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石樵文集·第十二卷:古代小说戏曲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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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蒲松龄对题材的处理

《聊斋志异》中的许多小说、特写,都是掇取了民间传说、笔记逸闻撰写而成的。这一点,蒲松龄在《自志》里讲得很清楚,同时目前一些研究者也多指出来了。但是,蒲松龄究竟怎样处理这些题材,却没有人谈。这篇短文便试图就这个问题来谈谈我的看法,或许对当前的文学创作有借鉴作用。蒲松龄对原来的故事并不是单纯地实录,而是通过自己的构思、抉择把它创造成具有丰富的社会意义的精悍、隽永的短篇。他以卓越的艺术天才对原来的题材进行提炼和典型化,赋予了这些题材以不同于原来样式的崭新的内容,揭示了新的生活关系、社会矛盾和冲突。具体地分析、研究蒲松龄是怎样的提炼、构思和加工的,对于了解他的社会艺术思想有着重大的意义。

这里还必须说明的是:蒲松龄所写的某一篇小说并不一定只是取材自一个故事,而往往是参照着其他故事,渗透入自己的生活经验撰写而成的。这样就增加了我们研究的困难。但是,这些故事就某种程度上讲,在当时都是各具类型的,同一个故事在同时代的一些笔记、传说中都有着大同小异的记载和流传,因此,我们根据所了解到的一个或几个故事题材来研究作者加工、提炼和创作的过程,尽管有不够完美的地方,但在一般的意义上也可以概括他在同一篇作品中所摄取的其他故事素材。

蒲松龄是运用概括的方法来处理题材的,通过概括,使原来的故事情节典型化。

我们看,脍炙人口的《胭脂》篇,一般都认为是作者根据“陈御史断狱”的事件再创作的,实际上他也综合了他的老师施愚山的一些经历在其中。它虽然仍旧保持着原故事的赞扬审案官吏贤明的主题,但是,它所反映的社会内容的丰富多彩却远非这一主题所能概括得了,它所具有的内容不知要比原故事深广多少倍!这段故事记载在《双槐岁钞》卷四。原文如下:


武昌陈御史孟机智,按闽,有张生者杀人,当死,其色有冤,询之。生曰:“邻居王妪许女,我已纳聘矣。父母殁,我贫无资,彼遂背盟。女执不从,阴遣婢期我某所,归我金币,俾成礼。谋诸同舍杨生,杨生力止,我不果赴,是夕女与婢皆被杀。妪执我送官,不胜拷掠,故诬服。”即遣人执杨生,至,色变股栗,遂伏罪,张生获释。人以为神。智有声正宣间,至右都御史。


在蒲松龄笔下被诬告杀人的不是张生,而是鄂秀才秋隼,女子也不属王家,而是卞氏的胭脂。同时,把“父母殁,我贫无资,彼遂背盟”的男女不能结合的原因,改变为卞家操牛医的职业卑下,“欲占凤于清门,而世族鄙其寒贱,不屑缔盟”,从另一个角度揭示出胭脂婚姻未遂的阶级根源。同时鄂秋隼与胭脂也不像张生和许女那样,是先前通过聘礼确定了的,而是偶然在门外看见才产生了爱慕的情感。她看见一个丰采温文的少年,“秋波萦转之”,她的女友王氏已经窥察到她的内心秘密,戏谑道:“当寄语委冰焉。”从此,胭脂便陷入期望、疑惧和深沉的沉思之中,以至于染成重病。这个关节的改变引起了整个情节的重大变化,扩大了它的社会“领域”,复杂、深刻的社会矛盾通过情节事件严整的逻辑性展开了。王氏去问病,知道了她的病源,答应着令鄂生夜来相聚。不料王氏将这段消息泄露给她的奸夫宿介,并“戏嘱致意鄂生”。宿介乘机冒名夜间去会胭脂,浪荡癫狂欲行奸淫,终未得逞,结果偷得胭脂的绣鞋一只而返。而宿介无意间又将绣鞋遗失,被无赖之徒毛大拾去。毛大窃得事情的内情,也拿着鞋去会胭脂,误走入胭脂父亲卞翁的房舍,逃避不及,回手把卞翁杀死,迂回曲折的案件因此产生。这一系列的事件展开了广阔的生活面,揭示出胭脂悲惨命运的社会根源。在那种罪恶的社会中,像胭脂那样心地纯良、谦恭知礼的女子虽然具有赤诚合理的生活理想,但却不敢、也不可能正面直接地表现出来,只能不自觉地曲折地倾吐和流露。这便给奸夫淫妇以可乘的机会,使自己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凌辱和迫害,胭脂的性格从而就显现出其深刻的意义。胭脂的思想和行动是与整个封建社会的冲突,这个冲突的特点,就在于封建社会的欺骗性和胭脂对这种欺骗的不自觉上,她不自觉地错爱着欺骗她的人。当宿介冒鄂生的名义夺走她的绣鞋时,她沉痛地说:“身已许君,复何吝惜,但恐画虎成犬,致贻污谤,今亵物已入君手,料不可反,君如负心,但有一死。”她这种不自觉地对欺骗者的真诚的爱,更加深了她的命运的悲剧性。到后来,她父亲被杀,她又笃信凶手就是鄂生,使她与鄂生有不共戴天之仇。当鄂生被捕,邑宰“横加梏械”,“书生不堪痛楚,以是诬服”时,冤气填胸,每每欲与胭脂当面质证,但当相遇,她竟辄诟詈,鄂生“遂结舌不能自申,由是论死”。作者在提炼这段情节时,把胭脂的不自觉和鄂生的不知罪证的状态,都放在有冤无处诉的形势下加以表现,这样就增强了故事的戏剧性和矛盾的尖锐性,并且从矛盾的内在逻辑规律中显现出他们都没有责任,这是封建社会欺诈、诡骗的结果。

