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经】元年,春,王[1]。
【传】桓无王[2],其曰王,何也?谨始也。其曰无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3],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4]。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5]。正月,公即位。继故不言即位,正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6],则子弟不忍即位也[7]。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己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于先君也。
【注释】
[1]王:此处疑有脱误,《左传》、《公羊传》本条经文均作“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此处缺少“正月,公即位”这几个字。在后文传文中有此数字,可能是最初将经文和传文合为一起的人出现失误,也可能是传抄过程中出现错误,将此数字位置抄错。今从底本不改,仅标明。
[2]桓无王:按照经文书写的惯例,记载鲁桓公的时候不书写“王”字。《穀梁传》认为此处“无王”内涵丰富,既表示鲁桓公目无王法之意,也表示当时王道已不行于天下。
[3]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这三句话的意思是,周天子应当约束和禁止鲁桓公的行为,诸侯应当讨伐鲁桓公的这种行为,百姓应该离开鲁桓公。可是这些现象都没有发生,所以《穀梁传》认为当时王道已经不行于天下了。定,安,停止。救,制止。去,离开。
[4]遂可以至焉尔:意思是于是到了弑兄弑君的地步。遂,于是。至,到了。焉,代词,指前面的弑兄弑君。
[5]治:声讨的意思。经文中元年有王,是在大彰天下有王之义,以示对桓公的声讨。
[6]不以其道终:指不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去世(指被弑、死于外)。
[7]子弟:子指儿子,弟指弟弟。
【译文】
【经】桓公元年,春天,周天子在位。
【传】对鲁桓公不写“王”字,经文又说了“王”,为什么呢?是慎重地对待开始。这里说“无王”,什么意思呢?桓公是弟弟却杀了哥哥,是臣子却杀了国君,周天子不能约束他,各国诸侯不能制止他,百姓不能离他而去,因为鲁桓公做事不讲王道,于是到了弑兄弑君的地步。经文元年书写“王”字,是在声讨鲁桓公。正月,鲁桓公登上国君的位置。继承因故而亡的国君,对继承君位者不说“即位”,是符合惯例的。继承因故而亡的国君不说“即位”符合惯例,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因为先君不是在正常情况下去世的,子弟不忍心即位。继承因故而亡的国君而说“即位”,那么就是即位之君参与了弑君阴谋。继承因故而亡的国君君位而说“即位”,就是说参与了弑君阴谋,为什么呢?回答说,因为先君是非正常死亡的,继承者自己却按照常规即位举行即位大典,这就是对先君一点情义也没有了。
【经】三月,公会郑伯于垂[8]。
【传】会者,外为主焉尔。
【注释】
[8]郑伯:指郑庄公。垂:卫地,在今山东曹县北句阳店一带。
【译文】
【经】三月,鲁桓公和郑国国君在垂地会见。
【传】之所以用“会”字,表明这次会见是外国主动要求的。
【经】郑伯以璧假许田[9]。
【传】假不言以[10],言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11]。礼:天子在上,诸侯不得以地相与也[12]。无田则无许可知矣,不言许[13],不与许也。许田者,鲁朝宿之邑也。邴者,郑伯之所受命而祭泰山之邑也。用见鲁之不朝于周而郑之不祭泰山也。
【注释】
[9]璧:古代礼器之一,玉质,圆形,扁平,中有孔,孔径约为边宽的二分之一。假:借。许田:许这个地方的田地。许,鲁地,在今河南许昌东北五十一里许田村一带。
[10]假不言以:这的意思是说,如果是借,就不需要说用什么来借,直接说借就可以了。以,即经文里的“以璧”。关于这里鲁、郑易地的事,详见隐公八年“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
[11]易地:交换土地。
[12]与:给予。
[13]不言许:不说“许”,意思是说经文里没有说“以璧假许”而说“以璧假许田”,因此只是给了郑国许之田,而没有给许之邑。
【译文】
【经】郑庄公用玉璧借许田。
【传】借不说“以”,说“以”,就不是借。不是借而说是借,是避讳说交换土地。按照礼制:天子高高在上,诸侯之间不能够把土地相互给予。没有田地就不会有许这个小城,这是可想而知的,经文不说“许”,是没有把许的小城给郑国。许田,是鲁国朝觐周天子时休息的小城。邴,是郑伯受封于周天子用作陪同祭祀泰山的小城。可见鲁国不去朝觐周天子了,而郑国也不去祭祀泰山了。
【传】及者,内为志焉尔[16]。越,盟地之名也。
【注释】
[14]丁未:为当年当月二日。
[15]越:卫地,约在今山东曹县一带。
[16]内为志:为鲁国的想法。内,因经文以鲁国纪年,故“内”指鲁国,“外”则指鲁国之外的诸侯国。
【译文】
【经】夏天,四月,丁未(二)日,鲁桓公和郑国国君在越地结盟。
【传】及,表明这次结盟是鲁国主动发起的。越,是结盟地的名字。
【经】秋,大水。
【传】高下有水灾曰大水[17]。
【注释】
[17]高下:高地和低地。
【译文】
【经】秋天,大水成灾。
【传】高地和低地都水泛成灾就称作“大水”。
【经】冬,十月。
【传】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春秋》编年[18],四时具而后为年。
【注释】
[18]编年:按年月日顺序编写史书的体制,即编年体。
【译文】
【经】冬天,十月。
【传】没有事,为什么还记载呢?是不遗漏一个季节。《春秋》是编年体,一年四季都记录完了才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