了,太出乎意料了!间接的结果是这个傻小子从此再也不敢只参加体育训练,不学文化课了。

打人肯定不对,打学生尤其不对。可是我真的打过学生。

张伟每次给我发短信署名都是“那个在操场上傻跑的臭小子张伟”。

当班主任的时候,和学生们一起打雪仗,包饺子,上街义演,开元旦联欢会,变着花样开运动会。

2005级1班曾把各种体的“董”字贴在班级几十面彩旗上,自号“董家军”,很江湖,很英雄主义。

现在对学生好像不再有那份在意,那份耿耿,那份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了。

还是忘不了2000年两个班的120个孩子,对着火车喊“董一菲,我爱你!”

追着火车跑为我送行的那一幕。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想起了司汤达的墓志铭“生活过,思考过,写作过”,那么我呢?我是当过班主任的。

教师永远是与青春同行、与青春做伴的职业,真的很美,很诗意。

青春是一列火车

铁凝的一篇小说,名字叫《哦,香雪》,我高中的求学时代应该叫“哦,火车”。

我坐了整整三年的火车。

我家住在牡丹江农业学校(现已更名为黑龙江省农业技术学院),离市区很远,我必须每天乘火车往返。我现在每每和孩子们忆苦思甜,就给他们讲我求学的故事来让他们“励志”。

那是一个交通落后、没有高速的岁月,现在二十分钟的车程,当时我们需要坐五十五分钟的火车。不,不,这个表述不够准确。我需要从家出发步行半小时到火车站,乘坐五十五分钟的火车,下火车后步行半小时才会到学校;结束一天的学习后再原路返回。

那时候,我们把我们这种将火车坐来坐去的学习或生活状态称之为“通勤”。

我们斜挎着书包,这样背着方便以防挤掉。在火车上唧唧喳喳,拿着六元三角的带相片的季票十分骄傲。通勤大军是一个庞大的队伍,从远郊到近郊,从学生到工人到机关干部,甚至到赶集的农民,浩浩荡荡。“通勤”的这列火车的起点是东京城(应该是唐朝就有的名字),终点是牡丹江,那个只有几户人家叫做“三间房”

的小站都要停一下。

在这列火车上我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了我在书本在教室的窗外绝对看不到的东西。

通勤的火车没有像样的座位,只有简陋得顺着车厢两侧的窄窄的长条板,就姑且叫做座位,以便整个车厢都空下来,可以容纳更多的人。不要想座位的事,因为我们是中途上车,而大家都只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地。

火车的灯光昏暗,上车的时候通勤的学生都在读书。我当然不例外,在火车上看书,不但没把眼睛看近视,还目光“炯炯”的。我真怀疑这列火车是太上老君的八卦炉。我经常卖弄自己的好视力,上课的时候,时而提醒,最后一排的那位同学请把你的物理卷子合上。“啊!”孩子们惊呼,自然是不敢再造次。

女伴们也往往求助我:“用你的火眼金睛看看前面的路牌。”

那条需要走五十五分钟的路啊,我们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哪里有一个弯,哪里要加速,哪里要减速,哪里会上来哪些熟悉的面孔,我们不用眼睛看,凭感觉就知道了。

我们站着背单词,背语文书,无须担心跌倒,因为人挨人人挤人。

通勤大军中年龄最小的当然是抱在爸爸妈妈怀里的孩子,最小的学生是背着沉甸甸书包满脸稚气的初一学生,他们往往钻来钻去的,到处寻找缝隙十分活跃。

我从高一开始通勤,自然是大孩子,因此很有几分矜持,有几分优越感。

若干年后,曾经看过巩俐和孙红雷主演的片子《周渔的火车》,那份情调,唤起了我埋藏在记忆深处的东西。

有年轻人的地方就会有爱情,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百废待兴,工厂招工,税务银行……各行各业直接录取“大学漏”。在大学升学率只有4℅的时代,那是许多高中毕业生的好去处。

通勤的岁月很苦很苦,却又乐在其中,学生上车下车学习,上班的上车下车工作,没有商品房一说,也没有出租房的许可。就这样“万里长征”着,大家却是那样快乐,那样有盼头。

天天背一个大大的饭盒,我走到学校放在班级饭筐的最上层,往往在热饭的时候,最上层的饭盒就滑落了。于是午休的第一件事不是吃饭,而是先找饭盒,找到饭盒的时候也许凉了,真的不要紧,照旧吃掉。

