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来移民的劳动力市场与经济影响(196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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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移民潮的来源及构成

在20世纪90年代的一份研究中,美国著名移民史学家道格拉斯·S.梅西(Douglas S. Massey)将20世纪美国移民史划分为三个阶段:(1)1901—1930年以大规模欧洲移民为主的传统时期;(2)1931—1970年有限迁移的长期中断时期;(3)1970年以来大规模非欧洲移民持续入境的新时期。Douglas S. Massey, “The New Immigration and Ethnic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Vol.21, No.3(Sep., 1995), pp.631-652.道格拉斯之所以将1970年作为20世纪移民史新时期的起点,是因为1965年移民法在1968年正式实施后,美国的外来移民潮在入境规模、地区来源以及技术水平等方面,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以入境身份划分,1965年以来的外来移民主要包括合法移民、非法移民以及难民。

一 合法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统计办公室2001年之前美国每年移民统计工作主要由移民归化局负责,自2003年起,即2002年以来每年的移民统计工作开始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所属的移民统计办公室(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负责。的数据,在1966—1999年,美国接收的合法移民共计2176.6万。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美国经历了2000—2002年的经济衰退,同时也因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而加强了边境控制,但外来移民前往美国的热情不减。从2000年至2005年,合法移民数量又高达574.31万。因此,在1966—2005年这40年里,合法移民共计2750.91万。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6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http://www.dhs.gov/xlibrary/assets/statistics/yearbook/2006/OIS_ 2006 _Yearbook.pdf.(2008年3月2日下载)根据Table 1 “Persons Obtaining Lega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Fiscal Years 1820 to 2006”计算所得。总的看来,1965年后入境的合法移民,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入境数量多,增长速度快。从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接收的合法移民数量呈直线上升,1961—1970年为332.17万,1971—1980年为449.33万,1981—1990年为733.81万,1991—2000年为909.54万。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2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p.18, http://www.dhs.gov/xlibrary/assets /statistics/yearbook/2002/Yearbook2002.pdf.(2008年3月12日下载)其中,90年代入境的合法移民数量,几乎是60年代的三倍,这表明移民数量的增长十分迅速。

1965年以来入境的新移民潮,在数量上打破了美国此前的历史纪录。如果以十年为单位,则1990—1999年的移民数量为历史最高水平,这一时期美国承认的合法移民达977.54万,超过1900—1909年的820.24万;若从单个年份来看,则以1991年为历史之最,达182.66万,也远高于此前最高年份1907年的128.53万。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6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数字见Table 1“Persons Obtaining Lega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Fiscal Years 1820 to 2006”。

(2)移民民族来源发生变化,拉美与亚洲移民成为当代外来移民的主体。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移民主要来自欧洲和加拿大地区,来自其他地区的较少。在1820—1959年,美国共接收外来移民4157.56万,其中,欧洲移民为3399.89万,占比为81.78%,加拿大移民为234.48万,占比为5.64%,二者合占近88%。同一时期,来自亚洲的移民共计124.32万,仅占全部移民的2.99%;来自拉美的移民为328.89万,占7.91%。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6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根据Table 2“Persons Obtaining Lega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by Region and Selected Country of Last Residence: Fiscal Years 1820-2006”计算所得。

1965年移民法实施后,来自亚洲、拉美等地区的移民明显增多,而来自欧洲和加拿大的移民却急剧减少,移民的来源地发生转变。在1960—2006年,进入美国的合法移民为3049.11万,来自欧洲及加拿大的移民为618.49万,仅占20.38%;而来自拉美的移民为1331.41万,占43.67%;来自亚洲的移民为928.21万,占30.44%。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6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根据Table 2“Persons Obtaining Lega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by Region and Selected Country of Last Residence: Fiscal Years 1820-2006”计算所得。亚洲移民中以来自菲律宾、中国、印度、韩国和越南等国的移民为主;拉美移民中,墨西哥移民占据绝大多数,多米尼加、古巴、牙买加以及萨尔瓦多等地的移民也占有一定比例。