为了更忠于生活的真实,蒲松龄对陈御史断狱中顺利成功的情节也作了改动,因为那样并不能正确地反映出生活中各种复杂的矛盾,也不能真正地表现出陈御史的英明。蒲松龄描写济南太守吴公见到鄂生冤,经过调查、对证、追逼、叱诈,审查出宿介来,“招成报上,无不称吴公之神,铁案如山”。之后,展开了新的情节。原来宿介也是冤屈的,他“闻学使施公贤能称最”“因以一词控其冤枉”,“公讨其招供,反复凝思之,拍案曰:‘此生冤也!'”,因此“移案再鞫”。施公从王氏口中又诈出了无赖毛大和浪荡子某甲某乙,心中虽然怀疑凶手是毛大,但不敢遽下判断,便设下一个计策,令他们都袒背入城隍庙中,“戒令面壁勿动,杀人者当有神书其背。少间唤出验视,指毛曰:‘此真杀人贼也。’盖公先使人以灰涂壁,又以烟煤濯其手,杀人者恐神来书,故匿背于壁而有灰色,临出以手护背而有烟色也”。在这里,蒲松龄主观上是要颂扬施公的贤明,但客观上通过一系列的迂回曲折的案件却暴露了封建社会中全部刑法吏治的凶残。尽管这些判官都是贤明诸公,然而正是在这种贤明的判断下,人们的灵魂和肉体却受到极大的摧残,其他的因循苟且者辈更可想而知了。作者写完之后也不禁沉痛地感叹到:“世之居民上者,棋局消日,被放衙,下情民艰,更不肯一劳方寸。至鼓动衙开,巍然高坐。彼哓哓者,直以桎梏静之,何怪覆盆之下,多沉冤哉!”蒲松龄从生活出发,提炼了这一题材,穿插了许多新的线索,扩大了社会生活的容量,加强了社会冲突内在的紧张性、尖锐性和复杂性,比原来的题材不知要丰富多少倍!

蒲松龄在处理题材时,有些是像上面所说的,在原故事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有些则作了重大的删除,甚至于将主题都改变了。

《促织》的题材来源于《格致镜原》卷九十八引《虎苑》,原文如下:


吴俗好斗蟋蟀,用黄金花马为注。里人张生为之屡负,祷于玄坛,夜梦神云:“遣吾虎助尔,在北寺门下。”张觉,往寻之,获黑蟋蟀甚大,每斗辄胜,获利甚丰,久之乃死。


这个故事到了蒲松龄手里,经过他的创造却完全变了样子,原来以表现追逐利益为主的内容,现在变成了反对压迫、反对剥削的具有广阔社会意义的主题。并把这一主题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加以表现,那就是:


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此物故非西产,有华阴令欲媚上官,以一头进,试使斗,而才。因责常供,令以责之里正。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昂其值,居为奇货。里胥猾黠,假此科敛丁口,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


在这种环境的压迫下,淳朴善良、“为人迂讷”的成名及其全家便演成悲剧。蒲松龄以概括的方式提炼了这一题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本质。王渔洋不了解文学的概括作用,只是从他写《池北偶谈》的方法和地主阶级的观点评论说:“宣德治世,宣宗令主,其台阁大臣又三杨蹇夏诸老先生也,顾以草虫纤物殃民至此也?抑传闻异辞耶?”王渔洋与蒲松龄作品的价值的高低,其根本分界就在这里。

《劳山道士》的故事,在《古今谭概》中有着记载,原书“灵迹部”之“纸月取月留月”条云:


《宣室志》云,杨晦八月十二夜谒王先生,先生刻纸如月,施垣上,洞照一室。又唐周生有道术,中秋谓客曰:“我能取月。”以箸数百条,绳而驾之曰:“我梯此取月。”俄以手举衣,怀中月出寸许,清光照烂,寒气入骨。


《三水小牍》云:


桂林韩生嗜酒,自言有道术。一日欲自桂过湖,同行者二人与俱,止郊外僧寺。韩生夜不睡,自抱一篮,持匏杓出就庭下。众往视之。见以杓酌取月光,作倾泻状。韩曰:“今夕月色难得,恐他夕风雨夜黑,留此待缓急尔。”众笑焉。……舟至邵平……会天大风,日暮风益急,灯烛不能张,众大闷。一客……戏嬲韩曰:“子所贮月光今安在?”韩抚掌曰:“几忘之。”即狼狈走舟中,取篮杓一挥,则白光燎焉见于梁楝间。


这里同一类型的故事,表现了一种共同的内容:描写各人道术的神灵。蒲松龄采取了这类故事作为题材,但却完全改变了它的内容,他已经不是侧重在写那些虚幻道术的神灵,而是侧重在揭示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对立和冲突。虽然作者也保存着原有的神异道术的部分,并且同样加以提炼,把这些情节提高到诗的境界。但是,它的重心却不在道术本身,而在借助道术进一步表现新的内容,讥讽生活中的自私自利、投机取巧的阴暗丑陋的一面。

此外,《金和尚》见于《分甘余话》,《宫梦弼》、《王者》见于《泾林续记》,《姊妹易嫁》见于《南部新书》,《种梨》见于《搜神记》、《古今谭概》,《张诚》见于《因树屋书影》,《放蝶》见于《觚剩》等等,很多。从这些题材与蒲松龄的著作比较中,可以看出经过提炼后的作品,比它原有的形态表现出极大的不同。这些不同正是作者典型化了的生活关系,是艺术家蒲松龄在社会思想上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广的社会概括力的表现。蒲松龄处理文学题材,是以现实生活为法则,在忠于现实生活的基础上,把自己的作品提到新的思想和艺术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