读《平凡的世界》读到孙少平躲在角落里就着雨水和泪水吃黑面饼子,禁不住泪水滂沱,苦难的青春呵……

农校曾经有一个很好的高中,师资很棒,可是农校子弟数量太少,久而久之,只好到市内的好学校去求学。

周边的农科研所、农业机械化学校,还有附近“小屯”的孩子,裹挟起一个通勤的大军。

从农校出发我们要经过牡丹江大桥,那是一座日伪时期修建的钢桥,要转过一个山头,才会到达火车站。

走呵说呵笑呵,无数春夏秋冬,有时爸妈接送,总感慨:“这些孩子,不知道累!”有一段时间,我们看天上的星星,据一本书上说:梅兰芳看鸽子练眼神。我们就傻乎乎地比赛看星星。仰望星空,一直走到家门口,彼此道过再见才可以把头摆平。

上高中的时候,真封建,从不和男生说话,更不用说一起走了。列车途经海浪,那是空军驻军所在地,会上来几个很有军人遗传基因的男孩子,也是我们的同学,我们一定要目不斜视。装出一副“呸,有什么了不起,臭小子”的样子,其实我心里想“这些臭小子真有点小子样”。

通勤使我们百炼成钢。我们农校的这届通勤的孩子全都考上了大学。

那列火车在我的生命中真实地奔驰过。那列火车总是纠缠着我的梦境。

那些十年修得同车行的人们还好吗?

二十多年过去了。

那个孤独的只要上车就打毛衣、长着几颗雀斑的女子好吗?那个被我们称为假小子的性别心理有点偏差的女孩,寻找到自己生活的位置了吗?

那对总是互相给对方占座,不在同一站下车,相亲相爱的小恋人是否终成眷属,是否相得如初?

那帅气的冬天穿牛仔裤扎毛线围脖的税务局的男孩现在是一怎样翩翩的中年人?

还有那个高傲的记者女孩呢……

哦,火车,生活的火车轰隆隆驰过,就在错愕之际已经来到了中年的站台。

原来你也在这里

——《语文往事》读后感

张添惠

而我知道,一个人,当他的灵魂被烙上了时代深深的烙印,那他是有内容的幸福人。

——写在前面的话

此刻,我正捧着一杯百合花茶坐在电脑前,那味道一如当年她衣襟发际间的优雅。文字也像极了她说话的样子。那些灵动的,比平淡更平淡,比幸福更幸福的,比真实更真实的故事。

有那么一瞬,我以为自己其实不是她三尺讲台下,曾埋首于课本、试卷间的学生。而是,穿行在那列长长列车中的一个。辫子是从头顶扎到发梢的。衣服是蓝黑布料的。鞋子是棉绒面料穿着黑色鞋带的。手里还夹着本表皮有些破损,纸张也泛了黄的书。

没有目的地。没有方向。在车厢的某个位置站定。偶尔某个初中摸样的男孩子,从我的身边蹦跳着窜过,擦过我的衣边裤脚。火车呜呜的轰鸣以及车轮隆隆的声响伴着姑娘们的巧笑,小伙子们的打闹,孩子们咯咯的笑声。

好像是这空间中游曳的精魂,这场时光盛宴的观众。我看见,打着毛衣的姑娘怯怯的眼神。我看见,海浪的空军帅气的军帽和女孩们目不斜视的目光。我看见,破了的掉了一块的木板上坐着的情侣。我看见,靠着车皮低头认真看书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学生。我看见,头发盘起的姑娘高高扬起的下巴。

不记得火车开了多久就进站了。

灰色的土道上是那群背着斜挎书包的青年们路过后留下的脚印。走过的路,把挨家挨户门口的石砖拍遍。我知道,这条路上,是她,他们和他们的青葱岁月。

亲爱的菲妈呵,谢谢你带我走过这段我没能赶上的年代。你有澄澈的光,有朴素的美,骨骼里负着长久的祷告,脸上却笑而不语。谢谢你让我知道那是因为时间是精确的过滤器,她让经历过的人,更专注,更睿智。谢谢你曾让我真切地体会每一笔板书都是力道,每一篇文字都真是质朴的身后,是你那流动着的、从不曾被时间抹去的青春。