在20世纪50年代,向美国输送移民最多的前五个国家中有三个为欧洲国家,即德国、英国和意大利,另外两个是加拿大和墨西哥。而到90年代,在输送移民最多的前十个国家中,欧洲国家仅有波兰和爱尔兰,墨西哥升至首位,其次是菲律宾、越南、多米尼加共和国和中国。James P. Smith and Barry Edmonston, eds., The New Americans:Economic, Demographic, and Fiscal Effects of Immigration, p.28.再到2000年,在前十个主要移民来源国中,欧洲国家的份额更少,仅有德国,位于第十,而加拿大仅为第八,其余全部为亚洲和拉美国家(见表1—2)。

表1—2 在美国外国出生人口最多的前十个国家(2000年)

*含港台地区在内。

**朝鲜与韩国均计入内。

资料来源: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A Description of the Immigrant Population,p.8, http://www.cbo.gov/ftpdocs60xx/doc6019/11-23-Immigrant.pdf.(2007年4月10日下载)

(3)“家庭团聚类”亲属移民占主体。1965年移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着重强调家庭团聚的原则,此后允许入境的移民也印证了这一点。在当代美国的外来移民中,家庭团聚类移民占据绝对主体。仅以1997—2006年入境的合法移民为例,在此期间,美国接纳的合法移民总数为910.52万,其中,优先入境的家庭团聚类亲属移民为208.34万,比例为22.88%,此外,不受移民限额限制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类移民达389.69万,占比为42.8%。由此可见,亲属类移民的比例占了全部移民的2/3左右。同期,就业移民为132.67万,占14.57%,难民为76.13万,占8.36%,余者为其他类别移民。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6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部分数据是根据第18页表格计算而得。

二 非法移民

在美国,非法移民一直长期存在,也是当代外来移民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总体看来,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美国境内滞留的非法移民还相对有限,其中绝大多数来自南部的墨西哥。尽管美国政府在不同时期也采取了一些驱逐非法移民的相应举措,但该问题并未引起社会各界足够的关注。

自60年代末以来,随着进入美国的合法移民急剧增加,非法移民的数量也同样水涨船高。除了墨西哥非法移民之外,来自其他地区的非法移民也开始迅速增长。移民非法入境的途径和方式也开始多样化。在选择的越境场所方面,除了从陆路边境非法入境之外,经由航空、海港等口岸非法入境的现象也日益增多;在入境策略方面,除了传统的偷越边境之外,还包括利用虚假证件蒙混过关、人口走私,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入境但逾期不归,等等。当然,非法偷越边境是偷渡者最常用的方式,也最受美国政府关注。

到七八十年代,非法移民已成为美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南部美墨边境,成千上万的偷渡客潜伏于边境之侧,伺机而动,给美国带来了巨大压力。移民局因此焦头烂额,其下设的边境检查站为防止偷渡和逮捕非法移民,常常疲于奔命。每年边境检查站拘捕的人数均达数十万,在有的年份则超过百万。例如在1965年,被边境检查站扣押的非法移民有11万,十年后增到75.6万,1986年增至167万,仅1977—1986年就有1152万,平均每年115.2万。转引自梁茂信:《美国移民政策研究》,第351—352页。美国政府在1986年颁布《移民改革与控制法》之后,移民非法入境的现象暂时有所缓解,但从90年代初期又迅速恢复,并持续至今。根据移民局的统计,在2005年,边境巡逻队(Border Patrol)所逮捕的非法移民为130万。在1996—2005年,每年逮捕的人数均在100万以上,其中2000年时逮捕的人数最多,达180万,人数最少的2003年也达到了100万。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Border Apprehensions:2005, http://www.dhs.gov/xlibrary/assets/statistics/publications/ois_apprehensions_fs_2004.pdf.(2009年4月22日下载)但是,被逮捕的非法移民只是偷渡大军中的一部分,总有一些幸运儿得以成功入境,更多的企图入境者则依然埋伏在边境线,等候着逾境良机。

