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家庭背景对子女学业表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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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研究的经验问题

在中观层面上,本研究关注家庭社会阶层背景对子女学业成就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由于不同教育阶段的学业表现影响因素存在较大差别,而且不同地区的教育体制也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在引入经验问题之前,需要首先交代本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及研究地域,以聚焦研究问题。

一 研究对象选择

第一节的资料信息给出了两个基本的经验事实:首先,改革开放30多年来剧烈的社会转型造成不同社会阶层生活机会的分化;其次,家庭背景对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表现的影响有所加强。而第二节对基础教育结构和教育机会分配原则的回顾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基础教育中家庭背景对子女教育机会获得的影响效果和影响机制进行了纵深分析。

基于以上两方面的经验事实,本研究推测社会转型是导致不同家庭背景学生在学业表现上的差距有所扩大的主要原因。换言之,优势阶层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表现的优势更为显著,弱势阶层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表现的劣势愈发明显。该命题包含两个维度的比较过程:在共时性比较上,优势阶层与弱势阶层子女受到不同家庭背景影响,学业表现存在差异;在历时性比较上,优势阶层与弱势阶层子女学业表现的差距在不同时段变得更为显著。

为了更好地说明家庭背景对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表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本研究选择贫困家庭子女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其学业表现在共时和历时两个维度上的变化过程。选择贫困家庭子女作为研究对象有两点原因。

其一,贫困家庭在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上均处于劣势地位。在共时性比较中聚集于贫困家庭子女与其他社会阶层子女在学业表现上的差异,有助于全面发掘家庭背景对子女学业成就的作用机制,形成综合性的研究视野。

其二,贫困家庭在每个时段的社会分层结构中均属于弱势群体。受到社会转型影响,各个社会阶层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发生巨大调整。产业工人的阶层地位出现下降,而私营企业主的阶层地位持续上升。相对而言,贫困家庭总是处于社会结构的底层,其子女学业表现始终受到家庭背景的负面影响。在历时比较中以贫困家庭子女为线索,追踪家庭背景对子女学业表现的影响,能够更稳定地揭示社会转型对家庭和义务教育造成的影响。

二 研究范围选择

教育涉及非常宽泛的研究范围,从类型上划分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等多个领域。其中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普通中学教育(初中、高中)三个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中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即六年制小学教育和三年制初中教育。

本书主要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背景对其学业表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选择义务教育作为研究范畴有三点原因。

第一,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表现对学生整个学业生涯的成就起着显著而持续的影响。在教育分流体制下,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表现的好坏会极大地影响学生高中和大学阶段的学习机会。而且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对学生综合素养与认知能力的培育起到关键作用,持续影响其以后的学业表现。因此,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表现的差异会产生“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Walberg & Tasi,1983),伴随着教育年限的增长不断积累效果,进而持续影响整个学业生涯。

第二,义务教育已然是教育机会不平等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尽管义务教育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但不同教育机构之间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非常明显(杨东平,2006a,2008)。不仅公办和民办学校在教学水平、师资力量和硬件环境方面存在明显差别,不同公办学校在经费投入、师资水平上也参差不齐。这种客观现实导致小学和初中的“择校热”近年来愈演愈烈,演变为不同社会阶层在各类资源上相互竞争的“拼爹”游戏。另外,校外教育产业的蓬勃发展使不同社会阶层子女能够获得的校外教育机会出现显著分化。现阶段,大部分城市地区家长会在义务教育阶段安排子女参加各种辅导班、艺术培训或聘请家教。家长在子女校外教育安排上存在攀比与竞争心态,希望子女能够比其他孩子获得更多更好的教育机会。这导致义务教育阶段校外教育的阶层差异日渐显著。

第三,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不平等研究反映了各阶层在教育质量上的差异。现有针对教育不平等的研究通常采用各阶层子女高中或大学升学率,来衡量总体教育不平等水平。这种分析策略在当前初、高中升学率分别达到80%和70%的情况下,已然无法准确反映教育不平等水平。北京、上海等部分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已经基本普及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也已超过50%,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高等教育全民化”的经验来看,教育质量(主要反映为学校声誉和教学水平)已经成为衡量教育不平等最重要的指标(Ono,2004;翁文艳,2002;Wu,2009)。因此,关注义务教育阶段不同社会阶层子女在教育质量上的实际差异,有助于理解由家庭背景所引起的教育不平等的影响过程和作用机制。

三 研究地域选择

宏观而论,当前教育不平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机会的城乡差异上(张玉林,2005)。但城市和农村在社会阶层结构、义务教育特征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家庭背景对子女学业表现的影响效果有明显差异。因而必须对城市和农村的义务教育加以区别分析,方能有效阐释家庭背景如何引起学生学业表现差异。

本研究主要关注城市地区家庭背景对子女学业的影响,有两点原因。

其一,城市地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阶层分化更加显著,不同社会阶层生活机会的差异较为明显。城市地区集中了主要的社会阶层,不同阶层拥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有明显差距。在优质教育资源持续稀缺的情况下,各阶层家庭背景与子女学业表现之间的联系愈发紧密。受此影响,在城市地区研究家庭背景与子女学业表现之间的因果关系更为显著。