(作者系牡丹江二中学生,现就读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将心比心,便是佛心

——《语文往事》读后感

唐楷峰

若将董家火车分解成三个词,是开车,走城,思人。

走城便要读城,读城重在看人,看人难免思人,思人的磁波又逆着车开的方向越拉越远。我的车也开了,走的第一座城是家乡牡丹江,未离开,便已思人。

董老师推崇“三商”:情商,智商还有健商。情商助人或沉默或斡旋游刃有余,智商让人显得不那么“极品呆脑”;而健商,窃以为,谋养生健体是浮物,实取情商之大乘。董老师惯以健商作刃物,攻我辈双拳之间大开的胸膛处。每每招架不住,阵亡一片。

再授女生以“剑”胆,灌男生以酒“觞”。水以无欲愈成刚,酒浇铁骨绕指柔。

这是文艺点的说法。实际就是如果你没个好身体,不会来事儿更没脑子就别出去混了。

新年联欢会要布置教室,统一风格?NO,你OUT了,亲!四扇窗户,10人一组,每组负责一个,主题自己拟定!

对联是买的吗,弱爆了好不好!配对子写书法都有擅长的人专门负责!

老师出差回来,没个欢迎仪式怎么办?别担心,一秒钟教室变相声专场,走廊搭上人体花园!

老师生病在医院,送花探望?太没创意了,一晚上车行人马都搞定,千纸鹤要配上银线吊挂在天花板上,迎老师出院要四方都有保镖护送,咱玩的就是个轰动效应!

以此条件做命题的结论是,董老师教的学生,带的班级确实是很招人喜欢的学生,很有活力的班级。

我们可以骄傲地喊。

将情比情,便念深情;将人比人,便作天人;将心比心,便是佛心。

(作者系牡丹江二中学生,现就读中南政法大学)

于是终于,时代落幕

——《语文往事》读后感

白杨佳艺

重重叠叠的生命中,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总是会有一种知足的温煦淡淡地掠过,却支撑着我们一直秉持这种尚属坚忍善良的性格度过漫长的岁月。

小时候,就是这个小时候,每每回忆起来,总是会有一种这是和现实完全背离的两个世界的感觉。

那样的“通勤”,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几乎是按照菲妈的足迹一模一样地走过,这一路,熟悉的场景已经刻进了灵魂里。

每天出门时仍然是黑漆漆的天空,走多少遍依然是尘土飞扬的地面,赶车时那浩浩荡荡的人群,冬天的人们嘴里哈欠出的白气,车厢里略显腥湿的味道,是那样的我们,一起陪伴着相同的月亮回到家,陪伴着相同的太阳初升,陪伴着路上每个人。

所以,谁还可能记得,我们装饭的盒子那时候只是家里的装药的铝制的盒子,热饭凉了以后还是带着那个时代固有的味道,一口口吃掉的全部都是完全看不见分外留恋的回忆。

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地走过,我们每天可以遇见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每天又和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分离,我们已经逐渐淡忘了很多,却偏偏,却偏偏是这样年代久远细致入微的小小记忆,却硬是像一棵寄生草一样,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轻轻飘落,却这么顽固地扎根,变得不像自己。

那是我们即使转身也不能碰触的时代,所以就有了烈火焚身而欲罢不能的挂念,即使是要独自渴求千年,心里仍然为我们那时的容颜保留一块最柔软的地方。

这一切的一切都遥远而静谧如童话,不带有哪怕一丝的淡淡的忧伤,即使不能重新拥有,我仍然可以抚触到曾经的玫瑰色晨雾和暧昧色柔阳。

于是终于,时代落幕。

(作者系牡丹江二中学生,现就读四川师范大学)

注:本文选自《语文世界》

诗路心语

我的启蒙教材是三本诗集:《长白山儿歌》《草原上的鹰》和《普希金童话诗》。母亲是我们的启蒙教师,在北大荒深处的一个小小的村庄,在温暖的土炕上,有一个不大的饭桌,桌上一盏煤油灯,母亲和我和妹妹,我们三个头碰头。窗外是秋风中的落叶,是瑟瑟的寒冬。

那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是没有书籍的年代,那三本诗集也是母亲能为我们找到的最好的启蒙教材。母亲的大学时代读的是理科,可是她喜欢文学,酷爱读书。我们的识字始于我在姥姥家疯长到五周岁回到家里的那年秋天,妹妹在那一年刚满三周岁,字是妈妈用钢笔或毛笔写到纸上的,一个又一个,我们像探宝一样,发现那些方块字的读音和字形,然后在书里认出它们,很有成就感。《长白山儿歌》

