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报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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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机构设置

1994年9月和11月省政府和省编办分别下文成立“省履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履约事务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省政府常设议事机构,履约事务办公室为财政保障事业单位,编制6人,在职人员6人,纳入公务员制度管理。

现省履约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和省军区副参谋长担任。成员单位有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外办、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省工信厅分管副厅长。

履约领导小组下设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履约工作联络组,就省履约有关工作进行组织分工及沟通、协调。

各区市相继成立了履约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基本得到保障。

组织协调

2013年1月,召开了全省禁化武工作会议。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总结,传达了全国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市禁化武办工作汇报,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4月中旬,在石家庄举办了全省禁化武工作会议。会议对接待视察准备工作提出了规范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调配合,注重各项工作细节,确保接待国际视察万无一失。会上,代表们着重讨论了“河北省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视察方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按省政府要求,协助做好日遗化武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省禁化武办与省军区、省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当地政府禁化武主管部门及时取得联系,对4月、6月中日双方来河北省进行日遗化武现场调查,在作业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等方面积极进行了协调配合。

7月1~7日,禁化武组织视察组来石家庄市对销毁日本遗弃化武进行国际视察,省禁化武办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军方做好接待视察的地方保障工作,与省军区进行了沟通,及时与省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石家庄市政府、市禁化武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就安保、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了协调,确保了此次视察的顺利进行。

7月1~4日,顺利接待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外交部、国防部有关履约主管部门领导来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加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河北科技大学等对禁化武履约工作调研。

组织协调省监控化学品协会充分发挥咨询服务和纽带桥梁作用,确保履约顺利开展,促进省化工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在接受国际视察中,充分发挥协会和各位履约技术专家接待视察经验丰富、专业精湛的优势,化解了视察中遇到的种种难题。二是与协会共同承办了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主办的环渤海省市监控化学品技术交流会,受到参会省市和企业的充分肯定,对化工行业产学研融合、相互促进进行了有益探索。三是在对监控化学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中,与协会进行信息沟通,发挥协会与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联系紧密、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数据宣布与接受视察

2013年依据《条例》,按照国家禁化武办要求,如期完成了监控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和年度宣布工作。2013年我国向禁化武组织宣布的企业中,河北省有53家。

2013年10月14~16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派出以布鲁图·圣密克·米盖尔先生为组长的视察组,对河北新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氧乐果生产设施进行了国际视察。

这是河北第10次接受国际视察。视察活动顺利,结论是:该企业的2012年生产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与宣布的数据相符;该企业的生产设施和生产厂区没有发现《公约》监控的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存在及生产。

监督管理

2013年5月,开展了河北省履约检查工作。各市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省禁化武办先后到张家口、石家庄、衡水、保定等市,对有关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使此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9月,在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第一次河北省模拟视察,企业进行了认真准备,各市禁化武办负责人参加和观摩了视察全过程。此次视察促进了企业视察准备工作的落实,同时为其他市作出了示范。

规范了履约事务办理程序,统一由厅行政许可大厅办理10项行政许可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按时办结,努力实现为民、便民、利民。对停产、拆除、搬迁等企业活动,省、市及时沟通情况,要求企业及时申请、备案,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在省、市禁化武主管部门监控下进行。

宣传与培训

2013年4月中旬,举办了全省第二期接受国际视察准备工作培训班,向重点监控化学品企业讲解接受国际视察各项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近70人参加。企业负责人认真听讲,提出各种问题,得到现场逐一解答,效果较好。

认真贯彻《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本年度组织了两次监控化学品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内容的内部培训,明确了责任分工;组织省禁化武办同志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部通过,并取得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