美国境内非法移民的数量缺乏官方权威的确切统计,但各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以及学者等,纷纷依据不同的调查数据和研究手段,得出了各种各样的预测数字,相互之间也不尽一致。移民归化局认为,美国的非法移民在1990年为350万,到2000年1月上升至700万;人口普查局认为,2000年时非法移民达到870万;城市研究院则认为,到2002年3月,非法移民为930万。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A Description of the Immigrant Population, pp.10-11.在另一份关于美国非法移民的研究当中,学者杰弗里· S.帕赛尔(Jeffrey S. Passel)认为,在2004年美国的非法移民为1030万。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The Role of Immigrants in the U.S. Labor Market, November 2005, pp.4-5, http://www.cbo.gov/ftpdocs/68xx/doc6853/11-10-Immigration.pdf.(2005年12月21日下载)此外,关于每年入境的非法移民数量,国家研究委员会认为在20万—30万James P. Smith and Barry Edmonston, eds., The New Americans:Economic, Demographic, and Fiscal Effects of Immigration, p.51.;移民归化局估计,在1988—1992年,平均每年入境的非法移民为28.1万,而在1992—1996年,平均每年入境的非法移民为27.5万。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The Triennial Comprehensive Report on Immigration, http://www.uscis.gov/files/article/2ndfullTriReport.pdf.(2007年4月21日下载)总的说来,尽管对于美国非法移民的数量没有定论,但这些居高不下的预测数据足以表明,非法移民的确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关于美国国内非法移民数量的各种预测,大多是以美国每年所逮捕的非法移民数量为依据的。显然,这种方法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每年逮捕的非法移民的统计数字中可能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因为许多非法移民在被逮捕并驱逐出境后,又会一再地寻求非法入境,因此存在着一人多次被拘捕却被算作多人非法入境的现象。其次,逮捕的非法移民数量与边境巡逻队的开支有密切联系,当增加更多的巡逻官员、直升机以及实施更严厉的边境控制时,逮捕的非法移民的数量就会相应增加,反之则会减少。例如,在1967—1986年,用于边境巡逻队的财政支出,在调整通货膨胀因素后增长了240%,而在此期间边境逮捕的非法入境人数也翻了一番,因此,逮捕人数的增加并不必然反映非法入境人数的增加。最后,根据逮捕人数来推测非法移民数量,也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许多非法移民到达美国后并不是永久定居的,而是临时性的,例如,当美国的农业收获季结束之后或市场状况不景气时,很多非法移民可能会返回母国。George J.Borjas, Friends or Strangers:The Impact of Immigrants on the U.S.Economy, New York:Basic Books, Inc., 1990, p.62.

从来源地方面看,当代非法移民的来源十分广泛,但又高度集中于少数几个国家。当前,几乎所有向美国输出过合法移民的国家也输出了非法移民。例如,在1986年,移民归化局宣称,其逮捕的非法移民来自93个不同国家。Roger Daniels, Coming to America:A History of Immigration and Ethnicity in American Life, p.311.然而,非法移民的来源仍较集中。根据移民统计办公室的统计数据,在1990年时,墨西哥、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是输送非法移民最多的三个国家,其非法移民占美国全部非法移民的70.17%,而输送非法移民最多的前15个国家,其非法移民才占美国全部非法移民的84.66%。到2000年时,墨西哥、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仍是输送非法移民最多的三个国家,其非法移民占美国全部非法移民的73.44%,而输送非法移民最多的前15个国家,其非法移民占比为88.64%(见表1—3)。

表1—3 1990年与2000年向美国输送非法移民最多的前15个来源国及其数量预测(单位:千)

