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史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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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宋书》的性质、特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宋书》虽属奉旨而修,却是沈约一人在前人基础上撰写而成,仍属私家史书。由于它体裁完备,兼有纪、传、志等部分,故被归入纪传体正史之列。是最初的《十七史》、后来的《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四史》、《二十五史》、《二十六史》之一。

关于《宋书》的特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略述如下:

首先,重视典章制度的沿革流变。刘宋立国仅六十年,而《宋书》竟洋洋洒洒一百卷,正如《史通·书志》所云:“宋氏年惟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其中,记载典章制度的“八志”就占了三十卷,且篇幅近全书的一半。这正是沈约具有卓越史识之所在。一般而言,纪传体史书的“志”都只记载本朝制度,不太涉及前代,但是,由于史、汉之后,三国、晋史无志,所以《宋书》“八志”所载,上起三国,直接与司马彪《续汉书》之“志”(即今《后汉书》“志”)相接,有的甚至追溯到三代、秦汉,“以补前史之缺”。(《宋书·志序》)沈约又博洽多闻,前史有《志》者,采其精华,无《志》者,补其未备,开创追溯、详载数代典制之先河。通过《宋书》“八志”,可以了解刘宋及其以前各代典章制度的全貌。这种方法,对后世修史影响很大,如唐人所修《隋书》“十志”就是直接继承《宋书》“八志”的撰写方法。由于南北朝“八书”、“二史”中,除《宋书》、《南齐书》、《魏书》有“志”以外,其他各书均无“志”,造成后人对南北朝后期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方面了解与研究的困难,因此,《隋书》“十志”仿《宋书》“八志”的写法,直接与《南齐书》“志”相连,按梁、陈、北齐、北周、隋的顺序,记载这一时期的重要制度;《宋书》、《南齐书》所缺的《食货志》,则继续上溯至东晋;《隋书·经籍志》则更与《汉书·艺文志》相接。如此一来,《隋书》之“志”占了全书一半以上篇幅。这正是受《宋书》影响的结果。

其次,《宋书》使用了不同于过去史书的带叙法。带叙法始于班固《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也采用了此法,主要是将附传者载于传主事迹之后,比如《三国志·王粲传》之后附载徐幹等数位文人生平,使人对以建安七子为代表的建安文学有大致了解。而《宋书》的带叙法则是在记叙传主事迹时,根据需要,插入相关人物的生平介绍,然后再接着记叙传主。如卷五一《宗室·临川王道规传》在记叙刘道规遣刘遵大破徐道覆时,插入刘遵生平,之后再接着记叙刘道规事迹;在同卷所附刘义庆传中,当写到刘义庆在江州与文人鲍照等交游,便记载鲍照生平,并全文引录其《河清颂》,述毕鲍照,再回来接着叙述刘义庆。再如,在卷六七《谢灵运传》中,讲到谢灵运东归,与族弟惠连、东海何长瑜、颍川荀雍、泰山羊璿之以文章赏会,共为山泽之游,时人谓之“四友”,便顺带记叙四人生平事迹。虽然有时可能把握不好主次关系,如前面所提到的《宗室·临川王义庆传》中带叙鲍照事迹,因篇幅较多,颇有喧宾夺主之感,但总的来说,这种方法,可以使传目不增加,却能有更多人入传,并且还丰富了传主的内容,为史书增色不少,故后世史家纷纷效仿,如萧子显《南齐书》就大量使用带叙法。

第三,史料丰富。《宋书》各传大量附载重要的诏令、奏章、疏议、书札、文赋等作品原文,使众多原始资料得以保存。比如,《武帝纪》三卷中载有诏令、策文、奏疏、符檄等三十余篇,绝大多数是未删节的全文,其中重要的有《侨人归土断疏》、《禁淫祠诏》、《兴学校诏》等文,是研究当时社会、政治的重要史料;《谢灵运传》载有全文的《撰征赋》一万余字、《山居赋》数万字、《劝伐河北疏》二千余字,是研究南朝文学、政治、世族大田庄不可或缺的珍贵资料。《王微传》于传主无甚事迹记载,但载有其四篇书信,不失为研究士大夫文人心态的资料。《宋书》列传中附载原文者比比皆是,形成一大特色。虽然后人颇认为繁简失当,引载原文不加取舍,过于芜杂繁冗,但它毕竟保留了不少重要资料。因此当李延寿编写南、北《史》,删去《宋书》中重要引文时,又遭到众多人的诟病。后来的史家在编撰史书时,仍然有所选择地转录传主所涉诏令、书札、文章等。

第四,采用家传、佳传的编写方式。过去史书列传所记人物,一般不附传主后人,少数子弟附传者也是因其确有可载之事迹。但在《宋书》中,子孙之传附于父祖传后者比比皆是,所传子孙,除少数有可传之事迹外,多是流水账式的记载历任官职。如《宋书》首传(《后妃传》除外)《刘穆之传》就附有如下的子孙传:长子虑之、中子式之及其四子敳、衍、瑀、瑀子卷、藏、少子贞之及其子裒、穆之女;《王弘传》附有子锡及锡子僧亮、弘弟虞及虞子深、虞弟抑、抑弟孺、弘从父弟练及练子钊,事迹较突出的弘少子僧达及弘弟昙首则另有专传。(《宋书》为琅邪王氏立传者十五六人,为陈郡谢氏立传者也有约十人)《宋书》中还有不少类似的例子。且这些传大多是佳传,即使名声不好,也要设法曲笔回护。如卷四六《张邵传》载其“在雍州营私蓄聚,赃货二百四十五万”,后又称其临终“遗命祭以菜果,苇席为车”,为其贪赃纳贿遮掩;卷五二《褚叔度传》,先写褚叔度“在任四年,广营贿货,家财丰积”,后又载其“在任每以清简致称”。一般门阀世族的传中也多是充满了溢美之词,诸如《张敷传》的“性整贵,风韵甚高。……少有盛名”、《谢景仁传》的“性矜严整洁”、《谢述传》“莅官清约,私无宅舍”、《蔡廓传》的“年位并轻,而为时流所推重”、《王昙首传》的“有识局智度”、《王敬弘传》的“少有清尚”、《袁淑传》的“少有风气”、《王僧绰传》的“幼有大成之度,弱年众以国器许之”等。这种家传、佳传的写作方法,对后世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虽然佳传并不始于沈约,据说陈寿写《三国志》就有索求若干米而为家翁作佳传的谣传,而家传的编纂方法也不始于沈约,与沈约同时或稍前的史家也在用同样的方法撰写史书,如刘宋时何法盛写《晋中兴书》,就有《琅邪王录》、《陈郡谢录》、《太原王录》等若干篇,把众多高门世族依照地望,将人物集中立传;北齐魏收著《魏书》,也用了家传的方式。这是当时门阀制盛行、崇尚谱牒学在史学领域的反映。不过,因为沈约是奉敕修史,完成后又上奏通行,且南方素以“正统”自居,被视为“正朔”之所在,因此影响就更大。《宋书》之后,《南齐书》、《梁书》、《陈书》都采用了家传的编写方法;李延寿作《南史》、《北史》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他按某一姓氏的世系,将族中人物集中在一起,而不是按时代先后编撰列传,凡子孙都附于父祖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