是最浅近的儿歌,朗朗上口。《草原上的鹰》是儿童叙事诗,《普希金童话诗》里收集了世界各国的童话,以童谣的方式讲述的。

久读成诵,虽然是三本识字教材,却让我们背得滚瓜烂熟。

用诗开蒙是母亲无心插柳,从此诗的韵律和诗的美就那样长在了我们的心里。

我和妹妹是在小学的五六年级开始诗歌“创作”的。那时候,我们分别有笔名,我的笔名叫“韩柳”,取韩愈、柳宗元之意,妹妹的笔名叫“寒栖”,取东坡词“拣尽寒枝不肯栖”之境,自以为很文学,很诗意,很高雅含蓄。

读《红楼梦》虽然忽而觉得自己是宝玉,感到世事无常,人生难料,伤感而绝望。

时而以为自己是黛玉,自感自伤自怜。但是在关注情节的同时更喜欢的还是《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背下来慢慢体会,回味无穷。

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遇到了恩师李火老师,他是我大舅的学生、得意门生。

大舅是有着极高文学修养、有着极强的艺术感悟力的人。他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尤喜读诗作诗填词,他的国文课讲得棒极了,引无数学生为之倾倒。李火老师是我初中的语文老师,薪火相传,他深得我大舅的“衣钵”,对我更是偏爱有加,嘱我多背古代诗歌。母亲到处探寻的结果是找到了一本用粗糙的黄纸印成的古诗文名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歌》)“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登幽州台歌》)“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等几十首古诗词。

那真的是饕餮大餐,这就是我们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诗书教养。

读高中的时候正是八十年代初诗歌兴盛的黄金时代,我写诗由我们班的徐菁朗诵,当时也是二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大学时代办诗社,哈师大的校园广播也时而播出我的诗作,有两首诗选在诗集《草莓悄悄地红了》《也许是偶然》中。妹妹的诗作在哈师大“青春诗会”上被各系的诗歌爱好者朗诵。那时哈尔滨各高校之间有诗歌擂台赛,师大选送的五位“诗人”中,就有我们姐妹俩。我们感恩那些“读诗”的时光,感谢母亲的诗书之教,感谢那诗的启蒙。妹妹没学中文系,可是她靠着“童子功”,靠着诗底,无论是做中学语文教师,做电视台记者,还是攻读博士后,做大学教授,都能游刃有余。

2011年黑龙江省书博会在牡丹江拉开帷幕,其中有一项活动就是本土作家签名售书。我和妹妹荣幸入选。大幅的装帧精美的宣传版,上面印有作者照片和简介。

老爸老妈非常自豪地拿着照相机拍来拍去,听人家议论:

“这一定是姐妹俩,看看名字多像。”

“就这么两个女作者,还是一家的,谁家这么有福气养了这么两个女儿。”

老爸老妈不接话茬,只是美滋滋地听着大家的议论。

诗是最优良的文学的种子,将它撒播到孩子的心田,经过岁月心灵情感的洗礼,它一定会长成茂盛的精神之树。

于是,在我初为人师的时候,顶住各种压力做的一件事就是和班级的孩子们天天背古诗,并且24年来一以贯之在我的语文课堂中,并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附 五月冰