* 洪都拉斯2000年的预测数字包括了在1998年12月被授予临时保护地位的10.5万名洪都拉斯人。

资料来源: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2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p.214, http://www.dhs.gov/xlibrary/assets/statistics/yearbook/2002/Yearbook2002.pdf.(2008年3月12日下载)

在输出非法移民较多的国家中,墨西哥是一个尤为值得关注的国家。它不仅是美国重要的合法移民输出国,更是其最主要的非法移民输出地。自1924年美国边境巡逻队成立以来,在每年所拘捕的非法移民当中,绝大多数是企图从美墨边境偷渡的墨西哥人。从60年代末期起,在边境被逮捕的墨西哥非法移民的数量迅速增长。在1967年,仅有10万人在企图跨越边境时被逮捕,到1986年,逮捕人数近170万,几乎增长了17倍。其中,在1970—1979年,大约有750万墨西哥非法移民被逮捕,平均每年75万;而在1980—1986年,被逮捕的人数达到620万,几乎每年近100万。John M. Abowd and Richard B. Freeman, eds., Immigration, Trade, and the Labor Market,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1, p.84.此后,尽管美国政府颁布新的移民政策,加强对非法移民的控制,但墨西哥人非法入境的现象依然如故。据学者研究,仅在1998年,边境巡逻队在美墨边境就逮捕了150万非法移民。在1988—1998年边境巡逻队所逮捕的非法移民中,95%以上来自墨西哥。Gordon H. Hanson, Kenneth F. Scheve, Matthew J. Slaughter, Antonio Spilimbergo, Immigration and the U.S.Economy:Labor-Market Impacts, Illegal Entry, and Policy Choices, pp.8, 31.至于每年成功入境的墨西哥非法移民的数量,有学者估计在1982—1988年平均每年为16.5万,而移民归化局认为,在1988—1996年年均为15万。Gordon H. Hanson, Kenneth F. Scheve, Matthew J. Slaughter, Antonio Spilimbergo, Immigration and the U.S.Economy:Labor-Market Impacts, Illegal Entry, and Policy Choices, p.34.关于在美国生活的墨西哥非法移民总数,同样由于缺乏确切的统计,因而各研究机构和学者也无法给出一致的结论。但是,据移民统计办公室预测,在1990年时,墨西哥非法移民为204万,占全部非法移民的58.28%;2000年时为480.8万,占全部非法移民的68.68%。仅十年间,来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就增长了近280万,占此期间增加的350万非法移民的80%(见表1—3)。到2003年,非法移居美国的墨西哥人比人数居第二位的萨尔瓦多人多25倍,因此,塞缪尔·亨廷顿称:“非法移民基本上是非法入境的墨西哥人造成的问题。”塞缪尔·亨廷顿著:《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5年,第187页。

为什么美国存在如此众多的墨西哥非法移民?最直接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墨西哥人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美国和墨西哥两国在历史上形成的绵延数千英里的边境线,为墨西哥人非法入境提供了便利条件,他们可以随时从边境的任一地点偷偷潜入美国,即使行动失败,他们可以选择返回原地,也可以选择再次冒险,而不用付出太多的精力与财力代价。当然,非法移民也是国际移民潮的一个衍生分支,他们只不过是因为无法满足移民接收国的入境要求而被迫采取非常规入境方式的一支移民。因此,其产生的原因基本上与合法移民相似。也就是说,非法移民的形成,也同样与移民输出国和接收国的经济、政治等因素形成的推拉力、移民关系网络以及移民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至于对这些原因的分析,后文将会有集中的阐述。

三 难民

从本质上而言,难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移民。从殖民地时代的英国清教徒,到19世纪欧洲革命的政治失意者,到20世纪因战争而流离失所者以及担心受迫害者,再到当前因灾荒、内乱而出现的非洲灾民等,无不是美国接纳的难民。自6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形势的急剧变化,前往美国的难民数量也持续增加。1965年移民法中的限额,远远无法满足难民入境的需求。就在约翰逊总统签署1965年移民法的当天,他又行使假释权(parole authority),允许接纳对卡斯特罗政权心怀不满的古巴人。此后15年间,约40万古巴人得以入境。越南战争结束后,在1975—1979年,美国政府又通过假释条款,接纳了40万越南及其他东南亚难民。在“二战”结束到1980年难民法颁布的35年间,共计225万余人以难民身份进入美国。Roger Daniels, Coming to America:A History of Immigration and Ethnicity in American Life, pp.345, 337.

