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经济增长新动力选择(2016)(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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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套措施

(一)改善居民生存环境,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消费

一是调整国土空间结构。构建以“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群发展格局,提高人口在功能区空间上的有效集聚水平,实现由人口集聚带动服务产业的集聚和消费的集聚增长。二是修复城乡生态环境。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三是构建多元能源供应体系。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推进煤炭绿色开采,提高石油、天然气生产能力。四是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在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和提高能效行动,推动节能和环保设备制造业、服务业发展。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再制造产品。

(二)加快信息科技渗透,构建智慧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智力支撑。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打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中高等技能型人才。积极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倡导全民阅读、终身学习,提高国民素质。大力推进高校科研事业单位改革,激发研究人员的创新活力。二是推动智能制造转型。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高端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构建工业智能系统。三是建设智慧城市。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对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等进行需求分析和智能响应,推广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

(三)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一是加大政府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政府财政预算中的研发经费支出占比,围绕若干重点科技领域,整合集中政府科技资金,建立科技研发引导和支持基金。二是加强基础研究。提高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础性、战略性技术研究的研发投入的占比,围绕关键基础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加快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重点领域制造业工程数据中心等,强化应用技术开发的基础平台支撑。三是提升企业创新效率。改革技术创新成果评价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科技领域的行政性垄断,激励企业提升技术创新成果的质量。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理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一批促进制造业协同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评价、技术交易、质量认证、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的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五是支持创新创业型企业加快发展。完善技改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对企业技术创新或技改项目给予利率优惠。

(四)提升产品品牌和服务,促进境外消费回流

一是加快推进中国产品品牌和服务提升。着力培育本土高端品牌,建立中国企业质量信用体系,推动消费品质量和服务提高,加强对自主品牌的形象宣传。电商企业和实体店融合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提高购物体验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二是努力加大降税力度。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增加免税品种,提高免税购物额,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三是支持跨境购销平台主体建设。以跨境电商企业为主体,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赴海外进行名品规模化采购,提高买方的话语权,促使消费回流国内。支持跨境电商等龙头企业建设海外集货仓,在上海、福建、天津、广东四地自贸试验区和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建设国内集货仓,畅通购销渠道,降低物流成本。支持跨境电商建设直供、保税、跨境三位一体的实体店。

(五)加强国家级新区建设,打造产业升级典范

一是夯实新区发展基础。加强交通、能源、供水、供气、供热、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学校、医院、幼儿园、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养老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新区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强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导企业集约集中布局,建设功能合理、分工协作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三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集约节约开发利用土地、水等资源,加快建设海绵城市、绿廊绿道,加强生产性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促进垃圾、污水处理等生活性环境污染整治,建设循环低碳绿色新区。

(六)建设国际产能合作集聚区,创新商业合作模式

一是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制定国际产能合作集聚区建设方案,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二是拓展对外合作方式。在继续发挥传统工程承包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对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BOT、PPP等方式,开展装备制造合作。三是创新商业运作模式。积极参与境外产业集聚区、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经济特区等合作园区建设,营造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法律政策配套的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良好的区域投资环境,引导国内企业抱团出海、集群式“走出去”。四是提高国际产能合作集聚区的发展水平。尊重当地的法律和文化,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履行应尽的就业创造和环保义务,完善内部投资决策程序,落实各方面的配套条件,精心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