董一菲

也许你真的不应该走向夏天

它给予你的只有悲剧的毁灭

可你却站着走过来了

深藏着二龙山的风雪

怀着一颗玉洁冰心

和我们如花的太阳帽相逢在五月

在幽幽的深潭

你望着天空那自由的白云

默默期待着什么

所有的冰都融化了

它们唱着属于流水的歌

而你却不唱自己不懂的歌

也许你正在坚贞不渝地等待

小草用绿色描绘的满山真诚

也许你正一往情深地凝视

野花开遍的青春之痕

哦,五月

当迪斯科染红了天空

而那个属于你的世界

却只有一片暗蓝的空蒙

你注定要完成悲壮的主题

那冰凉的雪水,悄吟着你的心曲

可人们却说:你早该逝去

谁能理解这不安分的灵魂

五月冰……

也许只有安徒生知道

他那海的女儿,那个最终成为雪的泡沫

忧伤多情的美人鱼

她那蓝蓝的向往是五月冰的梦

五月冰,太阳要溶化你的躯体

那阴凉的雪水是你傲然含笑的泪

是在追求中陨落的星之光

在这弥散的不羁之梦中

有你无数对夏天的爱情

冰镇的爱情

这首《五月冰》收录在我们诗社的第一本诗集《草莓悄悄地红了》,那是1986年,我20岁,那时的“青春空蒙”“爱情冰镇”。

梦中的白杨树

董一菲

——写给四姨

我不忍看如血的残阳

青冢黄昏

永远不应该属于你

梦中的白杨树上

那自由的鸟是你的三月春风

你那深情黑亮的双眸

映照着我无忧无虑的童年

你那紫罗兰一样的歌声

是我的高原我的篝火

疯狂的年代

并不一切都是疯狂

凄风苦雨

你用青夏唱着牧歌

二十四岁

小路还未倾斜

生命却意外地

永远停泊在遥远的异乡

小镇那青青的石板路呵

还痴情地守候着你的足音

夕阳里放飞出紫色的风筝

我梦中的白杨树

这首诗收录在我们诗社1987年出版的诗集《也许是偶然》,我的四姨,我童年的玩伴,阳光漂亮的“四辣子”在十年浩劫的武斗中死于难产,死在他乡,那年她24岁,这是我生命中永远的痛,据说她埋在一棵白杨树下。

流浪的青春

董一冰

(组诗) 1988年11月29日

我思念童话的故乡

童话里那个挖野菜的女孩儿长大了

在她赤足走过的深山河谷

到处盛开着灿烂如梦的菊花儿

她的风筝已经放飞很久了

她还会回来么?

看着无数的岁月翩然逝去

静听夕阳里脉脉流淌的牧歌

我的空蒙无家可归的童年啊

你是我流浪青春里一束摇曳的星光

这是妹妹当年大学时代哈师大青春诗会的获奖作品。

附 我为这支歌祝福

——写给狂飙诗社

《草莓悄悄地红了》序

林子诗,是属于青春的;青春,是属于诗的。青春终会消逝,却因有了诗的依托,而在心灵的世界里永驻。为此,我为自己也为所有爱诗、写诗的人深深祝福!

诗的,就是美的。一切美的情思、意绪、幻想……都可能化为诗的灵感。只要钟情于美,求索于美,就会获得诗的创造而无比富足。

于是,我听到了这支歌。

它的国土没有疆界,无论在北方,在南方;它和大自然心心相印,有迷蒙的月色,也有多汁的阳光。

它记录着青春的历程,有忧郁的思索,也有蓝色的向往;它是稚嫩的,却是真诚的。

它体现出人的独立意志的觉醒:“不唱自己不懂的歌!”同时它又给予我这样的印象,还带有白发的胎记和某种盲目性,像随波逐流的小舟;有的甚至仿佛梦呓,谈着自己也不太明了的话语……

我想,自生命之始,人类就会用声音来表达欢喜或悲伤。然而,诗歌不能仅停留于白发的吟唱,我常常羡慕今日的青年。历史的大潮将他们的小船一下子就推送到了诗的自由本质的航道上,使得他们的笔可以实现其自为目的的本体性。

也就是说,他们的诗从一开始就是他们的自我的充分地表现,不再是当做手段而为各种外部目的所支配。这一点,对于诗之所以是诗,极为重要。

每个人都面临着壮阔的生活的大海。既然狂飙已经扬起,船儿已经起航,我衷心地祝福年轻的水手,紧紧把握自己的舵盘,让你的船舱里满载着人类美好的精神财富,那么,在历经人生风浪的拼搏中,来自心灵的歌声将伴随着你,驶向诗的辉煌的太阳。

(一九八六年十月于哈尔滨)

这是著名的女诗人林子给我们的诗集写的序,二十多年过去了,今天读来仍是感动,感动于诗人的至诚,更感动于那永远的诗意、美和青春。

和记者晨风的对话

晨风:您能不能谈谈,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应具备哪些特质?

