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会计职能与目标
1.2.1 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工作中客观上具有的功能。会计的职能较多,但其基本职能只有两个:会计核算职能和会计监督职能。
1.2.1.1 会计核算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也是会计工作的基础。任何经济实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都要求会计能如实地记录经济过程,提供真实、正确、完整、系统的财务信息,这就要求会计能够通过价值量对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进行公正报告等工作,即会计具有核算职能。会计核算的基本特点是:
(1)从价值量上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状况。所有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既是一个物质流、事务流过程,同时又是一个资金流、信息流过程。物质流、事务流过程本质上是从价值角度反映经济活动;而资金流、信息流过程本质上是从价值量角度反映经济活动。因此,会计的核算是以货币计量为主,以实物计量为辅。
(2)具有完整性、系统性、连续性。会计对经济业务的核算必须是完整、系统、连续的。完整性主要是指会计对所有的会计对象都要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不能有任何遗漏。系统性是指要采用一整套的科学方法对会计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从而保证会计报告能够真正揭示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连续性是指会计对所有的会计对象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要连续进行,不能有任何中断。
(3)全过程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已成为现代企业的一大特点,各单位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因此,会计除了对已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信息处理外,还必须对正在发生的、将要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和控制。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会计的事后核算、事中控制以及事前预测。
1.2.1.2 会计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会计的基本职能。它是指会计通过运用一系列的现代方法(预测、调查、决策、控制、考核、分析等),以保证经济活动不偏离事前规定的范围,达到预期目标的整个过程。会计监督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事前监督。任何经济活动都离不开会计,而经济活动实质上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因此,事前需要会计人员参与经济活动的预测、计划等,从价值量角度对经济活动进行正确的预测和合理的估计,备选多种方案以供决策者参考。
(2)事中监督。要对会计主体在计划执行的全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其主要内容是根据会计信息等,对经济活动的合理、合法、有效性进行监察督促。合法性的依据是指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如会计法、会计准则等。合理性及有效性的依据是客观经济规律和经营管理方面的要求等。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偏离预期规定的范围,应加以分析、控制、督促、协调等,以保证目标的实现。
(3)事后监督。每一项经济活动或计划完成以后,都应对其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其考核评价的依据是,根据会计提供的业绩信息资料和管理系统提供的计划目标进行比较,根据事前确定的考核标准予以评价、判断。在此基础上,会计还应进一步分析超计划、满计划、欠计划完成的原因,以便为下一轮管理循环和会计循环提供可靠的参考信息。
会计核算职能与会计监督职能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对经济业务进行正确核算的基础上,才能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使其成为会计监督的依据;同时,也只有做好会计监督,才能保证经济业务在既定的范围内进行,达到预定目标,从而充分体现会计核算的作用。
1.2.2 会计目标
会计的目标或目的是指会计要达到的最终结果。会计目标一直是会计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会计理论上,一般认为会计的目标是由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等级、不同系列的目标构成的一个目标体系。该目标体系由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组成。会计基本目标是指在会计目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目标,是会计运行的动力和行为准则,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会计具体目标是指在其基本目标的制约下,体现会计本质属性的目标,即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最有效的财务信息。
会计的具体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最有效的财务信息。这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政府及相关机构,如财政、税务、统计、证监部门等,进行宏观调控、税收征管,调节国民经济计划,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等;第二个层面是投资者(狭义的投资者指的就是股东,广义的投资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投资决策,衡量贷款风险,做出贷款决策等;第三个层面是企业本身,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及其相关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等,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等;第四个层面是其他群体,包括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企业的供应商、联营者和客户、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等,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这里强调“最有效的财务信息”而非全部财务信息,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范围很广,因此其需求就多而广,而会计系统本身并不能提供如此多而广的信息,即不能提供信息使用者所需的全部信息;二是提供信息也需要成本,也需考虑所得和所费,因此财务信息的种类、数量、详细程度就受到一定的限制,即不能提供全部有效信息。最有效的财务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1]会计主体整体经济资源信息;[2]会计主体经济资源要求权的信息;[3]会计主体经济资源要求权变动的信息。
西方会计学界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形成了两个主要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目前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于会计目标的探讨,也主要局限于这两个学派之争。
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地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向受托人报告经营活动及其成果,以经营业绩为中心。其依据是资源所有者将资源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通过相关的法律、合约、激励机制来约束和鼓励受托人的行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对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经营并通过向资源提供者如实报告资源的受托情况来解除其受托责任。受托责任学派更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在会计报表中更加强调利润表的作用和意义。
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会计信息的各类使用者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其依据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在资本市场介入的情况下,资源所有者对受托资源的有效管理关注程度降低,转而更加关注被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风险和报酬。决策有用学派更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即要求信息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时效性。
我国对会计目标的表述采取了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