其二,城市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教育机会的分化更为立体鲜明。整体而言,民办学校、校外教育产业等新型教育模式在城市地区的发展水平远高于农村地区。受教育产业化的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各阶层子女的学校和校外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出现实质性的市场细分,不同阶层可以根据多种逻辑获得差异性的教育资源。因此,城市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制改革和校外教育发展显著加剧了家庭背景对子女教育机会获得的影响,而农村地区的此类影响相对较小。

四 研究的经验问题

基于上述三方面的选择和聚焦,本研究力图回答的经验问题是:在社会转型的不同时段,哪些与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学业表现相关的家庭与学校层面因素发生了改变?为什么这些影响因素的变化导致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在学业表现上的劣势越加显著了?

近年来,从事社会分层和教育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先后开始关注转型社会中家庭社会阶层背景对子女学业成就的影响。社会分层研究者主要关注社会阶层背景对子女获取教育机会的影响,以及学业成就与地位获得之间的关系,从而探讨教育在阶层代际流动中的具体作用(如李煜,2006,2009;吴晓刚,2009)。教育社会学研究者从关注教育公平问题出发,讨论造成教育不平等的社会阶层原因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刘精明,2000,2005,2008;杨东平,2006a;郝大海,2007)。两条研究脉络均注意到一个现象:改革进入深化阶段后,尽管教育资源整体快速扩张,但各个阶层之间教育不平等程度也在不断扩大。

各研究采用定量数据不同程度地证实了在社会转型中教育不平等程度有所扩大,优势阶层子女学业成就的优势得到加强,弱势阶层子女学业成就的劣势愈发显著。但是很少有研究通过经验研究探索家庭社会阶层背景与子女学业成就之间的因果机制。例如李煜(2006)在研究中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回顾,概括了家庭背景对子女教育获得的三种理想模式,分别是文化再生产模式、资源转化模式和政策干预模式,并且以1966年至2003年的子女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的数据验证了“文革”时期、改革初期和1992年以后三个时段家庭背景影响子女学业成就的主导模式。可李煜的研究只分析了家庭背景与子女学业成就之间的“输入”与“输出”之间的逻辑关系,家庭背景究竟是通过何种中间机制影响子女学业成就的仍然是悬而未决的问题。也就是说,家庭背景与学业成就之间因果关系的“黑箱”(Gamoran et al.,2000)仍未被打开。

本研究尝试以质性研究的方法,通过比较不同时段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成就受家庭背景影响的特征,揭示家庭背景对学业成就的因果作用机制,即打开家庭背景与学业成就之间因果关系的“黑箱”,清晰描画出“黑箱”中各种影响因素的解释路径,为进一步量化研究提供指引。


[1] “尊老”和“爱幼”同属儒家伦理核心价值,当家庭规模减小至亲子两代时,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明显弱化。受计划生育政策或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人口出生率下降,每个家庭拥有更多资源投入子女教育。该现象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近30年社会变迁中均有鲜明体现。

[2] 重点高中招生基本以中考成绩为准。尽管学校会招收部分“择校生”,但受限分数、限人数和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影响,招生原则仍以学生学习能力为主。

[3] 重点高中新生中出生于农业劳动者家庭的学生比例明显低于其他所有社会阶层。该现象一方面反映了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水平的城乡差别,另一方面也受绝大部分重点中学位于城镇地区的影响。由于本研究着重分析城市地区的教育结果不平等变迁,对农村地区情况不展开详细讨论。

[4] 尽管每个国家需要发展尖端科技的动因有所差异,但仿效“苏联模式”,集中力量培养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等与国家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领域的技术人才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选择。

[5] 教育机会分配和学生遴选机制可以基于对学生自身的学习能力和水平的考查,也可以基于学生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或种族、种姓等。考试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6] 其中还包括仅面向干部子女招生的干部子弟学校的影响。尽管从1956年春季起干部子女小学逐渐改为普通小学,并向附近机关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开放招生,但在大城市中干部子女集中的学校通常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

[7] 根据《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数据,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和普通小学的数量分别从1977年的6.5万、13.6万和98.2万所,下降至1985年的1.7万、7.6万和83.2万所。

[8] 根据这一时期小学的招生数和毕业生人数的数据推算,出生于1970年代初的小学生只有2/3至3/4能够读到小学毕业。

[9] 但这一时期有两点事实可能在城市地区减弱因社会阶层差异所产生的教育不平等。首先,小学和初中的就近入学原则在大部分城市被保留了下来。考虑到1970、1980年代住房分配在区域上具有相当的随机性,其他阶层背景的子女与干部和知识分子家庭的子女有相似的机会被分入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其次,干部和知识分子家庭的父母与其他阶层背景家庭的父母在受教育水平上的差距可能已经不是非常明显,至少不是文盲与非文盲之间的差距。这一影响将在其他章节展开具体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