董一菲:我认为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是应该懂得仰观俯察辨别坚守。

所谓仰观是一种姿态,也是看世界的一个视角。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应对社会、生活、自然、学生充满爱的深情,充满敬畏和虔诚,不冷漠,不冷嘲,不怠慢,不愤世嫉俗,也绝不玩世不恭。

仰观就是阳光、向上、健康。语文是载“道”的,语文是情感的,语文是审美的。语文是学生精神的家园。教师的仰观可以使学生“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教师的仰观会使学生拥有健全的人格,有责任感,懂得担当。

俯察就是自我的审视,反思,自我解剖、自我修正的能力。古希腊太阳神阿波罗神庙的门楣上镌刻着一箴言:“人们啊!请认识你自己。”中国也有一句俗语: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学会反观内心会使我们不断地成长和不断地超越自我。

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的过程。优秀教师就是以自己的不断成长带动着学生的成长,俯察可以使我们历练生命,使教育进入一个高的境界。俯察可以使我们由稚嫩青涩走向饱满成熟丰富,使我们由内心的矛盾冲撞不和谐走向圆通和圆融,使我们的知识结构不断地完善,趋向合理,使我们的教学艺术日臻完美。

俯察就是读懂自己。老子说:“不失其所者久。”辨别,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是要懂得辨别的,是要有判断力的,是不能人云亦云的。语文教坛和一切文学艺术领域一样总是刮着不同方向的风,涌动着不同的潮流的。

我们必须有自己的辨别能力,否则就会一味地盲目跟风,变成可怜的应声虫,丧失独立的思考能力。

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里说:“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开眼光,自己来拿。”

我们只有拥有自己的“脑髓”和“眼光”,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语文是什么?“观千剑而后识器,操千曲而后晓声”,我们只有博览群书,用心灵贴近语文后,才能真正懂得,才能辨别,才能教自己心中真正意义的语文,才能“举世非之而不加沮,举世誉之而不加劝”,才能“满川风雨看潮生”。

语文正在被异化,被扭曲,被综合化,被习题化,我们应该练就一双慧眼将这纷繁的语文教坛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语文教学是艺术,它青睐有个性、有判断力、能辨别的教师。

教学个性有时也是双刃剑,长处有可能就是短处。有一些人善意地质疑我诗意化的教学语言,说我达不到绚而后素,“豪华落尽见真淳”的境界的时候,我只能抢残守缺,而绝不邯郸学步。

一个青年教师可能会有这样的境遇,你所在的备课组,你所在的学校,甚至你所在的区域,对语文教学的是是非非会有各种声音,有些声音可能来自某种所谓的“权威”,记住一定要有自己的辨别力,真理有时和“权威”无关。

名师之所以被称为名师都是经过这样的考验的。不独名师如此,如何一个领域都如此。哥白尼在天文学上的新发现把自己送到了火刑柱上,陶渊明在魏晋华美的骈文盛行之际,书写自己的朴素的赤子之音,而金锁沉埋。梵·高的向日葵无论如何绚烂都不能在当世被认可,在科学和艺术领域这样的例子更惨烈,对语文教学的评价与之相较,毕竟还是温和得多。

坚守是一种品格,红尘扰攘,物欲横流。做一个语文家园的坚忍而又深情的守望者吧。

天籁、神韵、简约、俭朴是中国文化的不变的审美标准,恐怕也是我们语文教师应该永远追求和坚守的。语文教学问题严格地说是心灵问题,语文课所散发的情智之光最终照耀的是学生的心灵。南宋诗论家严羽在《沧浪诗话》里讲:“诗有别趣,非关乎理。”语文课究其实质就是要引起学生精神的感发而不是用道理讲道理。

坚守,坚守的是语文的本色和真谛。坚守,坚守的是赤子之心,善感的心灵。

坚守就是不断地提升自己,进而走进语文的本真。

如果能够做到仰观俯察辨别坚持,我们一定是优秀的语文教师了。

晨风:目前,教师中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就是职业倦怠,而您却能在二十余年的执教生涯中,保持一如既往的激情,为什么?

