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回避
要点提示
·什么是回避?
·为什么要设置回避制度?
·哪些人员需要回避?
·回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如何进行救济?
【案例思考】
男子成某林,湖南永州人,今年(2014年)50岁。他与前妻冯某于1998年相识,并于2001年育有一女。2008年,冯某将成某林告上法庭诉请离婚。冯某说,闹离婚是源于她发现成某林在外有了别的女人,且那位女子也已怀孕。成某林对此解释称,他有外遇的原因是冯某曾对他隐瞒婚史。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周某在审理这起离婚官司时,将一套房子、一块土地判给女方冯某,而成某林获得的只有债权和女儿的抚养权。离婚案生效后不久,周某调至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并于2011年7月对成某林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到成某林向前妻支付了20万元。但此时,女方冯某与法官周某已登记结婚。
问题:本案中,法官周某是否违反了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