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后澳门公务人员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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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中央招聘”制度的制度设计偏差

澳门的“中央招聘”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着“局部推行”、“抽签分配”、“周期过长”的偏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既有的“公平公正”、“减少成本”、“方便市民”目标的实现。

3.3.1 局部推行

“中央招聘”制度并非在所有的职程都推行,而是仅在高级技术员和技术辅导员两个职程实施。根据第14/2009号法律《公务人员职程制度》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招聘及甄选程序实行中央管理的职程,须由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行政长官批示订定”。由此第230/2011号行政长官批示做了规定,“对招聘及甄选程序实行中央管理的职程如下:(一)高级技术员;(二)技术辅导员”。澳门特区政府将高级技术员和技术辅导员纳入“中央”招聘的范畴的主要依据是这两个职程的需求比较大,“按公职局向公共部门及实体进行的两次人员需求调查结果均显示,各公共部门对高级技术员及技术辅导员的需求较其他职程大。因此公职局将透过行政长官批示,订定优先进行该两项职程的中央招聘工作”。[5]

根据澳门《公务人员职程制度》的规定,一般职程自上而下分为四个人员组别,分别是高级技术员、技术员、技术辅导人员以及工人。其中,高级技术员组别是第六级别,职务是创造,学历要求是学士学位,对应的一般职程是高级技术员和兽医2个一般职程。技术员组别是第五级别,职务是应用,学历要求是高等课程,对应的一般职程是技术员。技术辅导人员组别是第四、第三级别,职务是执行。其中,第四级别的学历要求是高中毕业,对应的一般职程是技术辅导员、公关督导员、车辆查验员、车辆驾驶考试员;第三级别的学历要求是初中毕业,对应的一般职程是行政技术助理员、普查暨调查员、摄影师及视听器材操作员、照相排版员和邮务文员。工人组别是第二、第一级别,职务是执行。其中,第二级别的学历要求是小学毕业且具有专业资格或工作经验,对应的一般职程是技术工人;第一级别的学历要求是小学毕业,对应的一般职程是勤杂人员,如表11所示。

表11 澳门特区公务人员一般职程制度概貌

为了更好地理解实施“中央招聘”制度的公务人员占澳门特区政府公务人员的比例,有必要了解高级技术员职程和技术辅导员职程的人数。根据2016年澳门公共人力资源统计数字的统计结果,2016年澳门公务人员的总数为30831人,其中高级技术员为5308人,技术辅导人员为8282人。由于政府公开的资料中,难以分辨出8282人中技术辅导人员和行政技术助理员的人数,所以很难精确计算“中央招聘”的公务人员占澳门全部在职公务人员总数的比例,但即便是“5308+8282=13590”的人数也不及政府公务人员总数的一半。如果以技术辅导人员和行政技术助理员1∶1的比例人数粗略估算,实行中央招聘的公务人员“5308+4141=9449”,大概占澳门公务人员总数的31%,具体可见第一章中表4。

3.3.2 抽签分配

为确保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中央招聘”制度采取抽签式的安排,部门考生没有选择权,在“中央招聘”制度之下,“考试合格者将按成绩高低安排进入各政府部门,并采用抽签方式配对,故部门不能选人,报考者亦不能选部门”。[6]“抽签方式配对”可以最大限度地杜绝“任人唯亲”,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它的弊端,损害了用人部门和报考人员的自主性和选择权。由于配对是随机的,也就有可能是盲目的,很难产生“以事选人”、“人事合一”的效果。

3.3.3 周期过长

在澳门公共行政的制度实践中,“中央招聘”效率低下,周期过长。“中央招聘”限制了政府部门聘请人手,开考工作极为缓慢,一直为其他部门诟病。[7]有社会批评声音指出,“中央招聘进程缓慢,澳门特区政府在2011年推行至2015年进行5次开考,首批报考人士到2015年仍未入职,程序烦琐,效率低下”[8]。以2012年“中央招聘”技术辅导员为例,从开考通知、确认报名名单到专业知识考试需要14个月,成绩名单出炉又需要4个月,完成抽签分配近半年,至2015年3月仍然有不少被录取者未能正式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