董一菲:这种激情来自一种爱,对语文的热爱,对学生的热爱,对工作的热爱,于是才会乐在其中,欲罢不能。

我享受着我的工作,因此才会真真切切地快乐。

一个人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一定是有福之人了。

喜欢读书,喜欢教书,甚至喜欢写“书”。

在语文教学生涯中不断地积累感悟与学生共同成长,自然不会感到疲惫和倦怠,自然会满怀热爱和激情。

一个人想要在某一个领域中有所成功,自然要靠天赋,而仅有天赋还是不够的,还有靠毅力,靠勤奋,才能完成某种超越,而毅力和勤奋,又来自那份痴迷,那份爱,那份喜欢。

工作是没有神圣和卑微之分的,如果我们十分专注地工作,我们就是近乎神圣了。

感谢命运,让我做一名语文教师。

有人说,热爱可以把生活变成天堂,倦怠也可以把生活变成地狱。

职业的情怀也需要培养,学会爱自己的工作,既是智慧,也是道德。

作为一名教师,如果我们讨厌学生,讨厌课堂,讨厌读书,那么我们的职业生涯将是怎样的暗无天日。

既然我们已经选择了做教师,不管是天遂人愿,还是阴差阳错,我们都应该学会去爱我们的职业,爱有时也是一种能力。

晨风:教师,尤其是语文教师需要书籍的滋养,阅读是伴随教师一生的一件事情。可是,现在我们的一些老师,由于工作任务重却很少读书。您的工作任务也很繁重,比起许多老师来说,只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您却能在去年一年内读30本书,写下了几十万字的博文。您是如何做到的?读书使您得到了怎样的提升。

董一菲:其实说到去年我的读书情况,我是很惭愧的。我是带着一种惭愧的心情写下了一篇博文《盘点2010年我读的书》。结果得到了五十多名老师的留言,赞美我是一个爱读书的语文老师,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记得有一位语文特级教师说过:读书就像吃饭,要天天读。是呵,就像再忙也要吃饭一样,再忙也要读书。

读书是我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去年一年在中华语文网上开博。写博文,占去了我相当一部分时间,因此读书的时间就少了。只读了三十本书,作为中学语文特级教师,我去年一年的读书的数量赶不上以色列、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公民每年读书的平均数。这对于我是一种很深的愧疚,同时作为一名教师我对国人的读书现状也有深重的忧患意识。

读书是不能速成的,也没有捷径可走,总是有一些青年教师,在我的博客里留言,让我帮忙列个书单,我感谢他们的信任,也深深地为他们的上进好学而感动,而我真的爱莫能助,因为精神家园要靠我们每个人自己去构建的。

读书是要讲功夫的,读书是一个慢慢浸润、濡染的过程。经过了岁月,经过了风雨,经过了心灵的孕育,书才会散发出历久弥真的墨香。书卷气是熏出来的,满腹的“经纶”是需要一点点累加的。

中学语文教师读书既要“专”又要“染”,所谓“专”就是要尽量多地阅读中外文学名著,这些都是文学的典范。试想,做教师的我们,如果是文学的门外汉,如何引领学生走进语文的殿堂;所谓“染”就是说仅仅读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戏剧,还远远不够的,还应涉猎哲学、美学、教育学、心理学、家教等领域的作品。这么说来,肯定有许多朋友会说:“太夸张了吧!”其实,方向如此,范围如此罢了。最简单的办法是按照文学史的顺序,有选择地阅读。然后向外拓展,开疆拓土。

如果我们在大学毕业后立志读十年书,如果我们从现在开始潜心读上十年书,我们做语文教师的功力肯定不同。读书不可急功近利,不可太在意即时效果。

我和同龄人相比识字较早,读书较早。若说读书我是有“童子功”的,读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习惯,一种生命的组成部分。读书是我内在的需要,是精神的散步,也是一种生命的自觉。很多书我是观其大略,不求甚解,一目十行,一路狂奔,有些书我是走走停停,反复咀嚼,赏玩不够。

捧书而读的时候,现实中的一切在瞬间隐退,书是我精神的牧场。

读书我要见缝插针,有了良好的阅读习惯,读书自然得法。以2010年读书为例,我利用午睡之前的二十几分钟时间读《聊斋志异》,可以使自己的古文扎实一些,也可以在中年阶段保持一份浪漫和想象的激情。我曾经用四个小时的时间读完一本畅销书《蜗居》,也曾在从牡丹江市去哈尔滨的卧铺车上,利用近五个小时的车程读《罗丹艺术十二论》,也因此萌生了写“师徒对话”这一系列博文的愿望。

当然,哲学、家教、美学类的书我是一定要作读书笔记的。

在学校我分管科研工作,承担高二一个教学班的语文教学,带带徒弟,写写博文,每学期还要到外地上几节观摩课。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工作有点杂乱,甚至“繁重”,实质是“和谐统一”的。

曾经读过关于迟子建的一则材料,迟子建创作《额尔古纳河右岸》这部长篇小说时作息相当有规律,既不废寝也不忘食,既不贪黑也不起早,还要午休散步。

二个月几十万字的小说新鲜出炉,我向往这种悠然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