1980年,美国政府制定了一部新的难民法,即《1980年难民法》,企图一劳永逸地解决难民入境的问题。该法在难民定义、入境审查以及归化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难民的定义被修订为“那些在美国之外的、因为迫害或有充分证据担心遭受迫害而不能或不愿意返回他(她)的国家的外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2000 Statistical Yearbook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p.80.。该难民法确立后,其各项条款沿用至今。从1980年至2007年,美国共计接纳了234.7万难民,其中接纳难民最多的年份达到20余万,而最少的年份则不足3万(见表1—4)。

表1—4 1980—2007年每年入境美国的难民数量(单位:人)

资料来源: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7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p.39, http://www.dhs.gov/xlibrary/assets/statistics/yearbook/2007/ois_2007_yearbook.pdf.(2009年4月22日下载)

《1980年难民法》新增设了“避难者”条款。“避难者”是一种独特的难民,其定义为“那些已在美国的、因为迫害或有充分证据担心遭受迫害而不能或不愿意返回他(她)的国家的外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2000 Statistical Yearbook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p.85.。无论是已在美国的合法移民、非法移民还是非移民,都可以申请“避难者”身份,申请资格与他们当初入境时的身份无关。“避难者”与难民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避难者必须满足作为难民所需的同样标准,而区别只在于申请人申请避难时的地点不同,在美国之外的地点申请避难的为难民,而已经在美国或者在入境港口申请入境避难的申请人为避难者。避难者条款实施之后,美国接收到的避难申请开始逐年增多,并于1995年达至高峰,该年大约有15万份避难申请。在2003财政年度,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收到的申请避难案例达46272份,涉及的申请避难人数达61660人。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3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p.46, http://www.dhs.gov/xlibrary/assets/statistics/yearbook/2003/2003Yearbook.pdf.(2008年5月19日下载)下面详细列出1990—2007年每年接收的避难者的情况(见表1—5)。

表1—5 1990—2007年美国批准的避难者的数量(单位:人)

资料来源:U.S.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7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p.43.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难民还是避难者,从本质上讲,都属于移民。当他们被美国合法接纳并在美国住满一年之后,就可以提出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的申请,即转变成合法移民。美国每年接纳的合法移民,不仅包括那些通过家庭团聚及就业签证等方式直接从海外入境的移民,也包括那些已经在美国的、实现了身份转变的移民,如曾经的难民、避难者、非法移民以及非移民。因此,美国每年接纳的难民和避难者,其中一部分包含在随后的合法移民之内。

最后,从入境难民的来源来看,尽管在冷战时期,难民政策具有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但入境难民的来源也基本上符合了60年代以来移民来源地发生转变的趋势,即来自欧洲的人口数量丧失了支配地位,而来自欧洲以外地区的人口急剧增多。例如在1981—1990年的十年期间,美国接收的难民为101.36万,其中欧洲难民为15.6万,亚洲难民为71.2万,西半球难民为12.1万转引自梁茂信:《美国移民政策研究》,第342页。,来自欧洲的难民仅占全部难民的15.4%。再从1998—2007年入境难民的来源看,在此十年内,入境难民总数达55.3万,其中亚洲难民为12.8万,非洲难民为15.5万,西半球难民为2.7万,虽然欧洲难民数量有了明显增长,达到24万,占全部难民的43.3%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fice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2007 Yearbook of Immigration Statistics, pp.40-41.,但仍未占据绝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